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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 ...
利仁科技(00125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
利仁科技(0012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 ...
利仁科技(00125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利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 第六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
利仁科技(00125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 3 位委员,其中一名委员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董事 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八条 除董事长以外,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 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
利仁科技(00125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 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 即对公司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等 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人员和员工等自然人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治理、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环保安全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进一步完善 管理以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 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制度 ...
利仁科技(0012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职审计人员实现其对董事会、 投资者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专职审 计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且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 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名独立董事担任。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 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
利仁科技(0012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会决 议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十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 ...
利仁科技(001259)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8 09:25
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452,581,433.78元,较期初下降18.52%[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429,781,048.92元,较期初增长14.80%[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882,362,482.70元,较期初下降5.1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143,755,024.49元,较期初下降20.16%[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19,676,965.50元,较期初下降16.97%[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163,431,989.99元,较期初下降19.89%[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718,930,492.71元,较期初下降1.01%[8] 经营业绩 - 公司营业总收入从204,478,164.53元微增至204,956,980.11元[15] - 公司营业总成本从188,606,314.67元增至204,023,416.39元[15] - 公司营业利润从16,788,151.58元降至3,094,888.99元[15] - 公司利润总额从17,089,843.23元降至3,013,206.08元[15] - 公司净利润从15,373,895.43元降至4,468,798.37元[16]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从0.2183降至0.0669[16] 现金流量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278578.08元,2024年半年度为24589508.27元[20]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01147285.58元,2024年半年度为 - 33763889.95元[21]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588705.62元,2024年半年度为 - 48954070.94元[21]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04457413.12元,2024年半年度为 - 58128452.62元[21] 资产项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57亿元,期初余额为3.62亿元[149] -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31.75万元,期初余额为438.10万元[151]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9509.99万元,期初账面余额为8732.53万元[15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764,431.51元,期初余额为4,967,712.87元[169]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8,482,768.36元,期初余额10,584,750.39元[186]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71,788,842.74元,账面价值68,804,993.13元[190]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4,135,034.24元,期初余额20,916,293.03元[194] -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账面价值1,714,082.40元[196][19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3,259,124.01元,期初余额24,824,835.41元[199] 其他 - 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484,443股[37] -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27日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39] - 会计政策变更使营业成本增加924,033.91元,销售费用减少924,033.91元[137][140]
利仁科技(001259) -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5-08-28 09:25
人员变动 - 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占峰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职[1] - 刘占峰辞职在补选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后生效,生效前仍履职[1]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9日,刘占峰间接持股699,993股,占总股本0.9512%[1][3] 其他 - 刘占峰辞职后遵守股份规定,无未履行承诺[1] - 董事会感谢刘占峰任职贡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