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股份(0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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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4 13: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2][3]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举行4次正式会议,全体委员均参加[6] - 各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报、2023年各季度报告等[8] 审计相关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9] - 认为立信审计客观公正,公司内审有效、财报真实准确[10]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坚持准则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2]
ST国安(00083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3:32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62,004,486.14元,同比增长19.3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6,872.62元,同比下降79.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207,260.39元,同比下降1,263.73%[5] -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3,879,092.34元,较上一季度净利润79,323,350.92元下降[17] 资产负债 -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影响[7] -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影响[8] -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2,708,214,729.04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343,047,464.76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5] - 公司负债合计为5,484,542,313.61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9,485,343.77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6] 经营情况 - 公司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9] - 公司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销售费用增加[9] - 公司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线电视权益法投资收益增加[10] - 公司研发费用为23,970,925.23元,较上期略有增加[16] - 公司财务费用为32,574,190.37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6] - 公司投资收益为-14,652,178.48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6] -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43,865.78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股36.44%为最大股东[1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67,355,335.67元,较上一季度642,873,778.60元增加[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71,289.10元,较上一季度8,221,053.94元下降[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782,456.11元,较上一季度-46,428,782.34元增加[20]
ST国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10 10:14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2 Tel:86 10 66578066 Fax:86 10 66578016 http:// www.guantao.com 19/F ,Tower B, Xinsheng Plaza,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2, China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2797 号 致: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 ...
ST国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0 10:14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肖卫民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5 人,代表股份 1,610,753,2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09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29,165,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459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181,587,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2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
ST国安: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2024-03-25 10:43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1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国安实业")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含)借款额度,借款 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5 年,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 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各方拟于近期签署相关协议。 2、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中信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一款第(二)规定 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申请借款额度的 ...
ST国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10:43
房产转让 - 公司转让北京丰台区双城公寓房产,首轮挂牌价不低于18997.28万元,再次挂牌价不低于17079.55万元[3] - 全资子公司转让上海华夏银行大厦6处房产,首轮挂牌价不低于2524.42万元,再次挂牌价不低于2271.98万元[4] 关联交易与借款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7] - 公司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8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有效期5年[8] 股东大会 -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0日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9日[9]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多种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直系亲属等[1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近36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受罚等不良记录[20]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1]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2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提请撤换[23] - 独立董事不符合条件或资格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2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4] - 独立董事辞职致占比低于1/3,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24]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8]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最迟于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3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1] - 部分事项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于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相关董事会会议前召开[3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4]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6] - 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36] - 独立董事应按规定参加监管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3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37]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3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前述规定为准[40]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ST国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3-25 10:43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 中信国安实业集 | 智 慧 化 项目 总 体规 划、项目总包、方案设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团有限公司及其 | 计、项目实施建设、软 | 市场价 | 40,000 | 0 | 0 | | 向关联人销售 | 子公司 | 硬件采购、系统集成、 | | | | | | 商品、提供劳务 | | 软件开发 | |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 | 客户服务、外包服务、 市场推广服务、企信 | 市场价 | 77,600 | 5,533.39 | 67,561.55 | | | 限公司 | | | | | | | | | 通业务 | | | | | | 向关联人采购 | 中信保诚人寿保 | 商业保险 | 市场价 | 36.16 | 0 | 73.54 | | 产品、商品 | 险有限公 ...
ST国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5 10:4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 ...
ST国安: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21 09:07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 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为被告。 3. 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及利息 14,345,742.47 元,以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支付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逾期 利息。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原告海南和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和盛")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海 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公司向海南和盛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合计 126,133,119.7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公司不服海南一中院于 2023 年 11 月 28 ...
ST国安: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2024-03-15 08:52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4-0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处于一审尚未开庭阶段。 2. 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均为被告人。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 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多个股民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之诉,金额合计为 38,261,750.78 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案由 本案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 本案基本情况 股民在《民事起诉状》中认为,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 股民购买股票的时间在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因此,股民依 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损失的因果关系,要求公司向 股民赔偿损失。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