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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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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4] 董事选举与职权 - 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 - 董事长可审议批准公司单项购买、出售资产价值为1000万以下的事项[8] - 董事长可批准并签署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且单项涉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合同事项[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于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时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14] - 若需变更定期会议时间、地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7]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董事审议要求 - 董事审议授权议案时,应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持续监督执行情况[19]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应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9]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19] - 董事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应分析可行性和前景,关注与主营业务相关性等[20] 担保与表决规则 -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相关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导致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7]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过半”不含本数[3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浩物股份(0007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审计机构与人员 - 审计机构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审计风控部[4] - 审计风控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二人[5] 会议安排 - 审计风控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风控部工作计划和报告[8]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计划与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风控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 - 审计风控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审计工作相关 - 内部审计按审计对象和方式划分为七大类[12] - 审计工作实施原则包括六项原则[2]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相关业务环节[5] - 审计类型包括多种审计[13] - 审计工作程序包含多个步骤[15][17] 审计通知与档案 - 除突击审计外,审计风控部应在项目审计开始三天前发出通知书[15] - 审计风控部应在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审计档案[17] 奖惩与责任 - 对重大违规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19] - 对违反公司规章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9] - 受打击报复人员可报告董事长,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对有功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1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批后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浩物股份(0007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不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16] 会议制度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召开,设置会场[14] - 公司应在通知中明确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12]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与决议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持股1%以上股东投票权[19] - 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与主持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3]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17] 争议处理与披露 - 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4] - 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24]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作为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26]
浩物股份(0007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2]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7]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审报告,每年审阅一次内审报告[9]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前3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会议记录存档,出席人员保密[16]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浩物股份(00075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且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12][13] -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1]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9] 资金置换与协议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12]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等4种情形视为改变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8][19] - 拟改变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1]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等可使用[22]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审计委员会等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2][23]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核查与披露 - 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披露[10][29]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5] - 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9] 其他规定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 以发行证券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应遵守收购资产相关承诺[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27]
浩物股份(000757) -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11 12:15
公司股份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777.59万股,每股金额1元[17] - 向发起人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发行514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5.97%[18] - 向发起人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发行2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2.95%[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271.609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提起诉讼[1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4][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董事会可决定未达规定标准的对外担保和交易事项[27] - 董事长可审议批准公司单项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价值为1000万以下的事项[1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99]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9] - 两次现金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39] 人员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2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5][3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63]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1 12:15
董事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职务解除与移交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5]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25%[1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0]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确定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浩物股份(000757) - 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1 12:1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8月27日14:00[2] - 网络投票8月27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8月2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8月27日9:15 - 15:00[15] 登记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00 - 11:30,14:00 - 17:00[8] 会议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4] 议案相关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8[5] - 议案1.00、2.01、2.02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7]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757,投票简称为浩物投票[13] - 授权委托出席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7]
浩物股份(000757) - 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12:15
会议召开 - 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实到董事占总数100%[2] -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7日14:00在成都分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6][7][14][15] - 《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5] 制度安排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过,将进行制度整合与更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