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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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7-10 13:01
股票代码:000691 股票简称:亚太实业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 悉。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发行人"或"公 司")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 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 释义相同。 |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亚太实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7-10 13:01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〇二四年七月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本保荐 人")接受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或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亚太实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张贵阳、范心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
亚太实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7-10 13: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接受甘 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亚太实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保荐人,张贵阳、范心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 ...
亚太实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7-10 13:01
我们通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发行人"或"公司") 收悉贵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该问询函后, 我们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涉及 2024 年相关数据和信息未经审计,本回复中若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 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问题 1 2023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 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发行人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万顺可通过借款、 表决权委托、改选董事会成员、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对发行人的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 亚太实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广州万顺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人担任董 事长,推荐 2 名独立董事,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推荐 1 名独立董 事。同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 ...
亚太实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7-10 13: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德恒 37F20230163-11 号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亚太实业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 《第 12 号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关于甘肃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 师工作报告》)、《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深圳证券交 ...
亚太实业(00069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0:47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00万元 - 20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3.97% - 321.50%,上年同期亏损474.50万元[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200万元 - 19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1.25% - 438.29%,上年同期亏损362.26万元[3] -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02元/股 - 0.0619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0147元/股[3] 业务线市场情况及影响 - 2024年上半年农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主要产品售价较同期略有下降,业绩同比下滑[8] 业绩预告性质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3][11]
亚太实业:关于变更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2024-07-03 23:5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同时将信函登记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 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联系电 话变更为"020-83628691",传真/传真登记号码变更为"020-83628691",联系地 址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邮政编 码变更为"510610"。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
亚太实业: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2024-07-03 23: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也相应调整,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顺畅,现 将公司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董事会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 | | 路 517 号金色堤岸 B 座 27 楼 |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 | | 联系电话 | 0931-8439763 | 020-83628691 | | 真 传 | 0931-8427597 | 020-83628691 | | 办公地址的 邮政编码 | 730030 | 510610 | 2024 年 7 月 4 日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的注册地址、电子信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 保持不变。以上变更自本 ...
亚太实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2 10:56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 累计将被拍卖股数为 17,800,000 股,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32.50%,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1%,除上述将被拍卖的股票之 外,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 5,677,295 股股票可能被法院强制变价、变卖、 变现。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023 年 7 月 1 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了 《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委托给广 州万顺行使。上述拍卖如被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 的第三方成交并完成过户,将导致亚太矿业和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 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 ...
亚太实业:关于公司股东股票将被司法拍卖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4 12:2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将被司法拍卖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票拍卖,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兰州太华持有的公司 8,8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2023 年 7 月 1 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 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本次拍卖如 全部成交并过户完成,将导致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可能导致实际控制 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