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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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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与记录管理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9]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9]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管[20] - 相关文件存档十年[23] 提案与规则执行 - 通过提案提交董事会[10] - 规则2025年10月24日起执行[1]
远大控股(00062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制度目标与原则 -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包括确保合法经营、保障资产安全等五项[3]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六项原则[5] 要素与责任 -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6]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11] 审计与监督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监审部门审查内部控制[10] -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审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12] 人力资源与风险 -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2] - 定期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管理工作,风险分五类[15] 风险应对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四大应对策略[16] - 运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18] 应急与沟通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20]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依托多部门进行信息工作[22] 反舞弊与监督 - 坚持反舞弊原则,规范员工职业行为[23]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25] 缺陷认定与整改 - 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5]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内控缺陷整改,汇报重大缺陷[25] 主体责任与资料保存 - 各内控主体负责本主体内控建设,审计部门评价内控有效性[25] - 妥善保存内部控制相关记录资料,确保过程可验证[26]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5] 补选与交接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8] 审计与追责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8] - 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多项费用[13] - 离职董事对追责有异议,十五日内可申请复核,复核不影响保全措施[13] 股份转让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执行,修改时同[15]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资料与职责 - 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10]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0]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7] 规则情况 -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1]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远大控股(0006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 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 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 于所任公司职 ...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 ...
远大控股(0006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 平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 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 ...
远大控股(000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
远大控股(0006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 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
远大控股(0006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审议[1] - 符合特定情形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相关条件[5] 处理流程 - 决定处理提交资料,审核后董事长签字登记入档[7][8] - 登记多项事项,涉密额外登记[8][9] 后续管理 - 特定情形及时核实披露[9] - 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未及时披露惩戒相关人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