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0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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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2024-01-19 09:56
股份冻结情况 - 2022年8月5日中洲集团420991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12.03%,占总股本6.33%[1] - 2023年2月8日中洲集团3027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8.65%,占总股本4.55%[1] - 中洲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72369100股,占其所持20.68%,占总股本10.89%[3] 持股情况 - 中洲集团持股349874513股,占总股本52.63%[3] - 前海君至持股4600000股,占总股本0.69%,无冻结[3] - 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4474513股,占总股本53.32%[3] 影响说明 - 中洲集团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4]
中洲控股: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5 12:17
股份减持 - 2023.8.28 - 2024.1.12资本集团减持5156234股,占总股本0.78%[1] - 减持前持股38397786股,比例5.77556973%,后持股33241552股,比例4.99999926%[1][2]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均价7.46元/股,价格区间5.62 - 8.18元/股[1] 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治理及经营[3] - 减持未违反相关规定[3] 备查文件 - 包括《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5]
中洲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12 11:11
公司信息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3.2亿元[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100%[15][16] 持股情况 - 直接持有建科院42.86%、兆驰股份14.73%、中集集团9.74%、科陆电子12.98%股份[19] - 间接持有兆驰股份5.27%、中集集团20%、深南电A26.08%股份[19][20] 权益变动 - 2024年1月12日减少中洲控股权益,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2][22] - 变动前持股33,581,986股,比例5.051%;变动后持股33,241,552股,比例降至4.99999926%[1] 减持情况 - 2023年8 - 2024年1月多次集中竞价减持中洲控股股份[29][30] - 2024年1月9 - 12日减持340,434股,占比0.051%[1] 未来计划 - 暂无未来12个月内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3]
中洲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01-12 11:11
资本集团减持情况 - 计划减持不超1329.66万股,不超总股本2.00%[1] - 2023.8.28 - 2024.1.12已减持515.6234万股,占总股本0.78%[2] - 减持后持股3324.1552万股,占总股本5.00%[2][3] - 减持均价7.46元/股,价格区间5.62 - 8.18元/股[2] - 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及受让无偿划转[2]
中洲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03 10:07
公司基本信息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3.2亿元[13] - 深圳资本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100%[15][16] 持股情况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42.86%股份[19]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14.73%股份,间接持有5.27%股份[19]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74%股份,间接持有20%股份[19][20] - 深圳资本集团间接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6.08%股份[19][20]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98%股份[19]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10%股份[19]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6%股份[19] - 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7%股份[19] 股份变动 - 2023年8月28日 - 2024年1月3日,深圳资本减持4,815,800股,占总股本0.72%[25] - 自2015年9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深圳资本权益比例累计减少5.00%,持股比例由10.051%降至5.051%[25] - 2009年,深圳资本增持123,585股,占总股本0.0516%[25] - 2013年,深圳市国资委无偿划转23,945,357股,占总股本10.00%[25] - 2018年9月20 - 28日,深圳资本减持3,091,698股,占总股本0.47%[25] - 2022年8月22日 - 9月23日,深圳资本减持6,648,400股,占总股本1.00%[25] - 2018年9月20日减持128,100股,成交金额2,239,616元,占股本0.02%[26] - 2022年8月22日减持749,300股,成交金额6,829,928元,占股本0.11%[27] - 2023年8月28日减持793,500股,成交金额6,358,740元,占股本0.12%[27] 最新持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资本持股33,581,986股,持股比例5.051%[41]
中洲控股: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
2023-12-25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5月19日首次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4831139元[9] -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1994年5月26日以存量净资产折股4000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4831139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资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且不超已发行股份10%[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6]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27]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5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53]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5] - 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60]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55] - 董事、监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半数[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75] - 审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对外投资等事项[77]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77] - 审议公司单笔超过2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77]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0]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其他人员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3]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财务相关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常规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98][9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等情况时,当年可不现金分红[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有安排则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最低20%[101] 其他规定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10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6][10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07] - 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1] - 公司合并或分立、增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7]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8,11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5]
中洲控股: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1: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12月8日公告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30在深圳中洲大厦召开[4] 参会情况 - 10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429,531,637股,占比64.6076%[5] 议案情况 - 审议表决3项议案,《章程》议案特别决议通过,其他普通决议通过[7] - 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8] 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5][8]
中洲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11:02
独立董事制度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3年12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5]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审议与披露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1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履职方式与费用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23]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
中洲控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1: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5日14:30召开[4]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429,531,637股,占总股份64.6076%[6] - 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350,092,363股,占总股份52.6588%[6] - 网络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79,439,274股,占总股份11.9488%[7] -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00,744股,占总股份0.2257%[8]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29,527,53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990%[11] - 《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428,030,89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6506%[13] - 《关于出售青岛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429,408,73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714%[15]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18] - 公告备查文件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法律意见书[19]
中洲控股: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7 08:16
担保情况 - 为惠州艺新和宝丽房产分别提供不超3亿和10亿连带保证及抵押担保[3] - 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100亿,已用55亿(含本次13亿),剩余45亿[5]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6153.22万元[20] 被担保方业绩 - 惠州艺新2023年1 - 9月净利润 - 229.10万元,9月末净资产 - 2229.93万元[10][11] - 宝丽房产2023年1 - 9月净利润 - 1371.75万元,9月末净资产 - 24331.71万元[16][17] 其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8.71%[20]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比0.97%[20] - 无逾期、涉诉等特殊担保情况[20] -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