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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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2023-12-18 11:28
1. 修正定期报告差错:公司于 2022年10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发布 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 2021 年度、2022 年一季度及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2. 完善管理制度:公司完成了对《合同管理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项 目预算制度》的修订工作,完善了采购合同的审批流程和采购付款的审批流程, 增加内审部门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批和采购付款的审批要求,以及参与项目预估总 成本的编制、调整的审批职能。内审部门将项目预估总成本作为年度审计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审核其编制及调整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并将其作为年度内部审计 报告的一部分,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 3. 发挥独董监督职能:公司已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将上述 涉及到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整合到制度中。并要求内审负责人定期向审计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进行当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工作指 导,并对提出的工作建议进行反馈与落实。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 ...
卓锦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要求。 吴礼光 U 卓未龙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阜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委员签字: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1: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豁 免通知时间)。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
卓锦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提 名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 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旭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 ...
卓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向阳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向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卓锦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议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 ...
卓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礼光
2023-12-18 11: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礼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卓锦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 ...
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3-12-14 09: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1- 当事人: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A 股证券代码:688701; 卓未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 理; ──────────────────────── 〔2023〕180 号 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回复如下异议:公司前期已 提交整改报告,并始终严格执行相关整改措施,未再发生同类或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恳请结合公司本年度整改情况予 以综合评判,充分考虑相关影响。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 根据行政处罚查明,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违 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主体所称提交整改报告、落实 整改要求系事后措施,不影响违规事实的成立,相关异议理由不 能作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姚群英,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 监; 胡 愚,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王志宏,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6 09:36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 信息披露 | 名称 | |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 | | | | --- | --- | --- | --- | --- | --- | | 义务 人基本信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熙元广场 | | 1-2012-10 | | | 息 | 权益变动 时间 变动方式 | 2022 年 11 月 11 变动日期 | 日—2023 年 11 月 29 股份种类 | 日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 大宗交易 | 2022/1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0.37% | | | 大宗交易 | 2022/1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