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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2:01
易扬波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 ...
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4-02 12:01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67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4%[3] - 首次授予5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3] - 预留13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3] - 2021 - 2024年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839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9%[8]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人,约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381人的6.82%[11] - 易扬波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7.41%,占公司总股本的0.38%[12] - 李海松和易慧敏各获授30万股,均占授予总量的4.44%,占公司总股本的0.23%[12]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人)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63.70%,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2] 归属比例与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二个归属期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17]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披露后授予完成,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为50%[17][18]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3.14元[21] - 授予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100.00%[21] - 授予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1.69%[21] - 授予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9.94%[21] - 授予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7.60%[21]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2025、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10%、20%、30%[27]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披露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0%、30%[28][29]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1722.06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609.90万元、645.30万元、378.03万元、88.83万元[43] 其他规定 - 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的20.00%[9] -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的1.00%[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需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16][3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24]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7]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B -、C、D"六个档次,A/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B/B -为70%,C/D为0[29] - 若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29]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并公示、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需对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4]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34]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5]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6] - 2024年4月2日对首次授予部分的5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42] - 假设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33.06元/股[42]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2]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5790%、14.6531%、14.6931%[42]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42] - 股息率为0.6428%[42]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135万股,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4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若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4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4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5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5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仍存续,激励计划不变更[51] - 公司控制权变更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合并、分立后公司不再存续,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变更[5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归属,违规导致变更则未归属股票作废[52]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激励对象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需返还权益[52]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53]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保密义务且未损害公司利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53] - 激励对象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5] - 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其它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55]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5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3日[58]
芯朋微: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4-04-02 12:01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邬 成忠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会 ...
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4-02 12:01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授予限制性 | 占目前总股 | | --- | --- | --- | --- | | 类别 | 股票数量(万 | 股票总量的比 | 本的比例 | | | 股) | 例 | | | 易扬波 | 50.00 | 7.41% | 0.38% | | 李海松 | 30.00 | 4.44% | 0.23% | | 易慧敏 | 30.00 | 4.44% | 0.23% |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 人) | 430.00 | 63.70% | 3.27% | | 预留授予 | 135.00 | 20.00% | 1.03% ...
芯朋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4-02 12:01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1][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3]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3] 其他要点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4]
芯朋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02 12:01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地点:无锡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 ...
芯朋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02 12:01
股权激励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月2日通讯召开,3人全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 - 一致同意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02 12:01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4%[7][27][28] - 首次授予5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1%,占授予权益总额80%[7][27] - 预留1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3%,占授予权益总额20%[7][27] - 2021 - 2024年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839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6.39%[8]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6.82%[9][24] - 易扬波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7.41%,占公司总股本0.38%[28] - 李海松和易慧敏各获授3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4.44%,占公司总股本0.23%[28]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人)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63.70%,占公司总股本3.27%[28]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9][37]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比例分别为100.00%、91.69%、89.94%、77.60%[38]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9][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2][33]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3]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10%,2025年为20%,2026年为30%[44][45]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于披露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20%,2026年为30%[45][46]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4]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55]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1+n)[60]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P1×(1+n)÷(P1+P2×n)[60]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n[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1+n)[61] 其他规定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指标设定合理科学[49] -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因素变化,经审议可取消某批次/多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或终止激励计划[48] - 2024年4月2日对首次授予的5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预测算,标的股价33.06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5790%、14.6531%、14.6931%,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0.6428%[66]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13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68]
芯朋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2:0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
芯朋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02 12:01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分配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6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6.82%[13] - 易扬波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7.41%[13] - 李海松、易慧敏各获授3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4.44%[13]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人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63.70%[13] - 预留授予135万股,占授予总量20.00%[13][14] 激励计划股份数量与占比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75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4%[15] - 首次授予5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1%,占授予权益总额80.00%[15] - 预留1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3%,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15]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00%[14][15]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向首次授予对象授予并公告,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17] 归属期与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18] - 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两期均为50%[19]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3.14元[21]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100.00%,前20个交易日91.69%,前60个交易日89.94%,前120个交易日77.60%[21][22]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激励对象无违规[23] - 归属条件类似授予条件,激励对象各批次归属前须任职12个月以上[24][2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10%、20%、30%[27] - 预留授予若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完成,考核目标与首次一致;之后完成,2025 - 2026年目标值为20%、30%[28] 归属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A≥Am时,归属比例X = 100%;90%≤A/Am*100%<100%时,X = 70%;A/Am*100%<90%时,X = 0[27][29]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A/B+、B/B - 、C/D时,归属比例分别为100%、70%、0[29]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2]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可行[35] - 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规定,无独立董事、监事[36] - 权益授出总额度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38]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8] - 上市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9] 其他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3] - 备查文件含激励计划草案等[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