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68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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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25 11:36
业绩相关 - 2020年5月公司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63,223.09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超70%[7] - 2023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16] - 2023年公司拟按约2%股息率派发现金红利5000万元(含税)[16] - 2024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83202.32元(含税)[18] 过往荣誉与成果 - 2023年公司加强研发创新,新水岛产品获国家认可[1] - 2023年公司参与承建的雄安新区第一自来水厂获国家优质工程奖,无锡锡山高品质再生水厂获“星光奖”工程之星荣誉称号[1] - 2023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获资金支持及多项技术成果通过评审[9] - 2023年公司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8份[14]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聚焦主业,强化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推广力度[2] - 2024年重点发力太阳能、PCB等新兴行业及高耗水高污染民生行业客户[3] 研发与创新 - 2024年公司保证研发资金投入,围绕“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进行技术迭代[4] - 2024年公司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及质量管理,结合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10] 组织与管理 - 2024年公司通过资源倾斜等支撑向产品型公司组织体系转变,增加事业部数量[6] - 2024年公司强化制度宣贯执行,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1] 投资者关系 - 2024年公司收集分析监管动态传递给“关键少数”不少于12次,组织“关键少数”培训每人不少于2次[13] - 2024年公司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开展电话会议或线下调研活动至少10次[14][15]
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1:3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70770893.07元[3]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7536693.59元[3]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4.1元,派现50083202.32元[2][4] - 现金分红占净利润70.77%,含回购达71.92%[4] - 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7]
金科环境: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1:36
董事会变动 - 2023年11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 - 2023年12月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 审计委员会工作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3] - 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4] - 审阅内部审计总结及计划无重大问题[5] - 审阅财务报告编制合规无重大问题[6][7] -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8] - 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沟通提高效率[9]
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25 11:36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支付董监高薪酬合计1069.04万元[4] 人员薪酬 - 董事长张慧春2023年税前报酬160.98万元[3] - 董事王同春2023年税前报酬100.43万元[3] - 独立董事张晶2023年税前报酬8.27万元[3] - 监事会主席贾凤莲2023年税前报酬65.37万元[3]
金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5 11:36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 行的发行费用6 ...
金科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益)
2024-04-25 11:36
公司治理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时间为1月1日至11月14日[2]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主持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等[6] 公司运营 - 2023年5月参加数字化战略研讨会并提建议[8] -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未变更承诺、未被收购[9][10]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2] 人事与审计 - 2023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13] - 2023年聘任新财务总监,程序合规[14] 组织架构 - 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及多岗位聘任议案[17][18] 薪酬方案 - 审议通过多届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议案[19][20]
金科环境: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5 11:36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收572,754,987.84元,较2022年降14.63%[4] - 2023年净利润70,770,893.07元,较2022年降7.83%[4] 财务数据变动 - 2023年存货增37.30%,因生产新水岛标准化产品[6][7] - 2023年合同资产降41.62%,因项目结算收款[7] 未来展望 - 预计2024年营收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13]
金科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飞勇)
2024-04-25 11:36
人员任职与履职 - 陈飞勇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3年陈飞勇出席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陈飞勇主持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6] 公司决策与事项 - 2023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6] - 2023年12月陈飞勇参与公司研发合作洽谈会[8]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未被收购[9] - 2023年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12] 人事与薪酬方案 - 2023年审议通过聘任高管议案[15] - 2023年审议通过多份薪酬方案[16][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18] - 陈飞勇2024年4月26日提交报告[20]
金科环境: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25 11:3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nof.gov.cn)。 进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z/z.dncf.gov.cn)" 进行2 邮编 10008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72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722 号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金科环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1:36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买卖股票收益规定及例外情形[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6] 股东大会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规定[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投票规定[7] - 股东大会普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7] 董事、监事提名 - 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董事任职 - 董事任职限制条件及任期、辞职生效规定[11][12]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任期、履职要求等规定[13][26][29]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8]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各委员会职责[18] 高管及监事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连聘可连任[40]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41] 利润分配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4]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议、派发等规定[25][28]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等规则,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