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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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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18 11:53
股票期权激励 - 2024年9月25日授予934.604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人数59人,行权价格10元/份[7] - 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7] -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有效行权期权数量441.3024万份,持有对象58人[8] - 本次行权价格为10元/股[3] - 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 - 2027年9月25日[13] 激励对象变动 - 截至2025年4月16日,激励对象人数由60名变为59名,授予数量由938.6048万股变为934.6048万股[7] - 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50万份股票期权拟注销,1名绩效一般激励对象拟注销1万份[7][8]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7,946.02万元,同比增长55.21%[11] - 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11] 行权相关情况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议案[6] - 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10][3] - 5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比例100%,1名可行权比例50%[11] - 符合行权条件的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约49.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32%[12] - 核心技术人员可行权数量占比50%,其他技术骨干等53人占比49.85%[14] - 监事会同意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1.3024万份,行权价格为10元/股[17]
菲沃泰(688371) -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18 11:53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79,460,212.96元,较2022年增长21.21%[9] - 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后归母净利润47,185,857.30元,较2022年下降[9] 激励计划 - 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注销2023年部分股票期权议案[2][7][8] - 拟注销624万份激励对象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9]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为2024年营收增不低于52%或净利润增不低于125%[9]
菲沃泰(68837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1:53
激励对象考核与行权情况 - 57名激励对象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可行权比例100%[2] - 1名激励对象考核“一般”,可行权比例50%[2] - 58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 行权相关数据 - 监事会同意5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441.3024万份[3] - 行权价格为10元/股[3]
菲沃泰(68837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18 11:53
股票发行 - 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2]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4] 股票限制 - 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4] 其他 -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5][7] - 股票将在科创板上市[5] - 需经上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9]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11:5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确认营业收入47946.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21%[8]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较上年年末下降16.24%,非流动资产增长6.59%,资产总计下降5.57%[1]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较上年年末增长13.20%,非流动负债下降58.50%,负债合计增长11.44%,所有者权益下降6.66%[3] - 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为45106646.73元,上年为 - 41225107.33元[28] - 青山收入本期为248488644.44元,上期为158001866.59元[30] - 营业利润本期为16933711.48元[30] - 利润总额本期为13725048.63元,上期为 - 80567159.95元[30] - 净利润本期为15285102.17元,上期为 - 68670894.22元[30]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5元,上期为 - 0.20元[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78990158.57元,上期为390309937.68元[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2853996.22元[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89810309.92元,上期为 - 20296674.28元[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53509425.24元,上期为15745487.97元[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8900645.20元,上期为11305880.07元[32]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109998647.90元,较上年年末下降26.89%[1]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156560356.39元,较上年年末增长58.74%[1] - 2024年末存货为112635575.87元,较上年年末增长46.92%[1] - 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为10078.63元,上年年末为269195.22元[173]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46295077.70元,上年年末为88723851.83元;期末坏账准备为7771341.25元,上年年末为4883185.10元[17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7583472.32元,上年年末为34880523.37元[183] -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152851.22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864765.15元[185] -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33172635.18元,账面价值为32687749.03元;上年年末账面余额为94760574.91元,账面价值为94326706.29元[19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合计为22000137.00元,上年年末为15958514.61元[198] 公司概况 - 公司致力于纳米材料技术研究发展,提供纳米薄膜产品、镀膜服务并销售纳米镀膜设备[8] - 公司2016年8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2022年8月上市[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3547.2356万股,注册资本33547.2356万元[42]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50]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部分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和越南盾[51] 会计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特定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按公允价值计量[52]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53] -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有汇兑差额处理规则[59]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82] -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91][92] 税收政策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15%,菲沃泰纳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得税率25%,菲沃泰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所得税率5%[165] - 香港子公司利得税税率16.5%,美国子公司联邦所得税率21%,越南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0%[165][166] - 公司及子公司菲沃泰纳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的优惠税率;子公司Favored Nano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享有两免四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投资优惠[168]
菲沃泰(68837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菲沃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11:5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相 关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 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 ...
菲沃泰(68837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11:5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 ...
菲沃泰(68837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1:5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 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 ...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8386.8089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33547.2356万元,股份总数33547.2356万股[7][16] - 菲沃泰有限公司持股89.47%,润科等多家机构有不同持股比例[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在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22] - 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等限制[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股东对决议有撤销请求权、诉讼权等[30][32][34]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收购股份、重大资产交易等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要求[27][40][72]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召开有时间、通知、提案等规定[48][57][104] -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比例要求[69]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提名、选举有规定,部分情况用累积投票制[78] - 董事任职资格、任期等有规定[84][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按时披露年报、中报,提取法定公积金[137] - 公司利润分配有条件、比例要求及特殊情形规定[142][144][147]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有规定[159][17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166][167][169]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 1 (3)参股、并购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 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