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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非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比0.1%以上(非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比1%以上(非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报告[14]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低于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占比0.1%以下(法人)由总经理审议[15][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累计额适用规定[16]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9] - 部分交易免予审议披露[20]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27] 关联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条款变更重新审批[22]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和方法[23][24]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
2025-04-18 11:48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董事会应参加9次,亲自出席9次[5] - 2024年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6]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12][17] 激励计划 - 2024年多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相关议案[22]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并加强与经营管理层沟通[24]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第七条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菲沃 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 ...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本公 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 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1: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 括: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 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 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11: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和 要求而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5-04-18 11: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完善风险控制 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 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即利益相关方)均已对 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
菲沃泰(688371)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1:25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 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竹民、 童越、周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