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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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2024-05-24 11:18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24 月);股票 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42,855 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 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42,85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5,942.8464 万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96.048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5-24 11:18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 ...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5-24 11:1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85.7116万股,募资总额52921.05万元,净额46548.92万元[1] - 募投项目总额33837.61万元,拟投入募资33837.61万元[2][3]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32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6][15][16][18] - 期限自相关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15] - 投资产品为安全、保本、流动性好的理财或存款产品[5] - 2024年5月23日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5]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6]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8] 收益与风险 - 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收益优先补足募投项目,到期归还专户[10] -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现金管理存在市场波动等风险[11]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1:41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3,417,64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3,417,64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39.6486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6486 | | (%) |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65,474 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1: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26日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00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3] 参会情况 - 出席人员10人,代表股份23,417,641股,占比39.6486%[5] 表决情况 - 公告所列议案均获表决通过[11] - 天禾律师认为会议相关事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3]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0 09:18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6月4日14:00 - 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Q1业绩说明会[2][4]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4]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3][4]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4] - 2024年6月4日14:00 - 15:00可在线参与[4] 参会人员 - 董事长/总经理姚志坚、董秘/财务总监朱祥芝、独董蒋本跃[4] 报告发布 - 2024年4月26日发布2023年年报和2024年Q1报告[2]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井松智能证券部,电话0551 - 64266328,邮箱IR@gen - song.net[6]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7 09:4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对井松智能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出具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 | |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 | | 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保荐机构已与井松智能签署了保荐协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 |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 |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1:52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其他事项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本跃
2024-04-25 08:1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6] 人员相关 - 2023年5月聘任朱祥芝为财务负责人[16] - 2023年5月聘任姚志坚为总经理等多名高级管理人员[20]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 2023年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14] 其他情况 - 2023年未发生关联交易[11] - 2023年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3]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23]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2024-04-25 08:1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井松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