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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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10: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2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董事会不审议相同提案[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4] - 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按视频、电话、传真、邮件等情况计算出席董事人数[25] - 与会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28]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32]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记录含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34]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6] 股份转让 - 董高人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5]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2] 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7][1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公司可通报批评,严重的交监管部门[2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按规定执行[2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0][31]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制度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渠道建设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线路畅通[7]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会议安排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参加并提供网络投票[8]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16]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6]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需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0]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4 1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3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28.5329万元[8]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21] -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1] - 公司股本总数为15828.5329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权结构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74.1405万股,持股比例36.0617%[21] - 钱明颖持股1087.0740万股,持股比例15.8446%[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特定条件[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买卖股票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2]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维护公司利益[4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4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10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1] 其他 -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99]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事宜[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0][18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181]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未超300万元或占比低于0.1%,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3]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且需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共同投资等按金额标准适用规定,关联人增减资影响公司需披露[1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21][25]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26] - 交易金额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计评估报告[2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规定程序不得签署文件[3] - 不得为连续二年亏损企业提供担保[7] 审议规则 - 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9] - 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0][11]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应及时披露[17] - 主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重新审批[17]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10:0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10:00
关联投资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比达标,董事会审议后实施[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比达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投资操作规范 - 签订合同前不付款或移交资产,完成后取得证明或凭据[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被投资企业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17] - 公司自身情况变化,可转让对外投资[18] 投资管理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订战略、评估审议重大项目[9] - 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可行性研究[9] - 可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代表跟踪管理[16] 投资监督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全过程监督[16]
技术、生态、现金流,科创板光芯片企业高管在沪研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7 04:38
行业现状与发展 - 光芯片被誉为"光通信的心脏",在光网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 - 中国市场对数据传输带宽和算力的需求持续增长,光通信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2] - 国内光芯片产业链已覆盖设计、外延、制造、封测全环节,III-V族DFB、EML、APD等激光芯片基本实现自主可控 [2] 技术突破与国产化 - 德科立在薄膜铌酸锂芯片和O-Band半导体光放大芯片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瓶颈,硅基光波导高速光交换机已获海外样品订单 [2] - 长光华芯成功实现EML、VCSEL、CW Laser等关键光通信芯片国产化,100G EML已量产出货,200G EML开始送样 [3] - 仕佳光子在AWG波分复用芯片、CW DFB系列激光器芯片和EML激光器芯片国产化方面打破国外垄断 [3] - 源杰科技100G PAM4 EML、CW 100mW芯片完成客户验证,200G PAM4 EML完成产品开发,面向400G/800G硅光模块的CW芯片2024年出货超百万颗 [4] 应对行业周期挑战 - 光通信产业具备强周期性,产品速率和技术路径迭代快,波动风险加剧 [5] - 德科立采取"底层自研+产业协同"双轮驱动战略,联合国内科研院所攻克高端光刻/耦合设备和InP衬底材料等关键环节 [5] - 长光华芯坚持IDM模式,打通GaAs/InP材料、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布局高良率光通信芯片和前沿赛道 [5][6] - 仕佳光子通过工艺优化和智能制造提升单张晶圆芯片产出率与良率,构建成本领先优势 [6] - 源杰科技强化与下游客户、材料供应商、设备厂商联合攻关,布局高功率CW激光器、200G PAM4 EML等产品 [6] 全球化布局与竞争 - 全球光芯片市场竞争加剧,国际巨头并购整合提速,中国光芯片企业需从"国产替代"向"全球竞合"跨越 [7] - 德科立在新加坡、加拿大、泰国等地布局,形成全球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战略,未来将聚焦卫星激光通信、6G等领域 [7] - 长光华芯计划通过国际并购、资本合作等方式提升全球化竞争能力 [7] - 仕佳光子在泰国布局MPO连接器、光组件生产厂线,推进海外制造,未来将突破气体传感、激光雷达等新兴领域 [8] - 源杰科技采取"高端技术突破+产能客户全球化"战略,加大国际化布局,拓展数据中心和超高速光通信领域海外市场份额 [8]
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7-01 08:00
公司变更 - 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变更登记和备案,取得换发《营业执照》[1]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5828.5329万元整[1] 公司信息 - 公司类型为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1] - 法定代表人为桂桑,成立于2000年01月31日[1] - 住所为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 - C地块[1] 经营范围 - 包括光电子产品等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等[1] - 可开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2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