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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戈)
2024-01-02 10:2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郑戈,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 配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戈)
2024-01-02 10:2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戈先生 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安路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1-02 1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 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1月2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的 起始日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相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日 1 附件 ...
安路科技: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2 10:2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一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 1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股份 |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5 | | 第一节 股东 | | 5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7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5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18 | | 第一节 董事 | | 18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1 | |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6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28 | | 第一节 监事 | | 28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29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0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3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1-02 10:2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守雷先生、戴继雄先生、郑 戈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蒋守雷先生、戴继雄先生、郑戈先生均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蒋守雷先生、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2 10:24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 C 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继雄)
2024-01-02 10:24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戴继雄,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2 10:2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3]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5] 会议出席 - 会议有过二分之一监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监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或不超总数三分之一[8] - 监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谈话提醒,不改则建议罢免[9] 决议通过 - 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过二分之一通过[9] 档案保存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监事会解释[13]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2 10:2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规程应当依照各专门委员 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 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1-02 10:22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 |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章程。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 | |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 | | |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849,367 | | 400,100,000 元。 | 元。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