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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68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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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者泄露。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 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 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 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 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科创板上市规则》 的规定,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界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统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公司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 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 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 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
博汇科技:洪太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1:02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博汇科技市值为21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四次登上央视,知名大佬"消失"5年,我们在水果仓库找到了他!从月薪 5000到千亿市值公司联席总裁,他45岁再创业 每经AI快讯,博汇科技(SH 688004,收盘价:25.95元)10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洪太 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洪太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2024年1至12月份,博汇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