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吉华集团(603980)
icon
搜索文档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
2024-08-27 09: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获批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833360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676833360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持股7651.0534万股,持股比例38.2553%[14] - 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73.6059万股,持股比例33.3680%[14] - 杭州吉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92.3762万股,持股比例17.9619%[14] - 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82.9645万股,持股比例10.4148%[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4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3] - 当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63][64][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5]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5%[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9] -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每10股分得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10]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5] -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或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1][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35][13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138] - 公司财产按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138]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3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5] - 本章程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实施之日起作废[148]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09:22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 华集团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8-27 09:22
董监高责任险 - 公司2024年8月27日审议购买该险议案[2] - 投保人是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被保险人含公司及相关人员[2] - 保险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30万元/年[2] - 提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2]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7 09:2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100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17.2亿元,净额为16.324824亿元[2]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75022.6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3871.75万元,已终止项目69659.22万元[3] - 本期利息收入净额612.00万元[3]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75022.6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4483.75万元,已终止项目69659.22万元[4] - 应结余募集资金33050.16万元,实际结余21580.16万元,差异11470.00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01562.98元[8][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1500.00万元[8] - 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48.24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1248.24万元,变更比例为62.02%[2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5022.61万元[21] 项目变更情况 - “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前者投资额28090.24万元,后者投资额50000.00万元[13] - 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等项目”和“年产2万吨H - 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66852.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因江苏省化工行业政策变动暂停实施[22] 项目进度情况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处于报批阶段,进度受政策影响[22]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154.20万元,投入进度为50.39%[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0000.00万元,投入进度为100.00%[21]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809024亿元,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2.809024亿元,实际累计投入1.41542亿元,投资进度50.39%[25]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25]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未达进度,处于报批阶段,受化工政策及属地政府要求影响,审核通过时间不确定[25]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11470.00万元[4] - 2017年12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684095.2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 - 公司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1.147亿元[23] -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5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580156298亿元,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15亿元,专项账户余额80.156298万元[23] 合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11]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12]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14][17]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15 09:47
回购方案 - 2024年3月1日首次披露回购方案,预计金额8000 - 12000万元,价格上限4.93元/股[2] - 2024年2月29日董事会、3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3] 回购执行 - 2024年3月25日首次实施回购[6] - 实际回购23166640股,占比3.31%,金额86995088.80元,价格3.34 - 4.52元/股[2] 后续安排 - 2024年8月16日注销回购股份,后续办理工商变更[8] - 拟注销后股份总数676833360股[10]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8-01 07:4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3月1日[3] - 实施期限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8000 - 12000万元[3] - 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3]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4]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2316.66万股[3][6] - 占总股本比例3.31%[3][6] - 累计回购金额8699.51万元[3][6] - 实际回购价格3.34 - 4.52元/股[3][6] - 原上限不超5元/股,2024年6月25日起调为不超4.93元/股[5]
吉华集团(603980)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8:28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369.08%左右[3][6]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 1395万元左右,同比增长74.77%左右[4][7]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3790.72万元[8]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5529.77万元[8] 经营情况 - 报告期内市场有效需求整体偏弱,染料售价同比下降,公司采取降本增效措施,成本同比下降明显,销量与去年持平[10] 非经常性损益 - 预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1595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566.74%左右[11] - 报告期内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共计15939万元,因全资孙公司部分资产拆迁[11]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期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5] -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7] -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为准[13]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7-01 08:1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3月1日[3] - 实施期限为待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至12000万元[3] - 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2142.05万股[3][6] - 占总股本比例3.06%[3][6] - 累计回购金额8096.18万元[3][6] - 实际回购价3.41元/股至4.52元/股[3][6] 价格调整 - 2024年6月25日起上限调为不超4.93元/股[5] 决策流程 - 2024年2月29日董事会、3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4]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19 07:49
回购相关 - 调整前回购价上限不超5元/股,调整后不超4.93元/股[2] - 回购资金8000 - 12000万元,预计回购1622.72 - 2434.08万股[3][7] - 预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2.32% - 3.48%[7]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25日[2] 分红相关 - 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47500562.20元,每股约0.07元/股[4][6]
吉华集团: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09: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元,合计派47,500,562.20元[7] 数据相关 - 截至2024年6月3日,总股本700,000,000股,参与分配股本678,579,460股[9] - 2024年6月3日收盘价3.99元/股[10]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06786元/股[11] - 虚拟除权(息)参考价3.92214元/股,实际3.92元/股[11][12]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约0.054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