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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31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天津银龙预应力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陈凯、杨小颖(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银龙预应力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17 07:3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维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 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请于规定的时间参与投 票。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 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先向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申请, 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 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 绝回答。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1 | | --- | ---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7 07:38
公司章程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1 | | |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第三章 股 份 5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7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 | 第一节 股东 | | 9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 | 第一节 董事 | | 25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33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8 | | | | 第一节 监事 | | 39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9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2-07 07:38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钟志超先生的辞职报告。钟志超先生因工作调 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志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志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5,659股,约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0.12%,钟志超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钟志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 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钟志超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07:37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 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07 07:3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已完成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 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4,764,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54,764,000 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鉴于上述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7 07:3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报 表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12-07 07:3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 审核,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7 07:3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7 07:3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 62 号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