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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60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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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6 09:16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11] 监管信息 - 公司相关监管信息涉及金额740万元[12]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6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764,000元[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8.54764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净资产合计为1.5亿人民币[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谢铁桥持股比例28.1406%[13] - 发起人谢铁根持股比例16.4154%[13] - 发起人谢铁锤持股比例14.8520%[13] - 发起人谢辉宗持股比例14.0703%[13] - 发起人谢志峰持股比例8.1344%[13] - 发起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563%[13] - 发起人杭州富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9583%[13]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 - 公司董事等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过50%[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的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36][3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36][37]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1]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 董事、监事、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3]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9]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0] -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可不实施现金分红[10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8]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5]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黎明)
2024-04-16 09:16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7,678,110.65元,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9]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0.6元,共分51,104,760元[10] - 2022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49.20%[10] 公司治理 - 2023年4 - 5月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8] - 2023年12月通过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9] 独立董事 - 2023年履职维护权益,2024年加强沟通参与决策[14] - 走访调研公司,参加培训提升保护能力[13] 合规情况 - 报告期无逾期、违规担保及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8] - 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健全有效[12]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6 09:1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2022年11月30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2][3] - 2024年4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变更议案[3] 数据影响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金额均为209,300.50 [7]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4-04-16 09:16
关联交易 - 2024年4月16日通过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未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3] 劳务数据 - 2023年接受谢栋臣劳务预计350万,实际162.57万,占比62.99%[5] - 2024年预计接受劳务350万,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33.29万,占同类业务12.23%[7] 业务协议 - 谢栋臣承接部分运输业务,短途80元/吨,往返12元/吨,货款月度结算[9][10] - 《汽车运输业务协议》2023年4月24日签订,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10]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6 09:16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机构信息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北京大华国际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 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6 09: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盛黎明、张跃进、李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报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盛黎明、张跃进、李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6 09:16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889.89万元[1] - 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977.92万元[1] -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89.89万元[3] 财务合规 - 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合规[4][5][6]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6 09:1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3][4][5][16][1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健康可持续发展[18] 其他 - 董事长(已获董事会授权)为谢志峰[19]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评价标准[14][15]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有天津银龙等多家公司[8]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6 09:16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 数据影响 - 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金额均为209,300.50元[2] 变更影响 - 变更后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3] - 董事会同意变更,决策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