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60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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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4:19
财务数据 - 2023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79,423,630.96元,坏账准备90,553,541.64元,账面余额较上年度增加1.65%[8]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398,440,072.42元,较上年度减少3.01%[10] - 期末流动资产33.95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4.99%[22] - 期末非流动资产30.54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5.82%[22] - 期末资产总计64.49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0.46%[22] - 期末流动负债28.58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8.04%[24] - 期末非流动负债2.08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95%[24] - 期末负债合计30.66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6.79%[24]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3.82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5.30%[24] - 期末货币资金9.81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9.91%[22] - 期末应收账款7.89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06%[22] - 期末存货9.68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1.03%[22] - 本期营业总收入43.98亿元,上期为45.35亿元[27] - 本期营业总成本36.88亿元,上期为40.05亿元[27] - 本期营业利润5.70亿元,上期为4.56亿元[27] - 本期净利润4.73亿元,上期为4.60亿元[27]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39元,上期为1.35元[27]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5亿元,上期为6.95亿元[29]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36亿元,上期为 -10.28亿元[29]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12亿元,上期为1.79亿元[29] -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亿元,上期为 -1.51亿元[2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亿元,期初为3.63亿元[29] 其他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40,230,446.00股,注册资本为340,230,446.00元[53] 公司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3639[53] -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有农药杀虫剂、杀菌剂、肥料等[54] 会计政策 - 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且复核后仍小则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4]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符合条件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商誉,不足冲减确认为当期损益[64] - 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一揽子交易”个别报表按账面价值与新增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64] - 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非“一揽子交易”合并报表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购买日前股权,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65] 税收政策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增值税税率为9%,青岛大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公司为6%,Hailir Philippines Agroservice Inc.为12%,Hailir (Cambodia) Agrosciences Co., Ltd为10%,Hailir Brasil Defensivos AgrÌcolas Ltda商品流转税为18%[155][156] - 多数公司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155][156]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青岛海利尔农资有限公司等多数公司为25%,Hailir Philippines Agroservice Inc.为30%,Hailir (Cambodia) Agrosciences Co., Ltd为20%[156] - HONGKONG HI - QUALITY CO.,LIMITED税收优惠后税率为16.5%,潍坊海阔利斯实业有限公司为25%[156] - 青岛海利尔农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销售农药产品免征增值税(不包括生产企业)[157] - 自2015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征收增值税[157]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销售农药产品税率由10%改为9%[158] - 青岛海利尔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农作物种植等免征增值税[158]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8][159][160] - 青岛海利尔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农作物种植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59]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4:19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3] - 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4][5] -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当期财务无重大影响[4][6] - 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变更[7][8]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4:19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489人[1]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中兴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2][3] - 2023年底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审前沟通[3] - 2023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沟通财务等事项[3] - 审计委员会保障年报披露,审查事务所资质并督促出报告[4][5]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6]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6 14:19
理财计划 - 拟循环用不超15亿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2][3][6] - 产品为保本或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2][3][5][6] - 决议有效期及额度使用期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一年以内[5] 资金与审批 - 资金源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后闲置资金[5]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6] 风险与监管 - 理财受收益、利率等风险影响,收益不确定[2] - 多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7][8]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4:19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3%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1%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2]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资金与利润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募投除外)[3]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5] - 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弥补后可供分配利润额10%[5] 分红政策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沟通[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4] - 公司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4] - 管理层未提分红预案需向董事会说明[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多方意见[4] -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4] 后续安排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 - 修订后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海利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4:1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 临时会议召集 - 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31]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提案[1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年度财务预算等职权[7] 事项权限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9] 审议批准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3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及为关联人担保需相关程序审议[35]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9]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3] 利润分配决议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43]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8]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4] 会议记录 - 时间紧迫时,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55]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负责组织执行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结果[57] 规则相关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59][60]
海利尔: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2024-04-26 14:19
审计情况 - 中兴华于2024年4月26日对海利尔药业2023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21278.31万元[15] - 2023年多家关联公司有往来资金及发生金额[13][15]
海利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4: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或受交易所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记录[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管理层汇报经营等进展并安排考察有记录[28]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材料[29] - 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会并记录[29] - 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31]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规定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及信息应披露[39] - 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4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实施,董事会解释[40][41]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6 14: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1年5月1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41.4万股,授予价格12.4元/股,授予人数338人[5,10] - 2022年3月15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9.3万股,授予价格11.75元/股,授予人数105人[7,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 2021年10月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7.36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2年2月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5.96万股限制性股票[6,7] - 2022年10月因29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43.742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3年10月因3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 2022年4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316名激励对象解锁比例30%,解锁数量2167200股[7] - 2023年2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96名激励对象解锁比例30%,解锁数量267180股[8] - 2023年4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295名激励对象解锁比例30%,解锁数量2027340股[9]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68人,可解锁股票数量2534280股,占总股本0.75%[3][16][17]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9,844.01万元,较2019年度的246,678.40万元增长78.31%[14] 其他 - 268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均为优秀(A)[21] - 同意办理2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40%解除限售事宜[21] -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2] - 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22] - 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交易所和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22]
海利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6 14:19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除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4]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7]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8] 关联人名单报送 - 董事等持股5%以上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2] 低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金额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告后实施[20]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27] 购买资产溢价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1] 关联交易审议前置 -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2] 监事会监督职责 - 监事会应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报发表意见[24]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已执行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金额提交审议[2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