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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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关于实施“翔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2024-04-09 08:18
转债赎回 - 2024年2 - 3月触发“翔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5][8] - 最后交易日4月9日,4月10日起停止交易[5][12][13] - 最后转股日4月12日,收市后停止转股[4][5][12][13] - 赎回登记日4月12日,赎回对象为在册持有人[5][9] - 赎回价格105.283元/张,按公式计算[9] - 赎回款4月15日发放,当日摘牌[4][5][11][12][14] 风险提醒 - 4月9日收盘价与赎回价差异大,未转股或卖出有损失[14] - 提醒持有人限期内转股或卖出[15] 其他信息 -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21 - 20979819 - 866[1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10日[16]
翔港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09:44
| 证券代码:603499 |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566 | 债券简称:翔港转债 | |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666 号 A 栋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8,224,09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57.522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 ...
翔港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8 09: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拟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陈小形律师、孟 怡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 ...
翔港科技:关于实施“翔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2024-04-08 09:43
转债赎回信息 - 2024年2月29日至3月20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6][8] - 4月9日为“翔港转债”最后交易日[4][5][12] - 赎回价格105.28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0.283元/张[4][5][9] 转股及税务信息 - 转股价格为10.74元/股[4]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5.226元/张[9] - 居民企业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5.283元/张(税前)[10] 风险提示 - 4月8日收盘价与赎回价格差异大,未转股或卖出可能损失大[14] - 赎回登记日后未转股“翔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14]
翔港科技: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4-07 07:36
税收优惠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1] - 2023 - 2025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2023年已暂按15%税率纳税申报及预缴[1]
翔港科技:关于实施“翔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4-04-07 07:36
| 证券代码:603499 |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566 | 债券简称:翔港转债 | |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翔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4 月 9 日("翔港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2 个交易日,4 月 9 日为"翔港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4 月 12 日("翔港转债"最后转股日)仅 剩 5 个交易日,4 月 12 日为"翔港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翔港转债"将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0.74 元/股 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的 105%加当期 ...
翔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02 08:21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月1日通讯表决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参加[1]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向实际控制人借款议案,用于日常经营,利率不超LPR,无抵押担保[1] 表决结果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表决3票同意,0反对0弃权[1][2]
翔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08:21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3566 债券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微信形式 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董建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包含3名独立董事),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翔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2 08:21
业绩相关 -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发行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3] - “翔港转债”初始转股价15.16元/股,当前10.74元/股[4] 股权变动 - 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6日总股本增加,实控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830%[4] - 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总股本再增加,实控人持股比例再稀释1.4885%[4] 其他信息 - 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5]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基金注册资本1000万元[6] - 董建军持有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9.75%股权[6]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9] - “翔港转债”转股情况不确定,有变动将披露[9]
翔港科技: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2024-04-02 08:21
| 证券代码:603499 | | --- | | 债券代码:113566 |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566 债券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建军先生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年,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分笔循环使用,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且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 露:……(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