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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6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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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7-16 11:10
公司治理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 [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并确保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 [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3][7]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答复问询并提供真实材料 [4][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持股变化、股份质押、重大重组等情形时,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 [4][5] 股份交易与控制权转移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份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违规交易 [7][8] - 控制权转让需确保交易公允合理,不得炒作股价,转让前需调查受让人资质并解决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问题 [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控制权稳定,避免高比例质押风险 [8]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出议案时需评估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并配合保护其他股东表决权等权利 [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确保承诺有效履行,存在履约风险时应提供担保,且股份转让不得影响承诺履行 [9] - 公司无控股股东时,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需参照本规范执行 [9]
华之杰: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6 11:10
对外担保管理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强令担保[1][3] - 担保类型包括借款担保、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保函担保等,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 - 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签署担保合同[2] 审批权限与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需审批以下情形: -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3] - 对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担保[4] - 董事会决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关联担保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 子公司与合营企业担保 - 对控股子公司可分类(资产负债率70%为界)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并一次性审议[4] - 合营/联营企业担保额度可调剂,但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净资产10%且受资产负债率限制[5] - 控股子公司为外部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需履行同等程序[6] 风险管理与执行 - 强制要求反担保且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2][11] - 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抵押登记及担保后持续跟踪[8] - 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7] - 发现被担保方经营恶化时需及时采取止损措施[8] 信息披露要求 - 达到披露标准的情形包括:被担保方逾期15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破产清算[9] - 财务部需向审计机构完整提供担保事项资料[8][9] - 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9]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违规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11]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13][14]
华之杰(6034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1:02
募资情况 - 2025年发行2500万股A股,募资总额4.97亿元,净额4.4416435775亿元[2] 项目投资 - 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8936.44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为5480万元[4] 现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规定[7] -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8] - 现金管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6]
华之杰(6034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1:02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19.88元,募资4.97亿元[1] - 减除费用后,募资净额4.4416435775亿元[1] 项目投资 - 募投项目拟投入4.860858亿元[2] - 扩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3.893644亿元[3]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拟投入5480万元[3] - 调整后拟投入募资总额4.441644亿元[3] 调整决策 - 2025年7月16日审议通过调整募资投入议案[5] - 监事会认为调整合规且不损利益[7] - 保荐人对调整事项无异议[8] - 调整利于提效、优化配置,符发展战略[4]
华之杰(603400) - 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5-07-16 11:02
募集资金 - 公司公开发行25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9.88元,募资49700.00万元[13] -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募资47215.00万元[13] - 减除其他费用后,募资净额44416.44万元[13] 项目投资 - 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总投资42608.58万元,募资投入同额[1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募资投入同额[16] 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5283.56万元[1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551.96万元[17] - 审计及验资费用1600.00万元,预支454.34万元[17] - 律师费用679.25万元,预支47.17万元[17]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1.77万元,预支50.45万元[17]
华之杰(6034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1:02
募资情况 - 2025年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19.88元,募资4.97亿元,净额4.44亿元[2] 项目投资 - 扩产项目总投资42608.58万元,拟投入募资38936.44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资5480万元[4] 子公司情况 - 拟向华捷电子提供不超38936.44万元无息借款用于扩产[5] - 公司持有华捷电子100%股权,其注册资本5221.21万元[6] - 2024年末总资产65782.14万元,净资产36926.68万元[10] - 2025年Q1总资产72048.76万元,净资产39145.07万元[10] - 2024年营收72221.35万元,净利润7478.56万元[10] - 2025年Q1营收20111.48万元,净利润2218.39万元[10] 决策进展 - 2025年7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募资借款议案[10]
华之杰(6034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1:0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500万股A股,每股19.88元,募资4.97亿元,净额4.441644亿元[1] 募投项目投资 - 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8936.44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480万元[3] 发行费用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自筹预付发行费用551.96万元[4] - 保荐及承销等各项费用明细[5] 资金置换 - 2025年7月16日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议案[6][7] - 置换时间距到账未超6个月,符合规定[7] - 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认可置换合规[8][9][10][11]
华之杰(603400)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6 11:01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9][17] - 颖策商务等五家公司分别认购股份,出资比例39.27% - 4.00%不等[17]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人员有转让限制[25] - 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查阅账簿等,有起诉权[31][32][34] - 股东滥用权利需担责,违规买入股份部分表决权受限[37][7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特定情形需开临时股东会[49][50]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73][76] - 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等实行累积投票制[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98][87] - 董事会有交易审批等权限,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01][110] 利润分配 - 提取10%利润列法定公积金,有转增和分红规定[145][147] - 公司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50][151]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65] - 公司合并等有通知债权人等规定[177][178][179]
华之杰(6034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7-16 11: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管理要求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董事等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3]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6] - 相关主体研究发起重大事项需填档案并分阶段送达[17]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致损失公司按情节处罚[20]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 公司应对知情人行为自查并做处罚决定[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审议[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4]
华之杰(603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6 11: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2]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2][23] - 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知情权,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受阻可反映,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自行申请[27] - 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