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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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关于吉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2 09:52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勤[2024]-F-001 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 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0 09:4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8 | 吴浩 | 1,800,000 | 0.35 | | --- | --- | --- | --- | | 9 | 邵勋 | 1,800,000 | 0.35 | | 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 | 1,569,400 | 0.30 | | | 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二、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 份 方 案 的 议 案 》 , 并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2-07 09:54
股权结构 - 宁波炬泰持股173,840,117股,占总股本33.52%[2] - 上海钢石持股53,516,410股,占总股本10.32%[3] - 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7,356,527股,占总股本43.84%[3] 股份质押 - 宁波炬泰本次质押20,000,000股,占其所持11.50%,占总股本3.86%[2] - 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持股62.41%,占总股本27.36%[2] - 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质押均为97,200,000股,占持股42.75%,占总股本18.74%[3] 影响说明 - 宁波炬泰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4] - 本次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无实质性影响[4]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09:39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需要,公司拟为永杉锂业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 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6 09:37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和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3.64 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无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 ...
吉翔股份: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09:3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二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2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6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2-06 09: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22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在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3] - 网络投票2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项议案,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8] - 议案2月5日经董事会会议通过,2月7日刊载[8] 股东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月8日,登记在册A股股东有权出席[16] - 股东登记资料2月19日17:00前到公司投资证券部[18] - 登记时间为2月20 - 21日,每日9:00 - 12:00、13:00 - 17:00[18] 公司联系 - 公司联系地址为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邮编121209[21] - 电话0416 - 5086186,传真0416 - 5086158[21]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21]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2-06 09:3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原条款 | | 修订后的条款 | | --- | --- | --- | | 第二十三条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 |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 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 |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 | ...
吉翔股份: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2024-02-06 09: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3] - 制度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大会[25] - 制度与法律、章程抵触或股东大会决定时应修改[25] - 制度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25] - 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6] - 日期为2024年2月5日[26]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09:3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 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修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需要,公司拟为永杉锂业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 如下: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