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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60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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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亚士创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1:23
会议概况 - 2024年5月21日公司在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4人,持表决权股份225,326,925股,占比52.3982%[2]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及董秘均出席会议[2][3]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均通过审议[4][5][6][7][8] - A股同意票数225,267,745,比例99.9737%[4][5][6][7][8] - A股反对票数59,180,比例0.0263%[4][5][6][7][8] - 5%以下股东表决中同意票数23,673,046,比例99.7506%[9] - 特别决议事项获2/3以上同意通过[11] 律师见证 - 见证律所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周倩雯、杨璐[12]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2]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5-21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4900万股普通股,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8596642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购3000万股,持股比例100%[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859664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认股1200万股,持股比例40.00%[16] -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认股440万股,持股比例14.67%[16] -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认股400万股,持股比例13.33%[16] - 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股332万股,持股比例11.07%[16] - 赵孝芳认股276万股,持股比例9.20%[16] - 沈刚认股240万股,持股比例8.00%[16]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7][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97] - 董事会可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13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5]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0][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2]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6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大会决议[16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
亚士创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1:1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1日14:00现场召开,同日进行网络投票[4][5]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225,326,925股,占比52.3982%[6]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225,267,745股,占比99.9737%;反对59,180股,占比0.0263%;弃权0股[10][11][12][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8][2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中小股东同意23,673,046股,占比99.7506%;反对59,180股,占比0.2494%;弃权0股[15][17][19] 决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6]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符合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37]
亚士创能: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2024-05-17 10:09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贵公司发来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 事项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特此回复。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 事项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 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 项。 本人作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的 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 ...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17 10:09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4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5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5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 钟先生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6 10:56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5 月 17 日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 ...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4-05-16 10:51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47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94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34,06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7,776,981.13 元后余额为 人民币 596,283,018.87 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浦支行账号为 98190154740011935 ...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05-16 10:49
ASIA Cuano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股票代码:60337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 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5-16 10:4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 | --- | ---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8 |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340号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士创能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 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亚士创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 ...
亚士创能:海通证券关于亚士创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5-16 10:4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海道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亚士创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保荐人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亚士创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保荐人发行保荐书 目 录 | 育 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