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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60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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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603350)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3 0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议案[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至16.83元/股[4]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至34.21元/股[4]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等[4]
安乃达(60335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3 0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 - 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2] 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3]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3] 表决结果 - 调整价格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3]
安乃达(603350)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1-16 16:00
利润分配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1月9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4] - 以11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55元,共派63,800,000元[5]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1/22,除权(息)日和发放日2025/1/23[3][7] 红利发放 - 无限售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限售股公司自发放[8][9]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情况及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和实发金额[10][11][12]
安乃达(603350)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1-10 16:0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 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与控制外币汇率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
安乃达(603350) -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1-10 16:00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06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安乃达(60335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1-10 16:0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 激励对象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票数量(万股) |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 | | | | 额的比例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 41.50 | 91.2088% | 0.3578% | | 人员(23 名) | | | | 2025 年 1 月 9 日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 激励对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万股) |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 | | | | 额的比例 | | 董事会认为需 ...
安乃达(603350)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1-10 16:00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 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乃达 2025 年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 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 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
安乃达(603350)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0 16:00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1] - 2024年12月18 - 27日公示激励对象,期满无异议[12][16] - 2025年1月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7] - 2025年1月9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14] 激励计划数据 - 拟授予股票权益106万股(份),占股本总额0.9138%[17] - 首次授予96.5万股(份),占0.8319%;预留授予9.5万股(份),占0.0819%[1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7.38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34.76元/股[17] - 首次授予52人,限制性股票41.5万股,股票期权55万份[18]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21] - 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1][23] 后续事项 - 公司尚需履行相应后续信息披露义务[23]
安乃达(60335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025-01-10 16:00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核心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监事会同意[2]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9日[3] 授予情况 - 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7.38元/股[3] - 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4.76元/股[3]
安乃达(60335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10 16:0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 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 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和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