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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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7 10: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4 一、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万平米) 销量(万平米) 营业收入(万元) 太阳能封装胶膜 6,392.52 7,390.26 66,803.20 太阳能背板 3,011.74 2,831.47 26,806.7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 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 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密可暂缓或豁免[4] - 办理需满足未泄密等条件[5] 审批与咨询 - 申请需经多环节内部审批[6][7] - 向交易所咨询在非交易时段[7] 责任与处理 - 董秘登记事项,董事长签字归档[7] - 董事长是制度直接责任人,违规处罚[11]
赛伍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并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临时报告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5][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4][15]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等变动需披露[15] 重大事件披露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配合披露[14]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14]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5] - 因前期财报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重大事项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8]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8] - 公司拟披露商业秘密等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22] - 办理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特定条件[22]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2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7]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提供信息并协助披露[28] - 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义务并指定联络人[30] 其他事项 - 董秘办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3]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5]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等信息[3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0]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报告董事长并通报相关人员[41][42]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回复监管部门函件[42]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44]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罚[4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4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46] - 本制度与后续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赛伍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4] - 报送材料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无异议可按程序聘任[6] - 董秘有规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备案与公告 - 聘任董秘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候选人材料备案[5] - 聘任董秘和证代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职责范围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制度[10] - 董秘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并记录签字[10] - 董秘负责股权管理、披露持股变动[11] - 董秘协助制定战略、筹划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11]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13]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4] 人员协助 - 公司应聘请证代协助董秘履职[15] 培训要求 - 董秘或证代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7] - 董秘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7] 违规惩戒 - 董秘违规严重会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等惩戒[19] -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者资格证书注销且不能参加培训[19] - 因特定事项被解聘资格证书注销且3年内不能参加培训[19] 细则规定 - 细则与法律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赛伍技术: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财务责任 -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财报合法性等负责[4] 财务工作安排 - 财务部每年11 - 12月组织子公司资产清查等工作[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会计政策 - 财务部拟订统一会计政策及估计,报董事会批准施行[7] 审计相关 -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对外提供[13]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股东大会审批[13]
赛伍技术: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 ...
赛伍技术: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日常交易合同出售产品等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报告制度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14]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两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事项经批准后报董秘办汇总再报董事会秘书[16]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18]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0]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赛伍技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赛伍技术: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55
突发事件处理组织 - 成立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6] 处理原则与责任人 - 遵循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原则[4]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第一责任人[8] 处理流程 - 预警信息汇报,必要时启动预案[8] - 快速启动机制,成立小组并汇报[10] 保障工作 - 做好通信、队伍等保障工作[11] 后续工作 - 处理后全面评估,完善制度流程[13]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