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科技(6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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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环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2:47
财务审计 - 2024年4月24日出具嘉环科技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占用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总计33,531,303.8元[11]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697,664,636元[11] - 2023年度偿还金额总计30,570,748.53元[11]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总计300,625,192元[11] 非经营性往来 - 希岳能源科技有限产生非经营性往来金额928,674.68元[11]
嘉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2: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26日公开发行7630万股,发行价每股14.53元,募集资金总额110,863.90万元,净额103,357.20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029.40万元,本期使用3,050.58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3,200.00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659.80万元,本期892.09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787.60万元[3] 资金使用安排 - 2022年5月30日,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8,909.50万元[9] - 2022年7月15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6日归还[10] - 2023年5月17日,公司再次同意用不超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1] - 2022年5月30日和2023年4月26日,公司均同意用不超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 理财投资情况 - 2022 - 2023年,公司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实际收益83.52万元[14] -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购买金额23300元,实际收益316.37元[15] -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购买金额10000元,实际收益42.19元[15] 项目进展情况 - 区域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0,078.21万元,本年度投入3,023.22万元,累计投入13,186.03万元,进度为32.9%[27] - 研发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5,071.10万元,本年度投入0,累计投入0,进度为0[27]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437.75万元,本年度投入27.36万元,累计投入73.23万元,进度为3%[2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35,770.14万元,累计投入35,770.14万元,进度为100%[28] - 各项目合计承诺投资103,357.20万元,本年度投入3,050.58万元,累计投入49,029.40万元,进度为47.44%[28] 项目延期情况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同意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 - 本次延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29] -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29]
嘉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47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630万股,发行价每股14.53元,募集资金总额110863.90万元,净额103357.20万元[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4] - 区域服务等四个项目预计总投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40078.21万、25071.10万、2437.75万、60000.00万元[7] 决策情况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9]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效率,保荐机构无异议[13][15]
嘉环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少于5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6] 独立董事提议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 董事会同意召开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通知股东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7] 会议变更相关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原因,延期的还需披露新日期[17]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投票时间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6] 征集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参与[26] 累积投票制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8] 优先股审议相关 -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9] 表决方式相关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表决票相关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表决票或未投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决议公告相关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2] 会议记录相关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方案实施相关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回购决议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5] 规则生效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嘉环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7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 1 -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 ...
嘉环科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4-04-24 12:47
担保计划 - 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2.8亿元,70%以下不超2000万元[3][4] -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70%以上子公司为12.71%,70%以下为0.91%[5][6] - 担保额度可在同资产负债率区间子公司间调剂,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4] 子公司情况 - 南京嘉环网络2023年营收47351.49万元,净利润1817.67万元,资产负债率超70%[7] - 北京嘉环诺金2023年营收1064.06万元,净利润 - 58.21万元[8][9] - 苏州嘉环智能2023年末营收4150.11万元,净利润97.13万元[10][11] 审批进展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 担保数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23] - 对外担保余额为1914.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23]
嘉环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永平)
2024-04-24 12:4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5次,提名等委员会会议各召开1次[5] 报告披露与审计 - 2023年按要求披露半年报和三季报并通过审议[15] - 2023年将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16] 公司事项情况 - 任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收购等事项[12][14] - 未发生会计政策等重大变更[17] 资金与薪酬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合规[21] - 董事会未审议董高薪酬,已审议薪酬合规[20]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忠实履职,2024年将继续[22]
嘉环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六林)
2024-04-24 12:4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 - 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1次[5]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16]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等同意续聘永拓为2023年审计机构[15] 公司合规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 - 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等被收购相关事项[13]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规定[21] 人事相关 - 控股股东等拟提名董事等候选人[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权益[22]
嘉环科技: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 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以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制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嘉环科技: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2: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7630万股,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519.9988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5199988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少于5人等情况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5]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1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5]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19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