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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6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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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60304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5:0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1.30万元[4]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0,947,209.7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2%[1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17.1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49%[11]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0,936,240.85元,同比增长1.15%[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43%[1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18.23%的增长,再创历史新高[13]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51%[26]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08亿元,同比增长18.51%,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0.79%,同比增加3.94个百分点[33]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250.33万元,同比增长18.23%[30] - 公司2023年汽车出口达到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贡献率达到55.7%[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0,506,951.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1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703,050.58元[1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债务重组损益为-50,040.21元[15]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计为9,007,410.5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0,947,209.7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2%[11]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12,183.39元[1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947亿元,同比减少6.62%[31]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8.51%的增长,再创历史新高[17] -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同比增加3.94个百分点,盈利能力逐步恢复[17] - 公司完成部分募投项目主体建设,包括募投厂房主体建设完工和多条全自动生产、装配线落地[17] 股东利益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4] 公司治理 -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5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俞黎明持股数为6250万股,报酬总额为88.26万元;俞振寰持股数为398万股,报酬总额为136.37万元;郑晓敏持股数为3750万股,报酬总额为87.78万元[55] 环保责任 -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相关机制,并在报告期内投入了52.69万元用于环保[93] -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积极开展清洁生产[94] - 公司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94] - 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减少碳排放,包括节能降耗管理、光伏发电、蒸汽替代液化天然气等[97][98] - 公司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环境异常内部投诉机制,全员参与环境生态监督管理工作[96] - 公司加强对用水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实现多次循环利用,获评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98]
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5: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浙江 黎明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 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 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 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 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 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 ...
浙江黎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6 15: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顺序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制 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及"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9,418.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 ...
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26 15:01
上市与督导 - 浙江黎明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2] 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2]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情况[2][3] 保荐工作 - 2023年度保荐机构关注募集资金情况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4] 报告事项 - 浙江黎明无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6]
浙江黎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5:01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5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投资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2] - 投资品种含协议存款等[3] -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一年[4] 决策安排 - 2024年4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5]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策及签合同[5] - 监事会同意现金管理[9] 风险控制 - 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业发展[7] - 建立健全程序控制投资风险[8]
浙江黎明:天健审〔2024〕4653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5:0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653 号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黎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黎明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黎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 ...
浙江黎明: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5:01
业务决策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 - 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 -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3] 业务影响 -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降低管理成本、平衡持票用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 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影响资金流动性[5] 应对措施 - 可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解除流动性影响[6] - 公司将安排专人对接金融机构,跟踪管理票据池[6] 业务风险 - 质押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6] 审核意见 - 监事会认为开展业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开展[9] - 保荐机构核查后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10]
浙江黎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4-26 15:0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独立性情况 刘文华 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1997 年 8 月至今先后在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3 月至今在浙江黎明任独立董事。 华林 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至2000年在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历任讲师、 副教授、教授等职务;2000 年至 2018 年 6 月在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汽车 学院历任教授、副院长、院长等职务;2009 年 12 月至今在武汉理工大学现代 汽车零部件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任教授、主任。2022 年 5 月至今在浙江黎明 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 ...
浙江黎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5:01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 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
浙江黎明: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5: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3672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7.37元,募集资金63782.64万元,净额为56571.12万元[2]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56571.12万元,本年度投入10216.03万元,累计投入46050.93万元[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287.74万元[25] 项目投入与进度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35834.90万元,2023年项目投入10216.0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46050.93万元[4] - 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83.48%[25] - 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4.40%[25] - 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39.78%[25] - 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0%[25] 资金置换与管理 - 2021年用7082.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支付费用的自筹资金[10][25] - 2023年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使用15000.00万元,收益79.81万元[12][19][25] 审计与合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报告如实反映实际情况[19]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异议[20] 其他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4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112877427.39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情况[2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变更比例为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