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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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15 11:08
财务审计 - 审计机构于2024年3月15日对中信重工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往来 - 2023年与中信银行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41.28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70002.02万元,利息15.76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66467.15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3691.91万元[12] - 2023年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44706.57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636693.03万元,利息702.2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689760.85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92340.95万元[12] - 2023年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0832.50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 2542.8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55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8279.08万元[12] - 2023年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542.87万元,公允价值变动 - 668.64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874.23万元[12] - 2023年与柳州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99.5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5.66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33.88万元[12] - 2023年与国营华晋冶金铸造厂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85.84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2.4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1.7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47万元[12] - 2023年与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36.09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4625.26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813.91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7.44万元[12] - 2023年与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251.80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 115.9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135.86万元[12] - 2023年与内蒙古白银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8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0.89万元[12] - 山西锻造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97.33,年度累计发生金额5.73[13] - 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4.40,年度累计发生金额2675.98,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083.95[13] - 中信渤海铝业(滁州)有限公司2023年度累计发生金额3885.68,期末往来资金余额0.28[13] 账款情况 - 四川中喻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23年期初余额362.50,年度累计发生91.00,期末余额453.50[13] - 中信昆仑锂业(青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23年期初余额1940.47,年度累计发生1858.35,期末余额594.21[13]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款项2023年期初余额119.58,年度累计发生3614.32,期末余额3733.90[14] -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2023年期初余额79.56,年度累计发生25.80,期末余额105.36[14] - 锦州钢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非流动资2023年度累计发生24.48[14]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融资2023年期初余额191.00[14] - 宁夏京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3年期初余额51.00,期末余额51.00[14] 关联企业往来 - 2023年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960840.93[15] - 2023年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292394.56[16] - 2023年与联营企业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4715.43[16] - 2023年与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为50.00[15] - 2023年与国营红川机械厂往来资金余额为10.00[15] - 2023年与青岛斯迪尔斯材料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9.87[15] - 2023年与中信昆仑锂业(青海)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66.00[15] - 2023年与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957.91[15] - 2023年与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572.71[16] - 2023年与洛阳中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242.89[16]
中信重工: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15 11:08
财务审计 - 信永中和对中信重工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4] 资金情况 - 中信重工在中信财务公司存款年末余额9.23亿元,收取利息702.2万元[16] 借款情况 - 短期借款年末余额0,支付利息15万元[16] - 长期借款年末余额0.02亿元,支付利息96.56万元[16] 票据情况 - 在中信财务公司开立票据年末余额4.68亿元,支付手续费56.56万元[16]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15 11:08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 206 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清凯)
2024-03-15 11:08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韩清凯,自 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大学 教授,机械可靠性与动力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973 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曾任东北大学副教授、教 授、副院长,大连理工大学教授、机械设计学科点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 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微 信,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贻斌)
2024-03-15 11:0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 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会议、13 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董事会 | | | | --- | --- | --- | ---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3-15 11:08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08 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 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 产生重大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率 0.5%计提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根据不同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共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准 7,724.39 万元。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 5 个组合,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 1 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3 年下 半年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7,850.95 万元,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进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15 11:08
业绩总结 - 2023年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383,595,668.08元[3]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137,605,777.56元[3]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0.285元(含税),共派123,673,449.85元[3] - 现金分红比例占归母净利润32.24%[5]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3-11 12:05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担保金额:因工程公司、建安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 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 155.80 万元的 分离式履约保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 29.80 万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 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 1,920.23 万元的分离式预付款保函、人民币 3,661.13 万元的分离式备料款保 函。上述保函分别占用中信重工在民生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洛阳 1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 公司")、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 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28 10:17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02-28 10:1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 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张志勇先生、 王青春先生、乔文存先生、郝兵先生、熊国源先生、苏伟先生的履历 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 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