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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6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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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1 08:49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 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 7 名,7 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 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尚需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世璋)
2023-12-01 08:49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世璋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6]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8]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9]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1 0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08:4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限制原则[7][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1] - 除特殊情形,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1]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3]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名保存[14] - 秘书可视需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5]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5]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6] 规则说明 - “以上”包括本数,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18]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1 08:49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01 0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0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提名程序、查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 关说明并与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l、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张燕民先生、 WU JIE(吴捷)先生由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人的提名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张燕民先生、 WU JIE(吴捷)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世璋)
2023-12-01 08:4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3][4]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或谴责通报[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候选人情况 - 具备正(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等多项资格[6] - 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7]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1 0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健全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 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01 08: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六次职工代表大 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工会主席朱陶丽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审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达 成如下决议: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缪亚兵先生、夏茹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 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任期三年。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1/2 附件: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缪亚兵先生:中国国籍,1989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 年始就职于本 公司,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