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600715)

搜索文档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2-30 12:5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下合称"公司章程")与《文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 2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披 露。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是指公 ...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 文投 编号:2024-14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网络方式发送给公司各董事。本次会议应有 9 名董事参会,实有 9 名董事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武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破产债权审 核、破产财产变价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具备 ...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2-24 10:21
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40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 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 文投 编号:2024-14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0 月 21 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 京 01 破申 8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40 号《决定书》,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发布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 ...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4-12-24 09:44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12月3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0]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9层[10]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续聘审计机构、修订议事规则等[8][10] 审计机构 -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费用125万元[1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2] - 中兴财光华2023年底合伙人183人,注会824人,从业人员3091人[12][22]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10263.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13][23] - 2023年承担92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总额10854.79万元[13][23] - 文投控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其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13][23] - 近三年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16][26]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鲁校刚审计经验逾17年,上市审计逾10年[17][27] - 拟签字会计师刘源自2017年从事审计,上市审计逾5年[27] - 质量控制复核人阎丽明1996年注册,上市审计逾15年[27] 其他 - 2023年9月推介会投资总额达732亿元[15][25] - 2023年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保险赔偿限额1.16亿元[15][25] - 拟于2024年12月21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33][36][39]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4-12-23 12:13
重整进程 - 2024年10月21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2]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重整相关会议并表决通过议案[2] - 2024年11月25日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3] - 2024年12月20日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1][4] 业绩与风险 - 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近三年连续亏损[5] -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 - 重整预计对2024年度净资产等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5] - 若2024年度仍不符撤销条件,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5][6] 其他事项 -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重整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结果不确定[6]
*ST文投: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2:13
重整进程 - 2024年10月2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6] - 2024年11月22日,债权人与出资人组会议通过重整草案与权益调整方案[7] - 2024年11月25日,北京一中院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7] - 2024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程序[8][14] 资金与股份 - 截至2024年11月28日,8家重整投资人支付10.66亿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转增22.05亿股,总股本增至40.598535亿股[10]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偿债现金和股票、产业与财务投资人股票分配完成[12] 债权清偿 - 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下现金全额清偿,以上部分10%现金、90%债转股[11]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4-12-23 12:13
重整与退市警示 - 2024年12月2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程序[3][6] - 2024年12月23日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3][7][8] - 上交所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撤销[3][8]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值[5][8] - 近三年连续亏损,2023年审计报告含不确定性段[5][8] 股票情况 - 股票简称"*ST文投",代码"600715",日涨跌幅限制5%[3][8] - 2024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8] - 若2024年不符撤销情形,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8] 其他 -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批不确定[9]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9]
*ST文投:关于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4-12-23 12:13
重整进程 - 2024年10月21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案并指定管理人[1] - 2024年11月25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1] 资金与股份 - 截至2024年11月28日,8家重整投资人支付10.66亿元[3]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转增22.05亿股,总股本增至40.598535亿股[3] 债权清偿 - 普通债权15万以下现金全清,以上部分10%现金、90%债转股[4]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偿债现金和股票已足额预留[5][6] 分配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向48家债权人分现金,16家分股票[6]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为产业投资人预留8亿股,财务投资人获2亿股[6]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2-20 11:1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8]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9] - 特定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东会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变更与主持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或监事推举主持[25]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5] 股东表决权与征集 - 违规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股东会表决制度与结果 - 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中选[28] - 发行优先股决议通过条件[31]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 关联交易决议通过条件[35]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上报材料并办理公告事务[4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在规定报刊和公司网站刊登[41] - 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4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1] 人员就任与方案实施 - 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会结束后就任[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1] 规则修订与生效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3]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2024-12-20 11:14
法律事务管理 -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每年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不少于2次[7] - 法审初审2 - 3个工作日、终审1 - 2个工作日出具意见反馈[10] - 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连续服务年限不超八年[15] 部门职责 - 风控法务部是法律事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办法[4][19] -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法律文件审核、重大事项论证等[6]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试行办法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