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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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析】中国仓储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智研咨询发布
搜狐财经· 2025-09-17 02:52
行业概述 - 仓储地产是物流地产的核心细分领域 为满足货物存储、保管、分拣、包装、流通加工及配套物流作业需求而开发运营的专业化物业及相关基础设施 是连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关键物流节点载体[2] - 现代仓储地产强调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 通常由专业物流地产开发商或运营商管理 与传统仓库形成明显差异[2] - 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标准化设计、智能化设施及高效运营管理提升供应链周转效率 降低社会物流成本[4] 分类体系 - 通用仓储地产:提供基础存储、货物暂存和简单分拣功能 建筑标准统一(净空8-12米、柱距8-10米) 成本较低且通用性强 主要服务传统制造业、第三方物流和贸易企业[6] - 电商仓储地产:专注快速分拣、拆零拣选和订单处理 具有高净空(10-15米)、多楼层货架和AGV机器人适配特征 与快递网络无缝衔接 主要服务电商平台和品牌商家[6] - 冷链仓储地产:提供恒温/低温存储、冷冻加工和温控运输服务 配备制冷系统(温度范围-30℃至15℃)和保温墙体 主要服务生鲜食品企业、医药企业和餐饮连锁[6] - 保税仓储地产:位于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内 提供海关监管下的保税存储、报关代理和国际中转服务 需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主要服务进出口贸易企业和跨境电商[6] - 特殊仓储地产:满足危险品存储、大件货物保管和高值品安保需求 需符合专项安全标准(如防爆、防火、防静电)或定制化设计 主要服务化工企业、汽车制造和奢侈品行业[6] 发展历程 - 起步阶段(2003-2005年):物流地产概念由美国普洛斯集团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 2003年普洛斯进入中国并成立上海办事处 2004年建成中国首个物流园 引入仓储物流设施国际标准 2005年新加坡丰树集团进入中国市场[7][8] - 高速发展阶段(2006-2015年):外资企业大规模扩张 嘉民、安博等巨头加快在华布局 2006年圆通成为首家接入淘宝的配送服务商 2007年京东开始自建物流 2013年菜鸟网络成立推动行业升级 本土企业如宇培、易商、宝湾等在此期间成立并布局业务[7][8] - 优化调整阶段(2016年至今):经济增速放缓和土地供应收紧促使行业由增量时代迈入存量时代 更加注重现代化和科技竞争力提升 传统物流地产巨头转向定制化运营和持续租赁 2014年万科与黑石合作开启传统房企涉足先河 后续众多房企、金融机构和大型央企入局 形成多元化竞争态势[7][8] 产业链结构 - 上游包括土地资源提供方(政府及拥有可开发土地的地产商)、资金供给方(银行、信托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仓储设备供应商(输送带、分拣系统、AGV、堆垛机、穿梭车和叉车等硬件设施)以及软件服务提供商(WMS、WCS等管理系统)[9] - 中游为仓储地产企业 专门从事仓储物业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通过获取土地开发建设标准化或定制化仓库[10] - 下游需求方涵盖汽车制造、电子制造、医药制造、生鲜食品、进出口贸易、化工、零售和电商平台等行业 需要仓储空间存放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例如汽车零部件存储、药品保管和保税仓业务[10] 市场规模 - 2022年仓储地产行业市场规模达6248.8亿元 同比增长12.7%[2] - 2024年行业增速降至6.4% 为近十年来最低水平 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2] - 传统制造业受出口市场疲软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冲击 仓储需求萎缩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厂房转为仓储房流入市场 形成供大于需状态[2] - 新建高标仓陆续入市叠加延期项目影响 仓库供应放量 空置率进一步增大[2] 物流行业背景 - 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360.6万亿元 同比增长2.3%[12] - 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8% 增长贡献率达77% 是物流需求增长主要动力[12] - 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增长6.7% 贡献率为11% 是新业态发展带来的重要增长潜力[12] - 再生资源物流总额和单位与居民物流总额占比合计5% 较上年小幅提高 绿色化、数字化类型物流需求发展态势明显[12]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9-12 09:46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1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1名职工董事,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1]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12日职代会选举高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1] - 高萍原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董事,董事会成员不变[2] - 高萍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多公司审计、财务职务[6]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2 0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12日股东大会在福建福州召开[3]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494人[3] - 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占比56.1817%[3] 人员出席 - 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4] - 3名监事2人出席会议[4] 议案表决 - 多项章程及规则修订议案同意比例超99%[5][6]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2 09: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8月21日决议召开本次会议[8] - 2025年8月23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8] - 现场会议2025年9月12日14时在福州召开[9]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485,028,461股,占比55.7603%[11] - 网络投票股东489人,代表股份3,665,712股,占比0.4214%[11] - 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494人,代表股份488,694,173股,占比56.1817%[1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87,096,673股,占比99.6731%[1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87,141,573股,占比99.6823%[16]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87,134,125股,占比99.6808%[18] - 《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87,150,425股,占比99.6841%[24]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87,102,025股,占比99.6742%[26] -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5 21:58
公司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文字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6][7] - 投资者可在会前(2025年9月8日至12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告联系方式提前提交问题 [2][5] - 说明会将重点讨论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 [3]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裁施文义、董事兼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林建兴、独立董事赵仕坤及董事会秘书刘海芬 [4] - 公司注明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会议期间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实时参与文字互动交流 [5]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8] 公司信披与联系机制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 -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0591-83815133、传真0591-87531804或邮箱db600693@dongbai.com联系投资者关系部 [8]
东百集团:9月15日将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证券日报· 2025-09-05 12:16
公司公告 - 东百集团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1:00-12: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
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09:16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将于2025年9月15日11:00-12:00举行 采用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1][2] - 会议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16:00前提问预征集 [1][3] 参会人员安排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施文义先生将出席 [2] - 董事兼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林建兴先生将参会 [2] - 独立董事赵仕坤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刘海芬女士将参与交流 [2] 会议内容安排 - 将重点讨论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 [2] - 将就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说明 [2] - 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参与实时互动 [2] - 可通过电话0591-83815133或传真0591-87531804联系 [3] - 可通过电子邮箱db600693@dongbai.com进行咨询 [3] 后续安排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 [4]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半年度报告 [2]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9-05 09:15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12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9:15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2)101号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154382187J[10] - 199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4万股[10] - 199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已发行股份数为869,846,246股,均为普通股[12] - 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12] 公司制度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同类别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公司治理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2]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15][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董事、高管等提起诉讼[17]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时,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持股比例和期限不受限制[1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5][17] - 董事会、股东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15] - 法院对相关事项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17]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公司核实后提供[15] - 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17]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为公司利益直接起诉[17]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按规定诉讼[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8]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偿还侵占资产[19][21]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3]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5]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25] - 监事会未按时发股东大会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2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5]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25]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会议主持与记录 - 公司有2位或2位以上副董事长时,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2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28] - 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28]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1名成员主持[28]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利润分配与重大事项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1]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31]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31] - 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3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选举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时表决总票数=所持股份×应选人数[33] - 当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所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1/2[33] - 重新选举后仍不能达到法定最低董事或监事人数,原任董事或监事不能离任[35] - 董事会应在15天内开会,再次召集股东大会推选缺额候选人[35] - 前次股东大会新当选董事或监事任期推迟到人数达标时就任[35] - 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5] 董事任职限制与辞职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3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35] -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3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2年内仍然有效[38] - 如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需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2]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原则上需提前5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8]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实施工作[5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3]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至少在一种指定渠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3]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至少在一种指定渠道公告[5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至少在一种指定渠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4] - 公司按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54]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53]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可采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53]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传真送出,传真报告单时间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送出,进入指定电子信箱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电话送出,通话日期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5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除外)[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5] - 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5]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5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55] 制度披露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8]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全文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9]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全文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0]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全文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2] - 拟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后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4] - 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后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7] - 拟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9]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9-05 08:4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9月15日11:00 - 12: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6][7]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6][7] - 方式为文字互动[4][6][7] 参与及提问信息 - 董事长、总裁施文义等参加,人员可能调整[7] - 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3][8] - 2025年9月15日11:00 - 12:00投资者可登录参与[8]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投资者关系部,电话0591 - 83815133 [9] - 传真0591 - 87531804 [9] - 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9] 会后查看信息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