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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08: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项目招标文件在对外公布前,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议。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议案》,公司委托中技国 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 文件已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核。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落实会计 师事务所轮换工作,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 ...
国新文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6 08:17
1 | | 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 | | | 不当影响。 | | 第十九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 | 第二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 |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 | | 定期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 | | 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与风险 |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 |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与风险管 | 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 | | 理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 | 员提议时,或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 | | 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 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 |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 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 | | 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 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 | | 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 2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 ...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0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具备独立性[9]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13]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1]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12]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原提名人或董事会60日内提名新候选人[19]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5] 工作要求与费用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2]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2]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差旅费用参照公司本部高管标准实报实销[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08: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 - 5名董事,独立董事超半数[4][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2] - 对董事和高管考核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薪酬审批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 - 下设工作组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5]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后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08:17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5月13日13:00 - 14: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2]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5月6 - 10日16:00前可提问[2] - 2024年5月13日13:00 - 14:30可在线参与[5]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7] - 电话010 - 68313202[8] - 邮箱bod@crhc - culture.com[8]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大志
2024-04-26 08:17
会议与履职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大志出席6次[3] - 2023年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许大志现场出席4次[3] - 2023年许大志出席提名委员会3次会议[3] - 2023年许大志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5] - 2023年许大志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6次会议[4] - 报告期内许大志共发表7次独立意见和4次事前认可意见[6] 合规与沟通 - 2023年许大志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6] - 2023年许大志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审计等情况[6] - 2023年许大志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6] - 2023年许大志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7] 公司运营 - 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2022年度、2023年各季度报告[10] - 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新事务所具备资质[12] -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变更会计政策[1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规定[14] -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14] 财务与投资 - 公司使用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16]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16] - 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12,233股库存股[16]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08: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 过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08: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序提 出建议。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占提名委员会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 1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委 员在失去资格和获准辞职后,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8:17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0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7 号中 国文化大厦 2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 ...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6 08: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新文 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 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 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 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