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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6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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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9 07:3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7日召开[2] - 现场会议6月17日下午2点40分在北京召开[3] - 网络投票6月17日进行,有不同时段要求[3] 选举信息 - 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4]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监事2名[19] 股票信息 - A股股票代码600636,简称为国新文化[1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6/11[11] 会议登记 - 登记方式为现场和传真,6月14日特定时间登记[12] - 登记地点为北京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12]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对应投票总数[19] - 投资者不同议案有相应表决权及投票方式[19][20]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07:38
会议信息 - 国新文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8 12:47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6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5,002,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65%[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及董事会秘书全部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数议案同意票数为194,168,939,比例99.5726%[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比例99.5926%[8] - 《关于2024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83,952,719,比例99.0170%[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比例99.5926%[12] - 5%以下股东对多数议案同意票数及比例分别为4,462,882、84.2630%[14] - 5%以下股东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数4,501,882,比例84.9994%[14]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召开[4]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2项议案,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15] - 议案8涉及的关联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1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晏国哲、何琳琳[16][17]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国新文化: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12:44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5日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4月27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5] - 2024年5月28日14:30现场会议举行[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26名,代表股份195,002,426股,占比44.4565%[8] 议案表决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数194,168,939股,占比99.5726%[1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股,占比99.5926%[11] - 《关于2024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83,952,719股,占比99.0170%[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股,占比99.5926%[11]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股,占比99.5926%[11]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94207939股,占比99.5926%[12] - 中小投资者对多项议案表决有不同占比情况[12][13] 决议情况 - 议案1 - 9、11 - 12为普通决议,议案10为特别决议[1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通过[13] - 审议议案8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5] - 法律意见书同意随资料上报及公告[15]
国新文化20240513
2024-05-14 12:46
产品特点 - 奥威亚AI云台摄像机具备四维度协同运动,实现水平运动、俯仰运动、变焦聚焦等功能[1] - 4K技术是高清显示技术,分辨率是传统1080P高清的4倍,具有强大的清晰承载量[2] - 阿威亚采用国际领先编码技术,仅需原先一半的带宽即可播放相同质量的视频,全面提升视频的编码效率[2] - 4K摄像机和录播采用数字视频一线通传输专利技术,实现4K图像的非编码无损采集,最大限度还原视频画质[3] - 拍摄实操特写和全景画面,采用医用级机芯30倍光学变焦镜头和400万像素图像采集芯片[6] 教学资源平台升级 - 澳威亚高校教学资源应用及督导平台全面升级,支持在线课堂、课程资源、督导寻客等多功能模块[4] - 支持按照课表或楼栋进行任务式巡课或常态临时巡课,巡课时可实时进行课堂评价并拍照存证[5]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26 08:17
财务数据 - 财务公司2018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1] - 2023年末资产114.23亿,负债91.65亿,所有者权益22.58亿[8] - 2023年营收37888万元,利润总额9138万元,净利润7252万元[8] - 2023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约60795.5万元,贷款余额为零[10] 业务与风控 - 制定“两个管理办法,七个操作细则”结算业务制度体系[6] - 2018年6月上线核心业务系统[7] - 审计稽核部开展专项审计和日常稽核[8] - 2023年末未发现风控体系重大缺陷,监管指标符合要求[10] - 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可控[12]
国新文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6 08: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 - 新增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职责[1] - 新增董事、高管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职责[1] 董事会决策披露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4-04-26 08: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购华晟经世27%股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29160.00万元[3][4] 未来展望 - 截至2023年底华晟经世上市工作仍在推进[2][5] - 华晟经世未来经营业绩及上市进展、投资回报有不确定性[11] 权益相关 - 公司与出让方均有权在2024年4月30日前行使回购权[5] - 若华晟经世未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出让方回购股份[7] - 若公司持有的华晟经世股份计提减值,公司有权要求出让方回购股份[7] 数据情况 - 公司持有的华晟经世股权评估值为102949.96万元,未发生减值[7] - 华晟经世股权未减值未影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0] 新策略 - 签署《补充协议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文化教育主业[10]
国新文化:《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6 08:1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1] - 向董事会提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管等建议[1] - 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明确意见[1] 董事会规定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提名委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
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6 0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7月14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63.6802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5000万股,发起人上海市有机氟材料研究所获3000万股,占比60%[12]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863.6802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1]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2][33]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11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8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08][109]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名[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