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6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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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09: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19 号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众公用")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大众公用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公告

2024-03-28 09:11
公司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35,债券代码为138999和240539[1] 会议情况 -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 战略调整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 - 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增加ESG职责要求[2] - 调整自会议审议通过日生效,组成及成员不变[2][3]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3-28 09:11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8 09:11
| 股票代码:600635 | 股票简称: | 大众公用 | | 编号:临2024-010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38999 | 债券简称: | 23 公用 | 01 | | | 债券代码:240539 | 债券简称: | 24 公用 | 01 |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现金管理概况 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 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理财期限:自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尚需提交 2023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3-28 09:11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情况的同时,可向证券 监督机构及其它有关部门直接报告情况。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的形式可以是 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的会议(以下无特指时,监事会会议 包含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特殊情况下,可 以少于 10 日,但最晚不得晚于会议召开前 2 日发出通知。 第七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特殊情况 除外)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 (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二)2/3 以上监事联合提议时; (三)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4-03-28 09: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 知和议案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数3名,实为3名,监事会主 席赵恩渊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报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认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544,222 ...
大众公用: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姜国芳

2024-03-28 09:11
董事会变动 - 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1] -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开国离任,姜国芳于2023年6月28日起任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审议董事会换届改选议案,程序合法合规[20] 委员会成员 - 李颖琦、姜国芳、刘峰为审计委员会成员[5] - 刘峰、杨国平、姜国芳为提名委员会成员[5] - 姜国芳、杨国平、刘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5] - 杨国平、梁嘉玮、杨平为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5] 会议出席情况 - 李颖琦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6] - 杨平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6] - 刘峰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3次[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同意提交日常关联交易和子公司保理融资业务议案审议[8][9] - 对外担保事项合法合规,无逾期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形[10]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2022 - 2023年多份报告[11] - 2023年在上交所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4次,在港交所披露112次[18] - 报告期内发布2022年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17] 审计与利润分配 - 继续聘任立信和香港立信德豪为审计机构[13] - 2022年度利润分配于2023年8月实施,政策合理程序合规[14] 人员聘任与考核 - 聘任蒋赟为副总裁、赵飞为董事会秘书[20] - 按方案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绩效薪酬[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加强新规学习促发展[21]
大众公用: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3-28 09:1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2024年有多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 - 交易含子公司采购、服务及与股东等业务往来[2] - 交易遵循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程序合法[3]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会议审议[3]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3-28 09:11
资产数据 - 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8600万元[3] - 资产组账面金额为84222017.80元[7]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15921076.80元[13] 业绩预测 - 2024 - 2028年预测期营收增长率 - 2.38% - 5.15%,稳定期为0%[17] - 预测期利润率据收入等计算,稳定期为7.99%[17] - 预测期净利润2024 - 2028年为10583598.60元,稳定期为11356443.57元[17] 其他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为86000000.00元,折现率15.30%[17]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84222017.80元,可收回金额86000000.00元[19] - 公司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5]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3-28 09:1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约每季1次,提前14日书面通知[7] - 董事长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1/3以上董事联合提议等[7] - 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需召集临时会议[7] 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9] 关联交易 - 总标的额超300万元且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非执行董事认可[12] - 总标的额超3000万元且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批准[15] - 总标的额在300 - 3000万元以内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可决定(部分除外)[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另有约定外,须全体在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关联交易表决,须经除关联董事外其他董事1/2以上通过方有效[19] 其他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