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6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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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沟通内容涵盖法定信息、发展战略等[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沟通[8]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公布[9] 沟通渠道设立 - 设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9] 股东便利措施 - 为中小股东参观、座谈提供便利[9]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充分沟通[10] 会议组织 - 定期报告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工作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2]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7] - 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1/3 [7] 董事任期与会议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会[1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14] 会议提议与召集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秘书48小时内报告董事长,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7] - 一人一票,提案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22][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档案保存超10年[30][33]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执行[35]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8] - 2名以上成员提议等可开临时会[19] - 提前3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21]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内审部门成员可列席[23] - 董事会秘书协调工作[21]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起实施[25]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公司及下设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人员[4]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5] 信息保密要求 - 董事等在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7] - 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7] - 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信息泄露处理 - 信息披露或泄漏,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外部单位违规致损失,公司要求赔偿[10] - 外部单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公司追究法律责任[10]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02 10:31
离职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多种离职情形[4]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书面报告时生效,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6]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董事会收到书面报告时生效[6] - 任期届满前被罢免等自决议之日生效[6] 离职后续要求 - 5 日内或按通知办妥移交手续[9] - 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有效[10] - 有未履行承诺提交书面说明[10]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3] - 有异议 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实施时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会议规则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豁免[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同意[5] 审议事项 - 独立聘请中介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7] - 公司保障资料获取并承担费用,董秘及证券部准备资料[8][9]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9]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顾问[9] - 50万元以下经多部门及领导审批支付,50万元以上需董事长批准[13]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5]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6]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3]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股东会审议[20]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20] - 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3]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等并披露[25] 监督与核查 - 风控与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8][29]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交上交所[29]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30] - 保荐机构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交上交所[30]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应归还披露并追究赔偿[33] - 董事等违规使用追究赔偿,视情节处分,犯罪移送司法[33][34]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36]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内审工作,设风险控制与审计部为专职内审机构[9] - 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需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审计对象与范围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企业、派驻人员等[21]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资产情况、基建项目、经济责任等[21] 审计人员权限与职责 - 内部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参加公司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等[14] - 内部审计人员对发现问题提改进建议,对违规事项转送查办或建议移交司法[14] 配合要求 - 本级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配合内审工作,提供资料和办公条件[11] 审计种类与计划 - 审计种类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效益等九种[23] - 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变化时按原则调整并反馈[24][25] 项目实施 - 年度审计计划外项目可由需求部门委托或内审部门请示后实施[25] 实施程序与档案管理 - 审计工作实施程序包括立项、准备等七个环节[28] - 审计档案由风险控制与审计部保管并按要求归档[27] 处罚规定 - 未按限期整改,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31] - 被审计单位及人员不配合等行为,参照办法给予处罚[32] - 审计人员有谋取私利等行为,参照办法给予处罚[33][3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7]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1]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1][25] 信息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指标占比达50%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审议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等多担保情况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33][3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5][36] 其他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43]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配合信息披露[45] - 信息报告责任人不能履职应5日内另行指定[4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51] - 董事会应将制度实施评估报告纳入内控自评报告披露[52]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预约[55] - 财务总监组织提供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资料[55] - 发生披露事项,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并保密[5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程序发更正等公告[59] - 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刊载时间有要求[61][62][64] - 公司公共媒体宣传需审查,内容披露时间有要求[65]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可处分[6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实施[66]
ST广物(600603)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2 10: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8] - 选聘程序含财务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与股东会批准等[9]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9]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改聘解聘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五种情形[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任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7][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20]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涵盖四项检查内容[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按三种情况处理[19][2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五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