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6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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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5 08:37
制度内容 - 2024年4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 - 会议需全部独立董事出席,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 - 召集人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会议需制作记录[2][3] 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3]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和支持[4]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4][5]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08:3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 ...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5 08:3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5 08:37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4—008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 | --- | --- | --- | | | |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 |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 | | | 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 | | 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 | |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 | | |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 | |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 |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 | | 符合下列条件: | 格: | | |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 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一)根据法律、 ...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13 08:59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2] -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罗明国、郭和珍变更为余宝玉、郭和珍[2] 新签字会计师情况 - 余宝玉2005年成注会,200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为公司服务[3] - 余宝玉近三年签过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 余宝玉近三年无违规,无违反独立性情形[3] 变更影响 - 变更签字会计师对2023年审计工作无不利影响[4]
万向德农(60037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营业收入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279.31万元,同比增长68.0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24亿元,同比增长29.39%,主要系三季度销量增长所致[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37万元,同比增长23.1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131.30万元,同比下降7.08%[4]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282元/股,同比增长23.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754元/股,同比下降7.05%[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24,421,014.15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173,451,255.35元增长约29.39%[20]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189,222,273.56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143,057,516.23元增长约32.27%[20]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56,819,659.74元,上年同期为60,963,986.80元[21]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57,010,320.24元,上年同期为61,526,591.03元[21]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2,036,794.58元,2022年同期为43,423,785.94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72,036,794.58元,2022年同期为43,422,718.84元[34]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54元/股,上年同期为0.1887元/股[22]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1754元/股,上年同期为0.1887元/股[22] 资产与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9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6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6%[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496,456,082.9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62,499,077.77元增长约7.34%[14] - 2023年9月30日预付款项110,120,193.8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3,938,165.31元增长约359.99%[14] - 2023年9月30日存货83,710,190.5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04,584,338.36元下降约59.08%[14] - 2023年9月30日应付账款702,426.7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9,345,192.14元下降约92.48%[15] - 2023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18,122,971.0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236,391.10元增长约190.60%[1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892,908,195.0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98,255,742.37元下降约0.60%[14][15][16]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273,915,124.4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69,757,392.05元增长约1.54%[15][16]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618,993,070.5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28,498,350.32元下降约1.51%[16]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42,165,771.61元,2022年12月31日为155,278,233.03元[29] - 2023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76,476.18元,2022年12月31日为305,904.78元[29] - 2023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为72,028,135.67元,2022年12月31日为45,028,086.00元[29] - 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总计496,561,006.71元,较2022年的482,902,847.06元有所增长[30]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2.70万元,同比下降31.07%,主要系种植面积增加,制种款增加所致[4][7]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627,016.22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16,965,753.83元[25]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45,589.0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28,116,580.00元[26]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6,515,600.0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 - 34,078,456.00元[26]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3,138.58元,2022年同期为 -1,657,290.89元[38]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000,000.00元,2022年同期为63,000,000.00元[38]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8,515,600.00元,2022年同期为 -29,257,800.00元[39]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6.14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9.65万元[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921户[9] - 前十大股东中,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3亿股,占比48.76%[10] - 截止9月30日,闵锐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0.77万股,陈兴涛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9.64万股[11] 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4] 费用与收益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1,586,450.75元,较2022年的1,902,750.45元有所下降[34] - 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 -1,591,387.47元,2022年同期为 -293,655.68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利息收入1,592,832.62元,2022年同期为294,849.18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72,000,000.00元,2022年同期为45,000,000.00元[34]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3-09-18 07:34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3-018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热线电话:0451-82368448 公司网址:www.wxdoneed.com 电子信箱:wanxiangdenong@126.com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向德农") 根据 工作需要,于近日将办公地址由原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鸿 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1810 室搬迁至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 1003 室。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它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 1003 室 邮政编码:150036 ...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5 07:34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3-01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4,414,63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9.36 |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鸿利天 下大观写字楼 1810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 ...
万向德农: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05 07:34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出具人: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周长喜 邵再旭 出具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出具地点:中国 哈尔滨 1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黑龙江 国安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周长喜律师、邵再旭 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 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 ...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08-25 07:35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网络投票时间:2023 | 年 | 9 | 月 | 4 | 日 | | 15: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 | 5 | 年 | 9 | 月 | | 日 | 15:00 | | | | 现场会议时间:2023 | 年 | 9 | 月 | 5 | | 日 | 14:00 | | | | 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 | | | | | | | 227 | 号 | | | 鸿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 | | | | | 1810 | 室 | | 1 时 间:2023 年 9 月 5 日 下午 14:00 分 地 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鸿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1810 室 | 序号 | 议程 | | --- | --- | | 一 | 宣布会议开始 | | 二 | 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 三 | 宣读议案 | | | 1、关于《万向财务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