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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
2024-03-18 08:37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1 / 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孙 铖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孙铖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务。孙铖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从事证券及资本市场相关 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铖先生的 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 公司董事、CEO(首席执行官)于胜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孙铖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和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孙铖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 ...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抵押贷款的公告
2024-02-05 09:42
借款情况 - 2023年2月9日签订7000万元《抵押合同》,已如期偿还[2] - 拟继续申请7000万元借款,期限18个月[3] 抵押信息 - 截至2024年1月31日,抵押借款8.09946亿元,净值8.0582984793亿元[4] - 抵押物位于吉林市高新区,宗地面积22520.73平方米,建筑面积14893.43平方米[3] 决策情况 - 2024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抵押贷款议案[6] - 董事会同意签订7000万元《抵押合同》[6]
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1-18 09:21
监管事件 -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多次延期后11月11日披露回复公告[1] - 截至2024年1月15日仍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 违规处理 - 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秘孙铖予以监管警示[2]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需整改,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3]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1-14 09:2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 2023-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00,000,000 | | --- | ---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6.66%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41% | ● 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上海鹏盛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66%,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通知,上海鹏盛将其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解除质押担保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名称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 | | | 是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 30,000,000 | |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 14.00% |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3.12% |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 ...
华微电子: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
2023-11-10 13:2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贵所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1076 号,以下简称"工作 函")。 会计师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前期公告显示,2015年1月至7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上海奔 赛预付 5.37 亿元开展服务器代理经销业务;该业务终止后,上海奔 赛于 2015年7月至11月陆续向上市公司退还前述款项。但公司 2015 年半年报、三季报显示,预付款项科目余额分别仅为 0.68 亿元、0.80 亿元,均低于 2014年期末余额,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分别为 10.87 亿 元、11.32 亿元,均高于 2014年期末余额,变动趋势与新增大额预付 的新业务开展情况不符。 请公司:(1) 补充披露 2015年半年报、三季报预付款项、货币 资金余额变动趋势与新增大额预付的情形不 ...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11-10 13:24
历史资金往来 - 2015年8月19日,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分别以0.33亿元、0.67亿元、2.44亿元受让上海鹏盛股权[2] - 2015年8月17 - 18日,公司尾号2560账户向上海奔赛尾号0111账户合计转账3.3亿元,8月19日上海奔赛向曾涛等人转相同金额[2] - 2015年1月至7月,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奔赛预付5.37亿元开展服务器代理经销业务,7 - 11月上海奔赛陆续退款[28] - 2016 - 2019年暂未发现公司与上海奔赛间资金往来,2020年产生21150万元资金往来用于支付半导体设备预付款,后资金已返还[21][22][26] - 2019年3 - 4月,上海鹏盛向上海某公司借款2.2亿元用于参与上市公司配股[10] - 2019年4月1 - 4日,信访称公司通过上海奔赛向上海鹏盛转账2.03亿元用于认购配股[10] 核查与证明 - 公司预计2023年11月底完成2015年8月17 - 19日账户资金往来核查并提供证明材料[4] - 预计2023年11月底完成调取最新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并提供[13][23] - 公司正在与多家银行沟通调取最新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但因多种原因尚未完成[13][23] 资金来源与性质 - 2015年受让方购股自筹资金渠道为亲属、朋友拆借,拆借方因隐私不同意披露名称[6] - 公司认为2015年受让方购股资金与公司无关,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6] - 上海鹏盛称配股资金来源与公司无关,未说明与上海奔赛资金往来情况[12] - 独立董事认为2015年受让方购股资金与公司无关,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9] - 独立董事暂未发现2019年4月1 - 4日公司与上海奔赛、上海鹏盛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8] - 独立董事确认配股资金来源于上海鹏盛自筹资金,并非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19] - 经核实,公司资金不存在被上海鹏盛等占用后直接或间接用于参与公司配股的情形,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14] - 经核实,公司资金不存在变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25] 融资与还款 - 2019年3 - 4月上海鹏盛向一家公司融资2.2亿元,使用2.03亿元缴纳配股认购款,还款期限展期至2025年3 - 4月[16] - 上海鹏盛因涉商业机密未提供2019年3 - 4月融资方名称及近三年资金和经营数据[16][17] - 上海鹏盛目前未对2.2亿元融资款偿还问题进行具体筹划和安排[17] 财务报表调整 - 2015年半年报、三季报预付款项科目余额分别为0.68亿元、0.80亿元,均低于2014年期末余额,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分别为10.87亿元、11.32亿元,均高于2014年期末余额,变动趋势与新增大额预付业务不符[28] - 因款项支付及退回未及时入账,2015年1 - 3季度财务报告存在会计确认和列报披露差错[29] - 2015年1 - 3季度漏记资金支付合计53700万元[30] - 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后,2015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货币资金分别为10.6476553173亿元、9.1979752799亿元、10.3168576670亿元,预付账款分别为2.0402650923亿元、2.3505832651亿元、1.7981969187亿元[31] - 合并现金流量表更正前,2015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0341424447亿元、4.2206966567亿元、6.7521964308亿元[31] - 合并现金流量表更正后,2015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3741424447亿元、5.8906966567亿元、7.7521964308亿元[33] - 公司对201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31] - 更正后2015年半年报、三季报预付款项、货币资金余额变动趋势与新增大额预付情形相符[33] - 除预付及退回预付款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报表科目真实、准确、完整列报的情形[34]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2023-11-10 13:24
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11 月 3 日 本次涉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5年第三季度 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 -- 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年第 ...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2023-11-10 13:24
资金往来 - 2015年8月17 - 18日公司尾号2560账户向上海奔赛转3.3亿元,19日上海奔赛向曾涛等三人转款[2] - 2019年4月1 - 4日公司通过上海奔赛账户向上海鹏盛转2.03亿元,4日上海鹏盛转至配股专户[6] - 2020年公司与上海奔赛产生21,150万元资金往来,2021年北京傲尊返还[10] 股权受让 - 2015年8月19日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分别以0.33亿、0.67亿、2.44亿受让上海鹏盛股权[2] 借款情况 - 2019年3 - 4月上海鹏盛向上海某有限公司借款2.2亿元用于参与上市公司配股[6] 独立董事意见 - 未发现2015年8月17 - 19日公司与相关公司资金往来情况[4] - 认为受让方购股资金来源与公司无关,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5] - 认为公司资金不存在被占用用于购股、配股及关联方占用情形,前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6][8][11]
华微电子(60036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93,613,939.08元,同比减少19.0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65,021,938.08元,同比减少17.60%[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2.65亿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15.35亿元下降17.59%[16]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3,138.2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590,332.88元,同比减少41.40%[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21,944.27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894,184.59元,同比增加15.02%[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2240.07万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4255.35万元下降47.36%[16][17]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270.66万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3810.80万元下降40.41%[17]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362,786.81元,同比减少67.81%[5]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3,528,996.96元,2022年同期为1,511,305,121.79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362,786.81元,2022年同期为404,937,182.29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00,000.00元,2022年同期为155,000.00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99,453,229.08元,2022年同期为 -281,341,805.92元[19]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0,757,481.24元,2022年同期为761,500,000.00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876,418.47元,2022年同期为 -156,021,038.37元[20] 每股收益情况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02元,同比减少50.00%[5]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2元/股,2022年同期均为0.04元/股[18]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918,899,741.05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46,934,261.96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12%[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69.19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9.02亿元增长0.24%[13][14][15][16]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5.81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7.57亿元下降6.38%[13][14]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43.38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1.45亿元增长4.65%[14] - 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529,441.19元,为18,927,337.28元[21] - 2023年1月1日资产总计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529,441.19元,为6,902,670,699.39元[21] 负债情况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19.15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0.97亿元下降8.68%[14][15]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17.54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5.60亿元增长12.44%[15] - 流动负债合计为2,097,223,584.86元[22]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559,898,205.56元,较之前增加529,441.19元[22] - 负债合计为3,657,121,790.42元,较之前增加529,441.19元[22] - 应付票据为372,129,273.61元[22] - 应付账款为433,795,626.79元[22] - 合同负债为81,967,348.48元[22] 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32.50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2.45亿元增长0.15%[15][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为3,243,084,086.70元[23] - 少数股东权益为1,935,381.08元[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为3,245,019,467.78元[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为6,902,141,258.20元,较之前增加529,441.19元[2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1,833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9] - 前十大股东中,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14,326,656股,占比22.32%[9]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报告期合计971,193.9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5,696,148.29元[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0.36%,较上年增加0.42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67%,较上年减少0.47个百分点[5] 营业总成本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12.64亿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15.01亿元下降15.84%[16] 综合收益总额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2,731,897.19元,2022年同期为38,195,753.73元[18]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25
会议信息 -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 - 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 -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1]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报告合规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1] -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1] 信息保证 -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1] - 监事会保证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