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6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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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 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 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系指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包括 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2024-02-06 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 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抓住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聚焦主业,积极开 拓和发展新能源业务,发展壮大公司电力主业,培育新的电源点和利润增长点,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 76,748.86 万元(动态总投资)建 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 该拟投资建设的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已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经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准列入 2023 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于 2023 年 9 月获得核准批复,项目已 具备建设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 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1 授权,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防范重大风险,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以及公司 统管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 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评价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 作部归口管理。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 状况,以事实为基础,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四)独立性原则。公司本部评价工作应当由公司审计部/ 监事会工作部牵头进行。公司分公司、所属企业评价工作应由本 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对 相关评价工作和结论进行监督、复核。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 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三章 内部控制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 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 简称"各企业")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 融资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指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并负有偿还 义务的行为,不包括总分公司周转金、内部借款、基金业务。 第四条 融资行为涉及担保的,按照《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根据当前金融机构的授信原则,公司及各企业应积极 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授信额度,争取优惠的授信条件。 第七条 对于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授信额度不设限额管理。 第八条 对金融机构统一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财务管理 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系统内进行调剂。 第三章 融资额度管理 第九条 公司融资按年实施额度管理,融资额度包括融资发生 额和融资净增加额,每年四季度审批各企业上报的下一年度融资额 度。 第十条 年度融资额度审批程序: (一)公司年度融资额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汇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 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以下简称 "人力资源部")作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具体负责提名委员会的会议通知, 会议记录整理,资料准备、收集、管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1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委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行为,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机制,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 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 行)》(桂国资发〔2020〕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司,是指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 级全资、控股、代管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代管或实 际控制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全过程管理,是指公司及所 属企业投资活动按照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项目 后评价)的项目周期,形成投资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以谋 取投资回报为目的,通过投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股权、 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和权益,获得相应收益权、所有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提高效率、 授权适度、风险可控、授权不免责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制 — 1 —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向总裁授权的日常管理 机构。 第六条 授权类型分为常规授权和特殊授权。常规授权 是指总裁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 行的授权,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总裁 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特殊授权是指董事会在特殊情况、特 定条件下对总裁进行的授权,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总 裁签署授权书进行授权。 第七条 授权方式包括制度授权和书面授权。制度授权 指公司依照《公司章程》,通过制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明确总裁的职责范围和决 策权限,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为长期有效,在新制度未修订下 达前,原授权持续有效。书面授权指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 签发授权书等书面方式,授予总裁行使有关权利,书面授权 须制定明确的授权方案,包括具体的授权时限、权限范围等。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调 整授权决策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3][4] 董监高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交所自董监高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原任期届满半年内每年锁定75%[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董监高交易规定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监高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9][10]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季报等公告前1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10] - 公司特定关联方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参照规定执行[12] - 董监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董监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3]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按本办法管理[13] - 董监高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13] - 办法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3] - 办法与新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3]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