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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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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派斯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12-20 09:49
控股股东情况 - 万丰锦源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60股,占总股本21.97%[2] 增持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5000万、不高于10000万元[1][4] - 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增持无限售流通A股[4] - 资金为自有资金,未设固定价格,择机实施[4] 风险与披露 - 增持可能因市场等因素无法达预期或实施[1][5] - 公司将关注并及时披露增持情况[6]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10:29
股份减持 - 2024年12月13日国控集团减持2,614,300股,占总股本0.56%[2][6] - 减持后国控集团持股23,149,805股,占总股本5.00%[1][2][7] - 减持前国控集团持股25,764,105股,比例5.56%[7] 其他情况 - 本次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1][8] - 国控集团无一致行动人,减持不影响公司经营[8]
派斯林: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13 10:29
权益变动 - 2024年12月13日国控集团减持2,614,300股,变动比例0.56%[19] - 权益变动前国控集团持股25,764,105股,比例5.56%[18] - 权益变动后国控集团持股23,149,805股,比例5.00%[18] 未来展望 - 不排除国控集团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可能[16] 其他信息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1亿元[11] - 派斯林股票代码为600215,上市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
派斯林:派斯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10:3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4,690,15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39.8903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及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倪伟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二) ...
派斯林:派斯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10:3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 员会,并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锦华,委员朱利民、张锡康。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利民,委员孙林、倪伟勇。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经全体董事推选,同 意由董事倪伟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锦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1-14 10:3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刘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刘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刘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 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31-81912788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431-81912788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电子邮箱:600215@paslin.c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笑盈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博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14 10:3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姜小雨女士(简历 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 致。姜小雨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简历 姜小雨女士:1984 年生,本科。曾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上 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姜小雨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
派斯林:派斯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10:36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选,同 意由监事孙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1 同意选举孙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
派斯林: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0:3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4日召开,10月30日发布通知[2] - 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76名,代表股份184,690,153股,占比39.8903%[5]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537,500股,占比0.3321%[5] - 网络投票股东172名,代表股份183,152,653股,占比39.5582%[5] - 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70名,代表股份28,147,241股,占比6.0794%[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184,173,595股,占比99.7203%[9] - 《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票数183,888,795股,占比99.5661%[10] 选举情况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吴锦华得票数165,629,458股,占比89.6796%[10]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张锡康当选[10] - 倪伟勇等多人得票数及占比情况[12][13][15] 会议有效性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17][18]
派斯林:派斯林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11-08 08:26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 规划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10]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规划[11] - 调整规划需董事会论述,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