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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集团(0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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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集团(08137) - 2022 Q3 - 季度财报
2022-11-14 08:36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0.065百万港元,同比下降50.7%[5] - 2022年前九个月营业收入为97.297百万港元,同比下降70.3%[5] - 2022年第三季度毛利为15.495百万港元,同比下降57.2%[5] - 2022年前九个月期内亏损76.177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盈利132.778百万港元[5]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7101.7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盈利10873.6万港元)[21] - 每股基本亏损0.0073港元(2021年同期每股盈利0.0112港元)[21] - 集团三季度营业收入9730万港元同比下跌70.3%[54] - 三季度净亏损7100万港元去年同期为盈利1.087亿港元[54] - 集团毛利率从去年同期28.7%升至29.8% 毛利降至2,900万港元[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2年前九个月财务成本为5.888百万港元,同比下降21.2%[5] - 财务成本总额从747.4万港元降至588.8万港元,同比下降21.2%[13] - 五年内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从733.6万港元降至564.6万港元,同比下降23.0%[13] - 折旧及摊销费用从986.6万港元增至1206.9万港元,同比上升22.3%[16] - 行政开支同比增加1,380万港元(增幅23.4%)主要因研发成本上升[5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锂电池销售业务2022年前九个月收入85.854百万港元,同比下降73.4%[10] - 网约车服务业务2022年前九个月新增收入6.925百万港元[10] - 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占比88.2%网约车服务贡献7.1%[54] - Caocao网约车服务2022年8-9月确认营业收入约690万港元但处于亏损状态[55] - GETI电池共享业务拥有676个换电站和1,562名套餐用户[55] - GETI业务截至2022年9月营业收入450万港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无增长[55] - 浙江衡远新能源年产能达2,000,000千瓦时三元锂离子电池[25] - 山东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150,000千瓦时磷酸铁锂或225,000千瓦时三元锂电池[26] - GETI电池共享业务在2022年9月拥有676个换电站和1,562名套餐用户[28] - 目标集团在法国运营300辆零排放LEVC TX网约车[49] - 截至2022年9月注册用户达13.6万人应用下载量48.1万次[49] - 收购吉行国际后Caocao品牌网约车业务在巴黎拥有48.1万应用下载用户和13.6万注册用户[55] 投资和金融资产 - 2022年前九个月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亏损70.373百万港元[11] - 2022年8月收购吉行国际额外股权确认视作出售收益30.877百万港元[12] - 2022年第三季度汇兑亏损165.164百万港元[5] - 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导致亏损7,040万港元(去年同期收益6,540万港元)[56][60] - 收购吉行国际产生非现金收益3,090万港元[59] - 公司已向SAM累计提供资金7,990万美元用于巴西铁矿石项目前期工作[31] - 公司对SAM项目的累计总投资额约为1.575亿美元[31] - 收购SAM总代价为3.9亿美元,已免除第三至五期分期付款合计3.15亿美元[69] - 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097亿港元(相当于约1370万美元)[69] - 2022年前九个月未发生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行为[91]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 - SAM项目预计总投27.8亿美元,首18年每吨铁精粉运营成本27.6美元[34] - SAM项目首18年FOB离岸成本预计每吨40.9美元,之后升至47.1美元[34] - 项目建设期预计创造6,200个直接工作岗位[32] - 项目运营期预计创造1,100个直接和5,600个间接工作岗位[32] - 项目计划年产干基铁精粉2,750万吨,平均品位66.2%[31] - 环境公开听证会共有约1,150人登记出席[37] - 项目预计2027年下半年进行试生产[33] -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完成两次公开听证会及综合经济可行性分析获巴西国家矿业局批准[66] 公司股权和关联交易 - 洪桥科技以2560万元人民币收购吉行国际科技32%股权[43] - 吉利商用车将2亿元人民币贷款转为资本认购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44] - 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总注资达1.17亿元人民币[45] - 洪桥科技持股比例达35.56%成为最大股东[45] - 杭州禾曦娇持股27.35%与洪桥科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47] - 董事贺学初持股总数4,145,399,189股,持股比例42.07%[71] - 洪桥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065,000,000股,持股比例41.25%[78]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50,675,675股,持股比例18.78%[78] - 李书福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1,953,739,675股,持股比例19.83%[78] - 李星星持有洪桥资本30.8%权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间接持有洪桥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8%[82] - 洪桥集团与浙江吉利订立销售框架协议供应三元锂离子电池包[82] - 销售框架协议2021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84] - 销售框架协议2022年度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84] - 2023年1月1日至10月22日期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84] - 截至2022年9月30日销售框架协议项下销售额约为7700万港元[86]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无其他关联交易[86] 税务和股息 - 巴西附属公司适用34%企业所得税率[17] - 中国附属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18] - 未就截至2022年9月止九个月宣派股息[20] 财务和资本状况 - 集团现金结余从2021年底3.964亿港元降至2022年9月3.237亿港元[61] - 资本负债比率从6.1%改善至5.6%[62] - 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数量为8,750,000份,行使价为每股2.61港元[77] 公司战略和治理 - 公司业务策略为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及资源领域双轨发展[67] - 所有董事确认遵守证券交易行为守则[89] - 审核委员会认可2022年前九个月未经审核业绩的编制合规性[90]
洪桥集团(08137) - 2022 - 中期财报
2022-08-11 08:47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收益為37.232百万港元,較2021年同期的205.286百万港元下降81.9%[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內虧損為91.136百万港元,而2021年同期為溢利139.227百万港元[7]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為0.92港仙,而2021年同期為盈利1.28港仙[7] - 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89.621百万港元,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为1.515百万港元,总亏损达91.136百万港元[10] - 公司总收益从2021年同期的205.286百万港元大幅下降至37.232百万港元,降幅达81.9%[18] - 除所得税前溢利由盈转亏,从溢利139,227千港元转为亏损91,136千港元[26] - 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营业收入为37.2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205.3百万港元减少81.9%[96]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89.6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溢利125.0百万港元[9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毛利為13.531百万港元,較2021年同期的57.673百万港元下降76.5%[7] - 财务成本下降25.09%,从5,440千港元降至4,075千港元[30] - 公司毛利率为36.3%,去年同期为28.1%[97] 锂电池业务表现 - 锂电池销售收入从2021年同期的202.178百万港元锐减至34.614百万港元,降幅达82.9%[18]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公司约93.0%的营业收入[96]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房专注于PHEV车型电池生产 PHEV占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约20%[108] - 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大幅下跌 主因沃尔沃汽车大幅减少PHEV电池订单[108] - 公司于2022年6月成功为客户推出新产品[108] - 2022年上半年向浙江吉利销售电池产品金额约2590万港元[137] 换电业务表现 - 换电池服务收入从2021年同期的3.108百万港元略降至2.618百万港元[18] - GETI电池共享业务拥有676个换电站和2,233名套餐用户[67] - GETI换电业务拥有676个换电站和2,233名套餐用户,确认营业收入约2.6百万港元[97] 网约车业务表现 - 联营公司吉行国际科技在法国巴黎网约车业务确认收益约21.4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5.2百万港元[102] - 目标集团拥有约300辆零排放LEVC TX增程式电动汽车及237名司机其中80名为雇员司机[89] - 目标集团网约车服务截至2022年5月拥有40.6万名应用下载用户及12.7万名注册用户[89] - 目标集团业务覆盖法国巴黎、尼斯及康城并为华为荣耀、香奈儿等品牌提供广告服务[89] 巴西铁矿石项目(SAM) - 勘探及評估資產於2022年6月30日為6.96968十亿港元,較2021年12月31日的6.490624十亿港元增加7.4%[8] - 巴西非流动资产占总非流动资产98.35%,达6,970,496千港元[27] - 对巴西SAM项目累计投资157,500,000美元[70] - SAM项目设计年产量27,500,000吨铁精粉平均品位66.2%[70] - 预计SAM项目建设期创造6,200个直接岗位运营期1,100个直接和5,600个间接岗位[71] - SAM项目预期总投资27.8亿美元[73] - 铁精粉运营成本首18年每吨27.6美元其后升至33.8美元[73] - FOB离岸成本首18年每吨40.9美元其后升至47.1美元[73] - SAM的PIAE于2022年5月22日获巴西国家矿业局(ANM)批准为采矿证颁发前提[78] - 八号区块项目公开听证会出席人数超过1000人[79] - SAM计划在矿山运营中应用5G技术并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电[8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巴西铁矿石项目未使用资金余额1170万港元[114] - SAM铁矿石项目收购总代价3.9亿美元 已免除第三至五期合计3.15亿美元分期付款[118] 投资与金融资产 - 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之匯兌收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為310.436百万港元,而2021年同期為169.552百万港元[7] -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录得亏损66,378千港元,而去年同期为收益81,281千港元[26][28] -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确认亏损净额约66.9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收益81.3百万港元[98] - 上市股本投资公允价值从1.483亿港元降至7862.4万港元,下跌47.0%[46] - 持作买卖上市证券公允价值从1.483亿港元降至7862.4万港元[56] - 于联营公司权益减少14.71%,从6,793千港元降至5,794千港元[40] 现金流状况 -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於2022年6月30日為385.755百万港元,較2021年12月31日的396.387百万港元減少2.7%[8]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385.755百万港元,较期初减少12.616百万港元,主要受汇率变动影响[12] - 公司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7.256百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28.798百万港元显著改善[12] -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39千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7.261百万港元有所改善[12] -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5.311百万港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利息和其他融资活动[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23.19%,从67,363千港元降至51,744千港元[26]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385.8百万港元[10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流動資產總值於2022年6月30日為556.869百万港元,較2021年12月31日的686.759百万港元減少18.9%[8] - 遞延稅項負債於2022年6月30日為2.253507十亿港元,較2021年12月31日的2.090628十亿港元增加7.8%[8] - 資產淨值於2022年6月30日為4.901937十亿港元,較2021年12月31日的4.685791十亿港元增加4.6%[8] - 可申报分部总资产从2021年同期的7.80052亿港元下降至7.466053亿港元[22][23] - 使用权资产从年初4546.2万港元减少至4232.5万港元,下降6.9%[42] - 应收账款总额从6174.6万港元降至2422.2万港元,大幅减少60.8%[44] - 逾期31-90天应收账款从6045.3万港元锐减至91.1万港元[44] - 应付账款及票据总额从2720.3万港元降至1154.4万港元,减少57.6%[48] - 借款总额从2.844亿港元降至2.715亿港元,下降4.5%[49] - 政府无息贷款从1.2269亿港元减少至1.1713亿港元[49]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为5.5%,去年末为6.1%[104] 投资与收购活动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洪桥科技收购吉行国际科技32%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560万元(约3000万港元)[82] - 吉利商用车将贷款人民币2亿元(约2.34亿港元)拨充资本认购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700万元(约4330万港元)[83] - 目标公司完成注资后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亿元洪桥科技持股35.56%杭州禾曦娇持股27.35%吉利商用车持股31.62%[85] - 洪桥科技与杭州禾曦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目标公司62.91%投票权[87][88] -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签署协议 拟收购法国巴黎网约车服务公司吉行国际控股权[109] 关联方交易 - 2022年度与浙江吉利关联交易上限为3亿元人民币[135] - 2023年1月1日至10月22日期间关联交易上限设定为3.5亿元人民币[135] 产能与投资 - 公司持有52%的浙江衡远新能源年产能2,000,000千瓦时三元锂电池[64] - 公司持有24.5%权益的山东衡远新能源年产能150,000千瓦时磷酸铁锂或225,000千瓦时三元锂电池[65] - 2015年配售及认购股份获得净额13.36亿港元 其中9.5亿港元原计划用于锂电池业务[113] - 2016年将5.4亿港元原新能源项目资金重新分配为贷款[113] 承诺与或然事项 - 应付或然代价保持1.0967亿港元未变动[56] - 已签约未拨备资本承担从8549.6万港元降至5438.4万港元[53] - 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097亿港元(相当于1410万美元)[118] 风险管理 - 公司无利率对冲政策但会监控风险必要时考虑对冲[60] 股息政策 - 公司无派发中期股息[34] 股权与购股权 - 未行使购股权数量8,750,000份,行使价每股2.61港元[126] - 旧购股权计划于2022年5月20日到期,新计划于2022年5月26日生效[124] - 董事贺学初直接、间接及通过配偶共持有公司股份4,145,399,189股,占总股本42.07%[121][128] - 洪桥资本持有公司股份4,065,000,000股,占总股本41.25%[128] - 浙江吉利控股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50,675,675股,占总股本18.78%[128] - 李书福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3,739,675股,占总股本19.83%[128] - 公司总股本约98.54亿股(根据持股比例及持股数量推算)[121][128] 人力资源 - 集团雇员人数从2021年6月30日的241名减少至2022年6月30日的183名[117] 地区表现 - 来自中国市场的收益锐减89.28%,从123,740千港元降至13,265千港元[27]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确认所有董事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140] - 审核委员会审阅并认可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业绩的编制和披露[141] - 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42] 市场前景与规划 - 中国规划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预期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20%约500万辆[107]
洪桥集团(08137) - 2022 Q1 - 季度财报
2022-05-12 08:31
财务表现 -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收益为1186.5万港元,同比下降87.4%[4][6] - 公司本期亏损5637.8万港元,去年同期盈利1.618亿港元[4] -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0.58港仙,去年同期盈利1.59港仙[4] - 其他经营开支/收入为-4293.9万港元,去年同期为11.58亿港元[4][7] - 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亏损4926.1万港元,去年同期盈利10.92亿港元[7] - 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为56,806,000港元,去年同期为盈利154,992,000港元[11] - 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营业收入为11,900,000港元,同比下降87.4%[25]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56,800,000港元,去年同期为溢利155,000,000港元[25] - 公司毛利率为62.6%,去年同期为30.9%[25] - 公司确认其他经营开支为42,900,000港元,主要由于金融资产亏损净额49,300,000港元[25] - 公司销售及分销成本为2,600,000港元,同比下降25.7%[26] - 公司行政开支减少约3,400,000港元或18.1%[26]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为426,400,000港元[27]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为5.3%,较去年同期的6.1%有所改善[28] 锂离子电池业务 - 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为1057.5万港元,同比下降88.6%[6] - 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自2018年量产以来,已向多个高端车型提供电池,包括沃尔沃和领克的PHEV车型[14] - 公司持股52%的浙江衡远新能源拥有最大年产能2,000,000千瓦时的三元锂离子电池[15] - 公司持股24.5%的山东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离子电池150,000千瓦时或三元锂离子电池225,000千瓦时[16]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公司近90%的营业收入[25] - 公司浙江锂离子电池制造厂房专注于生产PHEV车型的锂离子电池,PHEV占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约20%[29] - 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将大幅下跌,主要因沃尔沃汽车大幅减少PHEV电池订单[29] - 公司计划在2022年年中为新客户推出新产品[29] - 公司向浙江吉利出售了价值约240万港元的锂离子电池[39] 换电池服务 - 换电池服务收入为129万港元,同比下降21%[6] - 公司电池共享业务品牌“GETI”在2022年3月拥有约676个换电站和2,233名套餐用户[17] - GETI品牌电池共享业务拥有676个换电站和2,233名套餐用户,确认营业收入为1,300,000港元[25]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 - 公司已向巴西全资附属公司SAM累计提供资金78,600,000美元,用于铁矿石项目前期工作,累计投资约157,000,000美元[19] - SAM项目预计每年干基铁精粉产量达27,500,000吨,首十八年平均品位为66.2%[19] - 8号区块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7.8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吨铁精粉运营成本为27.6美元,之后升至33.8美元[21] - 预计FOB离岸成本首十八年为每吨40.9美元,之后升至每吨47.1美元[21] - 项目建设期预计提供6,200个直接工作岗位,运营期提供1,100个直接工作岗位和5,600个间接工作岗位[22] - SAM项目环境许可申请受到2015年和2019年尾矿坝溃坝事件影响,导致许可颁发严重延期[22] - 2021年5月,SAM与米纳斯州公共事务部签署协定,展示项目可持续性开发模式和环境可行性的信心[23] - SAM项目被列为米纳斯吉拉斯州优先项目,享有更快的环境许可申请程序[23] - 项目获得5个市政市长和15个当地机构/协会的支持信函[24] - 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获得安装许可LI,2027年下半年进行试生产[20] -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因环境许可问题进展缓慢,但公司仍在积极推进[29]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贺学初持有公司42.07%的股份[32] - 洪桥资本持有公司41.25%的股份,贺学初为洪桥资本的控股股东兼董事[37] - 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78%的股份[37] - 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拥有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权益[40] - 公司董事在报告期内未持有任何重大合约的权益[41] - 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2022年第一季度未经审核业绩符合会计准则[42]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进行任何上市证券的购买、出售或赎回[42]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贺学初、刘健、刘伟,非执行董事燕卫民,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振伟、马刚、夏峻[43] 其他财务信息 -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支出为200.9万港元,同比下降38.7%[9] - 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总权益为5,415,920千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4,690,402千港元有所增加[12] - 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巴西附属公司SAM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10] 未来展望与战略 - 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预计2025年将达到500万辆,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9] - 公司正在考虑收购吉行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该公司在法国巴黎提供网约车服务[29] - 公司将继续在智能汽车驾驶舱、汽车用芯片及部件、电控、车联网、自动驾驶等领域寻求并购、投资和合作机会[29] 电池技术 - 公司电池模组具有统一接口、10,000+插拔次数保障、智能充放电矩阵管理等功能[18]
洪桥集团(08137) - 2021 - 年度财报
2022-03-31 04:05
公司财务业绩 - 2021年公司确认收益4.789亿港元,较2020年的2.971亿港元增加61%[5]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8850万港元,2020年为11.566亿港元[5][6] - 2021年中国电动自行车换电电池服务收益约580万港元,2020年为630万港元[5] - 2021年溢利减少主要因无拨回与SAM铁矿石项目有关的勘探及评估资产(扣除递延税项开支)的减值(2020年为13.555亿港元)[6] -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大幅下跌,PHEV仅占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约20%,超一半该分部总销量来自单一制造商[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锂离子电池分部收益约4.731亿港元,较去年增加约62.7%,溢利约1720万港元,2020年亏损1.305亿港元[14] - 截至2021年12月,GETI拥有约666个换电站及2242名套餐用户,自2019年推出后完成超百万次换电服务,2021年该分部收益约580万港元,亏损约1530万港元[15] - 2021年公司确认营业收入4.789亿港元,较去年增加61%,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8850万港元[44]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集团超98%的营业收入,其余主要源于中国电动自行车换电服务[44] - 到2021年12月,GETI拥有约666个换电站及2242名套餐用户,2021年确认营业收入约580万港元[45] - 2021年集团毛利约1.151亿港元,毛利率24.0%,较去年有所下降[45] - 2021年确认其他经营收入约1.146亿港元,主要因裕兴科技股价上涨及存货拨备减少[45] - 2021年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为130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45] - 2021年行政开支增加约670万港元或7.7%,主要因浙江衡远新能源研发成本上升[45] - 2021年确认财务成本约88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因借款及贷款减少[46] - 2021年销售框架协议项下销售约为3.839亿元人民币,2023年1月1日至10月22日年度上限为3.5亿元人民币[39]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拥有裕兴科技3.518672亿股股份,占裕兴科技股权的14.14%[43]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8850万港元,较2020年的11.566亿港元同比下降超90%[47] - 2021年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3.964亿港元,2020年为3.727亿港元[48] - 2021年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6.1%,2020年为8.9%[48] - 2015年配售及股份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共13.36亿港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用13.176亿港元,余额1840万港元[49][50]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签约但未拨备资本承担约为8550万港元[52]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总数为198人,2020年为261人;本年度雇员福利成本为4980万港元,2020年为5170万港元[52] - 集团预计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大幅下跌,浙江制造厂正安装新生产设施[53] - 集团联营企业在法国巴黎的网约车服务自2021年二季度起收益激增,四季度达历史高位,但集团年内确认应占联营公司亏损780万港元[47] - 2019年9月20日和2020年5月13日,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向浙江衡远新能源提供3360万元和5280万元贷款,年利率4.35%,均于2021年3月2日还清,公司确认约80万港元财务成本[9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出售约4.624亿港元锂离子电池给浙江吉利集团[92] - 2021年公司就短期贷款确认约80万港元财务成本[9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12.82318亿港元,2020年为11.83022亿港元[9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五大客户分别占总收益96.5%及98.8%,五大供应商分别占采购总额96.4%及99.0%[97] - 2021年公司收益约478.9百万港元,2020年约297.1百万港元[176] 新能源汽车市场与业务 -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预期将达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预计2025年将达500万辆[7] - 公司预期随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数年将处高增长趋势[7] - PHEV占中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约20%,预计续航超80 - 100公里的PHEV车型自2022年起成标准[53] - 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500万辆,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约20%[53] - 中国十大动力电池制造商占超90%的市场份额,动力电池制造商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业务关系稳定[12] - 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面临监管政策、客户集中、原材料成本上升、生产线改良等风险[55][56][57][58] - 浙江衡远新能源预计向浙江吉利集团销售占收益相当比重,目标成吉利旗下汽车品牌动力电池主力供应商并拓展其他客户[56] - 公司自2019年起提供电动自行车电池更换服务[56] 公司潜在收购与业务策略 - 公司自2021年10月起就吉行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进行潜在收购,该公司在法国巴黎提供网约车服务[9][54] - 公司整体业务策略为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及资源领域双轨发展[54] 公司生产基地情况 - 浙江衡远新能源占地约13万平方米,厂房设计最大年产能约200万千瓦时三元锂离子电池,首条50万千瓦时软包电池生产线2018年量产[13] - 山东衡远新能源生产厂房占地约13万平方米,现有设施楼面积约7万平方米,目前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离子电池15万千瓦时或三元锂离子电池22.5万千瓦时[13] 公司专利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获授256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9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及发明专利57项[1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获授256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90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及发明专利57项[161]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 - 公司向巴西间接全资附属公司SAM累积提供资金7860万美元用于前期工作,连同收购代价款累积已投资约1.57亿美元[17] - SAM项目每年干基铁精粉产量达2750万吨,前十八年运营产出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17] - 8号区块项目预计总投资27.8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吨铁精粉营运成本约27.6美元,FOB离岸成本约40.9美元,之后营运成本升至约33.8美元,FOB离岸成本升至47.1美元[30] - 预计建设8号区块项目提供约6200个直接工作岗位,营运期提供约1100个直接岗位和5600个间接岗位[28] - 公司计划将每年3000万吨铁精粉(湿重计算)装运量融入南港发展规划[24] - 2012年获批从Irape水库每年5100万立方米用水权,连续20年,拟建设的Vacaria水库蓄水能力约8000万立方[25] - 8号区块项目浮选工艺淀粉年消耗量约5万吨,公司将鼓励灌溉项目受益者种植相关农作物[26] - 公司与华为在5G无人开采方面深度合作,采用自动控制钻机等新技术装备[19] - 项目尾矿适合用作铺设高速公路路基材料,计划获环境许可后与当地公路部门合作[22] - 管线运输由Lotus Brasil负责,公司占5%权益,管线长约480公里[23] - 若2022Q4 - 2023Q1获LP,有机会2024Q2获安装许可LI,2027下半年试生产[29] - 公司探讨项目投产后用100%可再生能源供电,购电降成本10 - 20%,自建电厂省成本约39%[27] - SAM项目环评程序因2019年溃坝事故暂停7个月[31] - 2021年3月SAM完成新的溃坝模拟研究,结果表明极端溃坝情况尾矿不影响社区[31] - 2021年4月SAM在SEMAD重新启动环评程序[32] - SAM收到5个市政市长和15个当地机构/协会支持信函[32] - 2021年末SAM勘探及评估资产CAPEX为27.8亿美元,2020年为22.4亿美元[36] - 2021年所用OPEX第一年至第十八年为每吨40.9美元,2020年为每吨33.7美元;第十九年至第三十一年为每吨47.1美元,2020年为每吨39.0美元[36] - SAM新投产日期预期为2028年初,2020年预期为2026年末[36] - 重估后SAM勘探权估值约为8.4亿美元,2020年为9.81亿美元[36] - 2021年浙江衡远新能源确认约1820万港元减值[36] - 浙江衡远新能源基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除税后贴现率为14.00%,2020年为14.09%[37] -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因2015年和2019年溃坝事故未获环境可行性初步许可,仍朝自行开发方向推进,不排除引入策略投资者或整体出售[54] - 收购SAM总代价3.9亿美元,已支付第一、二期共7500万美元,签和解协议后无需支付第三至五期共3.15亿美元[61] - 若发生出售事件且所得款项净额超公司在SAM及项目投资金额120%,超部分由公司与Votorantim平均摊分,支付给Votorantim款项不超6000万美元[63] - 若新矿区开始生产且支付给Votorantim额外款项少于3000万美元,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00万美元[63] - 2021年12月31日,应付或然代价约1.097亿港元(约1410万美元),2020年为1.063亿港元(约1370万美元)[63] 公司治理与管理 - 贺学初为公司主席,负责集团策略规划及定位,在财务管理及投资领域经验丰富[64] - 刘伟为公司联席行政总裁,在企业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有逾十年经验[65] - 燕卫民为非执行董事,在矿产品贸易方面有20年经验[66] - 陈振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计保证、业务咨询、上市、并购及企业融资方面经验丰富[67] - 夏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企业融资、跨境并购及一般商业交易方面经验丰富[67] - 杨皓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和公司秘书,有丰富上市公司保证及顾问经验[68] - Eder de Silvio博士在选矿工艺流程研究等多方面经验丰富,参与多个大型矿业项目[68] - 金勇士有超十年参与各类矿产项目经验,担任SAM执行董事等职[69] - 刘健为公司副主席及联席行政总裁,在高端医疗设备制造等多领域有逾十五年经验[64] - 马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受聘为上海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67] - 董事不建议派付2021年末期股息(2020年:无)[70] - 贺学初持股4145399189股,持股比例42.07%;刘伟持股9002000股,持股比例0.09%;燕卫民持股30000000股,持股比例0.30%;陈振伟持股1000000股,持股比例0.01%[73] - 现行购股计划于2012年5月21日采纳并生效,按计划授出购股权可发行股份总数为621567971股,占2012年5月21日已发行股本10%[80] - 2021年12月31日,合共8750000股股份可按已授出购股权发行[80] - 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权可发行股份总数为59656797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80] - 若12个月内已授出及将授出购股权获行使使发行股份总数超当时已发行股份1%,不得授出,除非股东大会批准[81] - 购股权限期由授出日起计不超十年,董事会可行使限制[82] - 授出购股权时,董事会可指明行使前最短持有期限[83] - 接纳购股权须于建议授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付1港元[83] - 各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除非一方提前三月书面通知,否则期满后继续生效[71] - 购股计划于2012年5月21日生效,有效期十年,至2022年5月20日终止[8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雇员尚未行使的购股数为875万股,行使价为每股2.61港元[8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洪桥资本持股40.65亿股,持股比例41.25%;贺学初、FOO Yatyan持股41.45399189亿股,持股比例42.07%;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8.50675675亿股,持股比例18.78%;李书福持股19.53739675亿股,持股比例19.83%[89]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集团持续关连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9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维持GEM上市规则规定不低于已发行股份25%的指定公众持股量[98] - 公司董事会由七位董事组成,超三分之一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0] - 2021财政年度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及一次股东周年大会[104] - 董事会已采纳委任新董事的正式书面程序及政策,三分之一董事须备选连任[107] - 公司每位董事均自愿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107]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罢免任期未届满董事并委任他人填补职位[107] - 公司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力求实现董事会多元化[108] - 2021年公司
洪桥集团(08137) - 2021 Q3 - 季度财报
2021-11-11 09:29
营业收入与利润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1,868千港元,同比增长42.4%[4] - 公司2021年前九个月实现净利润132,778千港元,同比扭亏为盈[4] - 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08,736,000港元,相比2020年同期亏损163,021,000港元,实现扭亏为盈[11] - 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业收入为327,100,000港元,同比增长84.4%[29]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08,700,000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63,000,000港元[29] 锂电池业务 - 2021年前九个月锂电池销售收入为322,644千港元,同比增长86.5%[6] - 公司旗下浙江衡远新能源的锂离子电池年产能为2,000,000千瓦时,其中首条500,000千瓦时的生产线自2018年起已开始量产[16] - 公司旗下山东衡远新能源的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离子电池150,000千瓦时或三元锂离子电池225,000千瓦时[17]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公司约98.6%的营业收入[29] - 公司与浙江吉利集团供应三元锂离子电池包,并已通过股东特别大会决议[45][46] 财务成本与收益 - 2021年前九个月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收益为65,447千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45,936千港元[7] - 公司2021年前九个月财务成本为7,474千港元,同比下降45%[8] - 公司2021年前九个月折旧及摊销费用为9,866千港元,同比下降41.3%[9] - 公司2021年前九个月政府补助金收入为2,153千港元,同比下降88.4%[7] -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确认约800,000港元的财务成本[44] 营业成本与毛利率 - 2021年前九个月营业成本为233,298千港元,同比增长66.8%[4] - 公司毛利率从21.2%提升至28.7%,主要由于高利润产品需求增加及运营效率提升[29] 电池共享业务 - 公司电池共享业务品牌“GETI”在2021年9月拥有约480个换电站和2,500名套餐用户[18] - GETI电池共享业务拥有约480个换电站及2,500名套餐用户,营业收入为4,500,000港元,同比增长2.3%[29] 全面收入与亏损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全面收入总额为-87,248,000港元,主要受货币换算损失203,520,000港元影响[12]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每股基本亏损为16,237,000港元,按股份加权平均数9,737,433,606股计算[11]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行使购股权具有反摊薄影响[11] 巴西SAM项目 - 公司已向巴西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SAM累计提供资金7800万美元,用于巴西铁矿石项目的前期工作,累计投资约1.564亿美元[21] - SAM项目预计每年干基铁精粉产量达2750万吨,首十八年运营产出的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21] - 8号区块项目预期总投资22.4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吨铁精粉运营成本为20.4美元,之后上升至25.7美元[23] - 公司预计在2023年第二季度获得安装许可LI,并在2026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22] - SAM项目因巴西尾矿坝溃坝事件导致环境许可申请严重延期,项目环评程序曾暂停两年[24][25] - 2021年3月,SAM根据新法规完成了新的溃坝模拟研究,结果显示尾矿将存储在项目区域内,不会影响社区[26] - 2021年5月,SAM与米纳斯州公共事务部签署协定,展示了对项目可持续性开发模式和环境可行性的信心[27] 股权与投资 -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以每股0.66港元的价格出售了98,490,000股裕兴科技股份,但销售股份协议因买方未支付尾款于2021年9月30日届满[28] - 公司确认的其他经营收入为78,600,000港元,主要由于裕兴科技股价上涨带来的65,400,000港元收益[30] - 公司出售裕兴科技股份获得收益45,400,000港元[31] - 公司与杭州优行科技及杭州禾曦娇科技订立收购备忘录,拟收购吉行国际32%股权,完成后将持有吉行国际52%股权[34] - 吉行国际目前控制Caocao Mobility Europe的100%权益,自2020年1月起在法国巴黎以“曹操出行”品牌提供网约车服务[34] - 公司与平陆一诺矿业订立战略投资协议,拟通过受让股权将一诺矿业变为全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35] - 一诺矿业拥有约9.13平方公里铝矾土采矿权,已报备储量1300万吨,以及约50平方公里的铝土矿探矿权[35] - 收购SAM的总代价为390,000,000美元,分五期以现金支付,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06,300,000港元(约13,700,000美元)[35] 资本结构与现金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从8.9%降至5.8%,主要由于贷款及借款总额减少[33]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为291,700,000港元,较2020年底减少[33] 未来展望与战略 - 公司预期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数年将继续处于高增长趋势中[34] - 公司与浙江吉利订立销售框架协议,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销售额为322,600,000元[45][47] - 2023年销售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为350,000,000元[46] - 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期间并无订立其他关连交易[47] - 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无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权益[48] - 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业绩按适用会计准则编制[5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贺学初持有公司42.07%的股份,总计4,145,399,189股[37] - 公司现行购股权计划于2012年5月21日采纳并生效[39] - 洪橋資本持有公司4,06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41.25%[42] - 賀學初先生持有洪橋資本51%權益,間接持有公司42.07%股份[42]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78%股份,並透過吉利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間接持有[42]
洪桥集团(08137) - 2021 - 中期财报
2021-08-12 08:47
财务表现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收益为205,286千港元,同比增长123.5%[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期内亏损为22,577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亏损62,693千港元有所收窄[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成本为82,445千港元,同比增长66.8%[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毛利为28,495千港元,同比增长293.9%[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行政开支为18,179千港元,同比增长2.5%[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财务成本为2,115千港元,同比下降45.9%[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为3,917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亏损41,981千港元大幅收窄[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每股基本亏损为0.31港仙,较2020年同期每股亏损0.53港仙有所改善[5]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面收入总额为535,547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亏损242,695千港元大幅改善[5] - 公司期内溢利为124,973千港元,较去年同期亏损119,295千港元有显著改善[8] - 公司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总收益为205,286千港元,同比增长123.5%[12] - 公司可申报分部溢利为26,729千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7,557千港元[16] - 公司除所得税前溢利为139,227千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27,528千港元[16] -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溢利为124,973,000港元,按股份加权平均数9,737,433,606股计算[23] -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为205,300,000港元,同比增长123.6%[63]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25,000,000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19,300,000港元[63] - 公司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18.5%提升至28.1%[64] - 公司总溢利增加约40,700,000港元[65] 资产负债 - 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从7,056,524千港元增加至7,345,699千港元,增长约4.1%[7] - 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从746,681千港元增加至764,083千港元,增长约2.3%[7]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372,651千港元减少至270,102千港元,下降约27.5%[7]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为7,300,496千港元,同比增长3.8%[18]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联营公司权益为5,482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12,391千港元下降[26]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净额为101,385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102,863千港元略有下降[30]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透过损益以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为151,303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89,621千港元大幅增加[32]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及票据总额为78,137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78,273千港元略有下降[33]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借款总额为278,726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425,411千港元大幅减少[34]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政府贷款为120,244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118,763千港元略有增加[34]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银行借款为158,482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204,036千港元减少[34] -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的已签约但未拨备物业、厂房及设备为67,451千港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57,674千港元增加[37] - 公司持有的上市股本证券从2020年12月的10,676千港元增加到2021年6月的39,721千港元,增长约272%[39] - 公司持有的买卖上市证券从2020年12月的89,621千港元增加到2021年6月的151,303千港元,增长约69%[39]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从2020年12月31日的8.9%改善至2021年6月30日的5.3%[67] -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动用的所得款项净额为30,800,000港元,拟用于巴西铁矿石项目及一般营运资金[72] 业务运营 - 锂电池销售收益为202,178千港元,同比增长126.1%[12] - 换电池服务收入为3,108千港元,同比增长28.5%[12] - 中国地区收益为123,740千港元,同比增长72.3%[18] - 瑞典地区收益为81,546千港元,同比增长309.1%[18] - 公司旗下的浙江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2,000,000千瓦时三元锂电池,首条500,000千瓦时生产线自2018年起已开始量产[44] - 公司旗下的山东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电池150,000千瓦时或三元锂电池225,000千瓦时[45] - 公司旗下的GETI电池共享业务在2021年6月拥有约400个换电站和1,800名套餐用户[46]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公司约98.5%的收益[63] - GETI品牌电池共享业务拥有约400个换电站及1,800名活跃用户,收益为3,100,000港元,同比增长29.2%[63] - 公司联营企业Caocao在巴黎的网约车服务在2021年第二季度达到历史高位,但受COVID-19影响,公司确认应占亏损6,400,000港元[67] - 公司联营公司山东衡远新能源因江苏天开未付注资款项,确认减值亏损500,000港元[67] - 公司预计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占总销量的20%左右[67] - 公司通过配售及股份认购事项获得净额1,336,000,000港元,其中950,000,000港元拟用于提高锂离子电池业务产能[68] - 公司计划在智能汽车驾驶舱、汽车用芯片及部件、电控、车联网、自动驾驶等领域寻求并购机会[69] - 公司与平陆一诺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协议,拟通过受让股权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76][77][78] - 一诺矿业拟参与中盛铭矾土、运城武圣和武圣新材料重组,中盛铭矾土拥有9.13平方公里铝矾土采矿权,已报备储量1300万吨[77] - 一诺矿业计划租赁中盛铝矾土采矿权进行大规模开采,并租赁武圣新材料工厂恢复生产[77] - 公司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06,300,000港元(约13,700,000美元)[78] - 公司与浙江吉利订
洪桥集团(08137) - 2021 Q1 - 季度财报
2021-05-13 08:42
2021年第一季度整体财务数据 -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毛利29,178千港元,其他经营收入115,800千港元,销售及分销成本3,450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行政开支18,807千港元,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2,992千港元,出售金融资产收益45,400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成本3,325千港元,除税前溢利161,804千港元,本期溢利161,804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后亏损359,527千港元,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亏损197,723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溢利154,992千港元,非控股权益应占6,812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亏损201,070千港元,非控股权益应占3,347千港元[5] - 2021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拥有人期内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均为1.59港仙[5]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集团确认收益943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8%[32]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55亿港元,2020年为亏损6800万港元[32][34] - 集团于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录得毛利约2920万港元,毛利率为30.9%,去年同期毛利约980万港元,毛利率27.8%[33] - 本期确认的其他经营收入约为1.158亿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1780万港元[33]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为350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390万港元[33] - 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开支减少约270万港元或12.6%[33] - 2021年2月23日,公司按每股0.66港元出售裕兴科技9849万股股份,确认出售收益4540万港元[33]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确认财务成本约330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600万港元[33] - 公司确认应占联营公司亏损320万港元,应占溢利约20万港元[36] - 2021年3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3.637亿港元,2020年12月31日为3.726亿港元[36] - 2021年3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7.3%,2020年12月31日为8.9%[36]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细分 - 2021年第一季度其他经营收入115,800千港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853千港元,政府补助金544千港元等[8] -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成本3,325千港元,其中银行及其他借款之利息支出3,278千港元,其他47千港元[9] 每股盈利相关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盈利根据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54992亿港元及加权平均股数97.37433606亿股计算,2020年同期亏损6798.3万港元[11] 储备变动 - 2021年第一季度储备变动中,总权益从期初的47.99022亿港元变为期末的46.90402亿港元;2020年第一季度总权益从期初的47.66595亿港元变为期末的36.75354亿港元[12] 电池业务线数据 - 2021年第一季度锂离子电池销售收益92,714千港元,换电池服务收入1,632千港元,总计94,346千港元[7] - 浙江锂电池厂贡献集团约98.3%的收益,余下收益主要源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换电池服务[32]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期间,集团出售约9270万港元锂电池予浙江吉利[45] 电池业务相关情况 - 公司持股52%的附属公司浙江衡远新能源占地约13万平方米,厂房最大设计产能每年可生产约200万千瓦时三元锂离子电池,首条50万千瓦时生产线自2018年开始量产[15] - 公司拥有24.5%权益的联营公司山东衡远新能源生产厂房占地约13万平方米,现有工厂及办公室设施楼面积约7万平方米,目前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离子电池15万千瓦时或三元锂离子电池22.5万千瓦时[16] - 公司制造的电池技术质量上乘,但电池工厂产能不足及利用率较低导致平均成本较主要竞争对手更高[13] - 公司旗下电池包已成功进入中国工信部相关目录的车型,包括沃尔沃旗下的「XC60」及「S90」PHEV车型及领克旗下部分车型[14] - 公司生产的电池模组用于沃尔沃「Polestar 01 PHEV」及「XC90 PHEV」的电池包[14] - 公司除与沃尔沃汽车、浙江吉利等有采购安排外,还在推动与沃尔沃汽车及伦敦电动汽车公司等的新产品匹配[13] 电动自行车电池共享业务数据 - 截至2021年3月,以「GETI」为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共享业务拥有约229个换电站及2100名套餐用户[17] - 到2021年3月,GETI拥有约229个换电站及2100名活跃用户,已确认收益约160万港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78.6%[32] 巴西SAM项目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向巴西间接全资附属公司SAM累计提供资金7680万美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连同收购代价款7842万美元,累计已投资约1.5522亿美元[20] - SAM的八号区块项目每年干基铁精粉产量达2750万吨,首十八年产出的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20] - 假设2021年第四季度获环境许可LP,有机会2023年第二季度获安装许可LI,2026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22] - 8号区块项目总投资22.4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噸铁精粉营运成本Opex约为20.4美元,其后升至约25.7美元[23] - 计及相关费用,预期FOB离岸成本首十八年约为每噸33.7美元,其后升至每噸39.0美元[23] 巴西项目相关政策影响 - 2019年1月底淡水河谷溃坝事故使SAM项目环评程序暂停7个月[25] - 2020年1月,SAM的采矿项目和LOTUS BRASIL的管道项目应一起送至IBAMA审批环评[25] - 2020年5月,巴西国家矿业局颁布第32号新决议修改溃坝模拟研究标准和方法[25] - 2020年10月,巴西颁布第14.066号法律修改国家坝体安全法规[25] 股份出售情况 - 2020年公司出售裕兴科技4亿股股份,代价为2.4亿港元,分三期支付,分别为2500万港元、9500万港元、1.2亿港元[27][28][29] - 2021年2月23日,公司按每股0.66港元出售裕兴科技9849万股股份,确认出售收益4540万港元[33] 股息情况 - 董事会决议不宣派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股息,2020年同期亦无[11] 新能源汽车销量预测 - 预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36] 股权结构 - 2021年3月31日,贺学初持股41.45399189亿股,持股百分比42.07%;刘伟持股900.2万股,持股百分比0.09%;燕卫民持股3000万股,持股百分比0.30%;陈振伟持股100万股,持股百分比0.01%[39] - 洪桥资本持有40.6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41.25%,贺学初持有洪桥资本51%权益[43][44] - 贺学初所持股份总数41.45399189亿股,持股比例42.07%[43] - FOO Yatyan所持股份总数41.45399189亿股,持股比例42.07%[43] - 李星星持有洪桥资本30.8%权益,所持股份总数40.65亿股,持股比例41.25%[43][44] - 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8.5067567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8.78%[43]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5067567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8.78%,持有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00%权益[43][44] - 李书福持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权益,所持股份总数19.53739675亿股,持股比例19.83%[43][44] 贷款情况 - 2019年9月20日和2020年5月13日,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向浙江衡远新能源提供3360万元和5280万元贷款,年利率4.35%,均于2021年3月2日还清,公司确认约80万港元财务成本[45] 业绩审核情况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业绩按适用会计准则及规定编制且披露充分[48] 购股计划 - 公司现行购股计划于2012年5月21日采纳并生效[40]
洪桥集团(08137) - 2020 - 年度财报
2021-03-29 08:4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0年确认收益为297,100,000港元,较2019年的341,300,000港元减少13.0%[8]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156,600,000港元,较2019年的415,600,000港元增加178.3%[9] - 公司2020年毛利率提升至31.3%,主要由于原材料成本下降和一次性购买折扣26,800,000港元[60] - 公司2020年确认的其他经营收入为81,500,000港元,其中包括政府补助金69,700,000港元[61] - 公司2020年销售及分销成本增加至20,100,000港元,主要由于产品维护成本增加[61] - 公司2020年行政开支减少6,600,000港元,主要由于员工成本减少6,000,000港元[61] - 公司2020年确认其他经营开支129,400,000港元,其中包括79,400,000港元的账龄较长存货减值拨备[61] - 公司2020年确认视作出售附属公司的非现金亏损58,800,000港元,涉及山东衡远新能源的出售[61] - 公司2020年就物业、厂房及设备计提139,100,000港元的减值亏损拨备,主要由于浙江衡远新能源现有产品下调预计销售额[61]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156,600,000港元,较2019年的415,600,000港元大幅增加[62]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373,000,000港元,较2019年的351,700,000港元有所增加[63] - 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从2019年的13.5%降至2020年的8.9%[63] - 公司确认应占联营公司亏损9,200,000港元,主要由于巴黎封城COVID-19抗疫措施影响[63] - 公司确认应占山东衡远新能源亏损约39,500,000港元,主要由于江苏天开未能偿付未付注资款项[63] - 公司配售及股份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总计1,336,000,000港元,其中540,000,000港元用于贷款予借款人[64] - 公司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余额为43,800,000港元,预计将用于巴西铁矿石项目及一般营运资金[66] - 公司2020年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约为1,183,022,000港元,较2019年的1,267,189,000港元有所下降[111] - 公司2020年度收益约为297.1百万港元[177] 锂电池业务 - 浙江锂离子电池厂贡献公司超过97.9%的收益,欧洲出口销售额增加至56,300,000港元,占锂电池总销量19.4%[8] - 公司锂电池业务收益为2.91亿港元,较去年减少14.4%[17] - 公司锂电池业务亏损为1.31亿港元,较去年减少42.3%[17] - 公司锂电池工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平均成本较主要竞争对手更高[12] - 公司旗下电池包已进入中国工信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3] - 公司持股52%的浙江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200万千瓦时三元锂电池[14] - 公司已获得24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6项[14] - 公司正在研发固态锂电池,并已取得相关发明专利[15] - 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工厂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设备能耗和排放,提升产品品质性能,减少产品能耗比,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184]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锂离子电池业务的合格供应商共有39家,其中38家位于中国,1家位于韩国[162] 电池共享业务(GETI) - GETI电池共享业务2020年确认收益约6,300,000港元,较2019年的1,000,000港元增加543%[8] - GETI拥有约230个换电站及3,200名活跃用户,已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车超过50,000,000公里[8] - 公司计划将GETI服务扩展至中国其他地区,目标是提供安全、方便及可靠的换电池服务[8] - 公司电池共享业务GETI拥有约230个换电站和3,200名套餐用户[18] - 公司换电业务的合格供应商共有22家,全部位于中国[162] 新能源汽车产业 -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至2035年)》,预计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10] - 公司预期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数年将继续处于高增长趋势[11] - 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占新车销售总量的20%[46] - 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预计2025年达到500万辆,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71] - 公司计划在智能汽车驾驶舱、汽车用芯片及部件、电控、车联网、自动驾驶等领域寻求并购、投资和合作机会[71]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 - 2020年与SAM铁矿石项目有关的勘探及评估资产减值的非现金拨回增加至1,355,500,000港元[9] - 公司已向巴西SAM项目累计投资约1.545亿美元,用于前期工作和收购[21] - SAM项目预计每年生产2750万吨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21] - 项目预计总投资22.4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吨铁精粉生产成本为20.4美元[33] - 项目预计建设期提供6200个直接工作岗位,运营期提供1100个直接工作岗位和5600个间接工作岗位[31] - 项目计划使用100%可再生能源供电,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10-20%[30] - 项目尾矿处理方案预计回填1.25亿立方米废石和1946万立方米尾矿[25] - 项目计划通过480公里长距离管道将铁精粉运输至南港,SAM占5%权益[26] - 项目预计在2023年第二季度获得安装许可LI,2026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32] - 项目计划与华为合作,采用5G无人开采技术,包括自动控制钻机和无人驾驶卡车[23] - 项目计划与当地政府合作实施灌溉项目,鼓励种植用于生产淀粉的农作物[29] - SAM项目因巴西尾矿坝溃坝事件导致环境许可证颁发严重延期,项目停顿两年[34] - 2018年公司对SAM项目进行重组,拆分管道物流业务以专注于矿山项目优化[34] - 2019年1月提交新的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后,因淡水河谷尾矿坝溃坝事故再次导致环评程序暂停7个月[35] - 2020年5月巴西国家矿业局颁布第32号新决议,修改了溃坝模拟研究的标准和方法[35] - 2021年3月公司完成新的溃坝模拟研究,结果显示尾矿将存储在项目区域内,不影响社区[35] - 2020年1月法官对SAM项目环评程序颁发临时禁止令,2020年7月撤销临时禁止令[36] - SAM项目被列为米纳斯吉拉斯州优先项目,享有更快的环境许可申请程序[36] - 公司收到5个市政市长和15个当地机构/协会的支持信函[36] - 公司在巴西疫情初期向米纳斯州北部六个市政捐赠了70,000个医用外科口罩[37] - SAM与华为巴西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开发无人开采技术并将5G技术应用于八号区块矿山运营[38] - SAM和华为在2020年已在当地多所大学和技术学校开设5G、人工智能和云技术的免费在线教育课程[38] - SAM协助华为为项目区域的中小学捐赠了200个华为平板电脑,支持疫情期间的在线教育[38] - SAM项目的CAPEX为2,240,000,000美元,OPEX为每吨33.7美元(第一年至第十八年)和每吨39.0美元(第十九年至第三十一年)[41] - SAM探矿权的估值约为981,000,000美元,较2019年的811,000,000美元有所增加[41] - SAM项目的投产日期预计将推迟至2026年末,原计划为2026年初[41] - SAM的收购总代价为390,000,000美元,已支付75,000,000美元,剩余315,000,000美元不再需要支付[4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SAM项目的额外贷款及投资资本约为10,400,000美元[4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06,300,000港元(约13,700,000美元)[45] - 巴西SAM铁矿石项目因环境可行性许可未获批准,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并考虑引入策略投资者或整体出售[72] - SAM项目可能因商品价格、政府规例、法律诉讼挑战等因素无法兑现[79] 浙江衡远新能源 - 浙江衡远新能源确认减值139,100,000港元,主要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导致预期销量下调[46] - 浙江衡远新能源与浙江吉利签订销售框架协议,预计2021年销售上限为250,000,000人民币,2022年为300,000,000人民币,2023年为350,000,000人民币[51] - 2020年浙江衡远新能源向浙江吉利的销售额为74,800,000人民币[53] - 2020年浙江衡远新能源向沃尔沃汽车的销售额为160,400,000人民币[52] - 2020年浙江衡远新能源向浙江吉利零部件的销售额为22,500,000人民币[55] - 浙江衡远新能源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4.09%[46] - 浙江衡远新能源的除税前贴现率为15.54%[47] - 浙江衡远新能源预计2021年至2025年收益增长率为0%[47] - 浙江衡远新能源与浙江吉利的销售框架协议期限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49]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八位董事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及联席行政总裁,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7] - 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内的企业管治守则,但未完全遵守守则条文A.2.7及C.2.5[116]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规定,就其各自的独立性作出年度确认[119] - 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位由不同人士担当,以强化独立性和问责性[120] - 公司董事会已委聘核数师根据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确认,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函件[109] - 公司2020年并无订立其他关连交易[110] - 公司2020年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实益权益中,无董事、其联系人士或股东拥有超过5%的股本[114] - 公司董事会成员出席记录显示,部分董事未能出席所有会议,如刘健先生缺席2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特别大会[122]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因素,以提高董事会效率[125] - 公司提供培训以提高董事的知识和技能,确保合规性和良好企业管治[126] - 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缓解措施[129] - 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符合COSO框架,涵盖环境控制、风险评估、监控活动、信息沟通和监察[129] -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分,并每年检视是否需要成立内部审核职能[130] - 公司设有内幕消息披露政策,确保遵守法定披露要求,并控制内幕消息的传播[131] - 公司核數師在2020年度收取的核數服務費用約為2,167,000港元[135] - 審核委員會在2020年度舉行了四次會議,審閱了2019年全年業績、2020年中期業績和季度業績[135] - 薪酬委員會在2020年召開了一次會議,檢討了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136] - 提名委員會在2020年召開了一次會議,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並提出改動建議[137] - 公司持續促進與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的關係,定期會見分析員及參與投資者會議[139] - 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已納入年報內,促進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溝通[139] - 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在中國研究、製造及銷售鋰電池,提供電動自行車換電池服務,以及巴西鐵礦石項目[141] - 公司將環境、社會及管治理念融入風險管理系統,並在日常經營及管治層面採取相應措施[141] - 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及制定ESG策略,并确保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机制的有效性[142] - 公司ESG报告涵盖香港、中国及巴西的业务活动,但不包括已出售的山东衡远新能源[143] - 公司确认已就ESG事宜设立适当和有效的管理政策及内部监控系统,并符合ESG报告指引的规定[149] 员工与人力资源管理 - 公司总员工数从2019年的481人减少至2020年的261人,主要原因是2020年3月出售了山东衡远[150][152] - 公司制定了《招聘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招聘和薪酬福利的公平公正[153][154] - 公司为员工提供交通意外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体检等福利,并在中国农历新年和中秋节派发应节食品或礼品[154] - 公司通过员工推荐、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12周[153] - 公司通过定期会议、内联网及电邮等方式与员工沟通,关注员工健康、安全、薪酬及职业发展[147] - 公司中国雇员的工作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超时工作会支付逾时工作报酬[155] - 公司香港总部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享有法定假期及有薪年假[155] - 公司巴西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享有法定假期及有薪年假[155] - 公司已获得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认证OHSAS 18001:2007,并制定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157] - 公司报告期间无伤亡事故报告,未因工伤造成工作日损失[157] - 公司中国制造厂房采取工程、培训、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措施保障员工健康[158] - 公司为员工提供消防安全课程及培训,2020年11月浙江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组织消防逃生综合演练[158] - 公司巴西员工每年接受环境风险预防方案(PPRA)和职业健康医疗控制计划(PCMSO)的体检[158] - 公司为应对新冠疫情,向全体员工及其家属提供外科口罩,并与Bradesco Saúde合作提供全天候医疗咨询服务[159] - 公司为员工提供内部和外部培训,并设计“大雁计划”培养年轻人才[160]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 - 公司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为1,8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176] - 公司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为6,554.62吨二氧化碳当量[176] -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一及范围二)为8,364.62吨二氧化碳当量[176] -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密度为28.15吨二氧化碳当量/百万元收益(港元)[176] - 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320.00立方米,废水密度为4.44立方米/百万元收益(港元)[180] - 公司有害废弃物总量为11.18吨,有害废弃物总量密度为0.038吨/百万元收益(港元)[182] - 公司无害废弃物总量为547.58吨,无害废弃物总量密度为1.84吨/百万元收益(港元)[182] - 公司废气排放中氮氧化物 (NOx) 为18.44公斤,硫氧化物 (SOx) 为0.43公斤,颗粒物 (PM) 为1.59公斤[174] - 公司已获得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71] - 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工厂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设备能耗和排放,提升产品品质性能,减少产品能耗比,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184] - 公司直接能耗总量为8,855.55兆瓦时,间接能耗总量为8,283.13兆瓦时,总能耗为17,138.68兆瓦时,能耗密度为57.69兆瓦时/百万元收益(港元)[185] - 公司用水总量为38,140立方米,用水密度为128.37立方米/百万元收益(港元)[188] - 公司报告期间消耗包装材料总量为79.72吨,其中木箱12.52吨,纸箱67.20吨,包装材料密度为0.27吨/百万元收益(港元)[190] - 公司锂离子电池制造厂选址经过可行性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不影响当地重要水源[191] - 公司在巴西进行环境考察或研究时,采取严格措施最小化对环境和周围居民或动物的影响[193] - 公司在中国制造厂房定期开展噪音检查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194] - 公司将气候变化纳入风险管理评估,考虑气候变化对业务的潜在风险和潜在优势[196] - 公司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总耗量及密度[199] - 公司总耗水量及密度[199] - 公司描述能源使用效益计划及所得成果[199] - 公司描述提升用水效益计划及所得成果[199] - 公司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每生产单位占量[199] - 公司按性别、雇佣类型、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总数[199] - 公司因工作关系而死亡的人数及比率[200] - 公司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200] - 公司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20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未派发末期股息,2019
洪桥集团(08137) - 2020 Q3 - 季度财报
2020-11-13 04:04
财务表现 - 2020年第三季度收益为85,602千港元,同比增长21.3%[4] - 2020年第三季度毛利为20,574千港元,相比2019年同期的毛损515千港元有显著改善[4] - 2020年前九个月锂离子电池销售额为172,997千港元,同比下降11.7%[7] - 2020年前九个月换电池服务收入为4,438千港元,同比增长2044.9%[7] - 2020年第三季度期内亏损为40,639千港元,相比2019年同期的溢利12,108千港元大幅下降[4] - 2020年前九个月期内亏损为168,167千港元,相比2019年同期的亏损36,899千港元扩大355.8%[4] - 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基本亏损为0.44港仙,相比2019年同期的0.06港仙大幅增加[4] - 2020年前九个月每股基本亏损为1.67港仙,相比2019年同期的0.19港仙大幅增加[4] - 2020年第三季度汇兑亏损为67,250千港元,相比2019年同期的271,940千港元有所减少[4] - 2020年前九个月汇兑亏损为1,230,772千港元,相比2019年同期的249,675千港元大幅增加[4]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7,332千港元[9] - 公司借款总额为67,155千港元[9] - 公司视作出售事项之亏损为58,767千港元[9] - 公司五年内全数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之利息为13,338千港元[12] - 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为16,822千港元[13] - 公司每股基本亏损为43,726,000港元(三个月)和163,021,000港元(九个月)[15] - 公司未派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股息[14] - 公司在中国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4] - 公司在巴西附属公司SAM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14] - 公司持有裕兴科技21.72%股权,公平值变动亏损为450,357,200股股份[11] - 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期内亏损为163,021千港元,全面收入总额为-1,384,769千港元[16]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1.774亿港元,同比下降9.5%,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1.63亿港元[2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率为21.2%,较去年同期的-0.007%大幅改善,主要由于浙江电池厂的升级产品利润率较高[2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GETI电池共享业务拥有约229个换电站和2600名套餐用户,确认收益为440万港元[2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其他经营收入为2790万港元,其中包括政府补助金1850万港元[2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销售及分销成本为150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由于产品维护成本增加[2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行政开支大幅减少,主要由于研发开支较去年同期减少约4530万港元[2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财务成本约为13,600,000港元,主要与银行贷款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贷款相关[30]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期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63,000,000港元,主要由于联营公司亏损、出售附属公司非经常性非现金亏损及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亏损[30] - 公司确认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成本为5,600,000港元[50] 业务发展 - 公司旗下电池包已成功进入中国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包括沃尔沃的XC60和S90 PHEV车型,以及Lynk & Co的Lynk 01 PHEV、Lynk 02 PHEV和Lynk 03 PHEV车型[17] - 浙江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2%的附属公司,占地约130,000平方米,最大设计产能为每年生产约2,000,000千瓦时三元锂离子电池[18] - 公司推出的电池共享业务“GETI”在2020年9月拥有约229个换电站和约2,600名套餐用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分部收益约为4,400,000港元[21] - 公司旗下电池模组用于沃尔沃Polestar 01 PHEV和XC90 PHEV的电池包[17] - 浙江衡远新能源的首条500,000千瓦时生产线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已开始量产[18] - 公司正在推动沃尔沃XC40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及伦敦电动车等车型的产品匹配,并积极发掘新客户[17] - 公司通过“GETI”品牌在江苏和浙江设立了换电站,提供标准化电池模组和多项智能管理功能[22] -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完成交易,江苏天开控制山东衡远新能源50%股权,凯荣投资于山东衡远新能源的股权由49%摊薄至24.5%[20] - 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签订销售框架协议,供应高性能三元锂离子电池包,协议期限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23][24]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框架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为7600万元人民币,2021年和2022年分别为2.5亿元人民币和3亿元人民币,2023年1月1日至10月22日期间为3.5亿元人民币[25][26]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洪桥科技与杭州优行及杭州禾曦娇成立合营企业,在法国巴黎以Caocao品牌从事网约车服务,并于2020年1月推出[30] - 公司通过股东贷款及增加注册资本形式,向巴西铁矿石项目提供本金额约74,600,000美元的资金[31] - SAM项目计划在米纳斯吉拉斯州开发八号区块项目,每年产量达27,500,000吨,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31] - SAM项目在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的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秘书处展开许可申请程序[31] - 2020年7月7日,法官裁定撤销暂停环境许可程序的临时禁止令,允许继续矿山和管道的环境研究和分析[32] - 2020年8月24日,法官澄清临时将IBAMA确定为项目许可审批机构并不阻止IBAMA将其审批权限授权给米纳斯吉拉斯州进行环境许可分析[34] - SAM正在采取所有可能措施和法律手段来为公司辩护,以便尽快恢复在米纳斯州的环评程序并结束ACP[34] - SAM公司因巴西新法律要求,重新进行溃坝模拟研究并设计尾矿洪波拦截设施,预计需要5个月完成[35] - SAM公司与华为巴西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无人开采技术和5G技术应用上进行合作,并计划在项目区域内建立科技创新中心[35] - 洪桥集团出售裕兴科技400,000,000股股份,总代价为240,000,000港元,分三期支付[37] - 洪桥集团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将达到500万辆,占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39] - SAM项目因环境许可程序暂停,但已获得5个市政市长和15个当地机构/协会的支持[35] - 洪桥集团在新能源汽车和资源领域采取双轨发展策略,以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39] - SAM公司在巴西疫情初期向米纳斯州北部6个市政捐赠了70,000个医用外科口罩[35] - 洪桥集团因买方拖欠付款,可能调整销售股份数量和每股价格,最终销售股份数可能低于400,000,000股[38] - 洪桥集团预计COVID-19疫情将加速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电池行业的淘汰和重组[39] - SAM项目在环境可行性初步许可方面进展缓慢,公司将继续推动项目并考虑引入策略投资者[39] - 公司向沃尔沃汽车及浙江吉利零部件分别出售约137,600,000港元及34,700,000港元的锂离子电池[50] 股东与股权 - 贺学初先生通过洪桥资本持有公司41.25%的股份,个人及配偶权益总计持股42.07%[41][47] - 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78%的股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为其全资母公司[47] - 李书福先生通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9.83%的股份[47] - 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3%的股份,江苏沙钢集团为其全资母公司[47] - 沈文荣先生通过江苏沙钢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53%的股份[47] - 公司员工持有的购股权在2020年9月30日尚未行使的数量为8,750,000份,行使价为每股2.61港元[44] - 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未持有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或淡仓[42][45] -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在2020年9月30日未持有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49] - 浙江吉利向浙江衡遠新能源提供總計人民幣252,800,000元的貸款,年利率分別為4.75%和4.35%,並已於2020年9月30日前悉數清償[50] - 上海華普汽車有限公司向浙江衡遠新能源提供總計人民幣86,400,000元的貸款,年利率為4.35%,部分貸款還款期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50]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內,公司董事或控股股東無擁有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權益[51] - 公司董事確認在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內遵守了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52] - 審核委員會認為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業績符合適用會計準則並已充分披露[53] -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內未進行任何上市證券的購買、出售或贖回[53]
洪桥集团(08137) - 2020 - 中期财报
2020-08-13 09:09
财务表现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收益为91,833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125,518千港元下降26.8%[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毛利为17,023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501千港元大幅增长3298.6%[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期内亏损为127,528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49,007千港元扩大160.2%[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每股基本亏损为1.23港仙,较2019年同期的0.13港仙扩大846.2%[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44,212千港元,2019年同期无此项亏损[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视作出售亏损58,767千港元,2019年同期无此项亏损[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汇兑亏损1,163,522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2,265千港元收益大幅恶化[5] -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全面收入总额亏损1,274,208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4,797千港元亏损大幅扩大5039.5%[5] - 公司期内亏损为119,295千港元,其中非控股权益亏损8,233千港元[7] - 公司其他全面收入亏损1,130,092千港元,主要由于货币换算亏损1,162,116千港元[7] - 公司透过其他全面收入以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15,182千港元[7] - 公司2020年上半年除所得税前亏损为119,295千港元,同比增长839.2%[28]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每股基本亏损为0.012港元,同比增长839.2%[28]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拥有人应占亏损为1.193亿港元,去年同期为1270万港元[5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19,300,000港元,主要由于联营公司亏损44,200,000港元及出售附属公司非经常性非现金亏损58,800,000港元[56]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从2019年12月31日的7,231,606千港元减少至2020年6月30日的5,244,041千港元,下降27.5%[6] - 公司流动资产从2019年12月31日的945,398千港元减少至2020年6月30日的660,893千港元,下降30.1%[6] - 公司流动负债从2019年12月31日的686,136千港元减少至2020年6月30日的282,581千港元,下降58.8%[6] - 公司资产净值从2019年12月31日的4,766,595千港元减少至2020年6月30日的3,365,831千港元,下降29.4%[6] -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19,717千港元,较2019年12月31日的351,714千港元减少37.5%[6] - 公司非流动负债从2019年12月31日的2,465,011千港元减少至2020年6月30日的1,878,210千港元,下降23.8%[6] -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的总权益为3,365,831千港元,较2019年12月31日的4,766,595千港元下降29.4%[6] - 公司可申报分部总资产为5,315,057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7,321,252千港元减少27.4%[13][14] - 公司可申报分部总负债为701,517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1,294,893千港元减少45.8%[13][14] - 公司2020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总额为4,848,784千港元,同比下降26.7%[19] - 公司2020年上半年在巴西的非流动资产为4,591,336千港元,同比下降27.3%[19] - 公司2020年上半年在联营公司的权益为16,945千港元,同比下降0.7%[32] - 公司於聯營公司之權益在2020年上半年虧損44,212千港元,資本儲備縮減66,828千港元,最終賬面值為16,945千港元[35] - 使用權資產在2020年上半年攤銷2,034千港元,出售41,726千港元,匯兌儲備減少2,505千港元,最終賬面值為39,476千港元[36] - 應收賬款及票據總額在2020年6月30日為78,151千港元,較2019年12月31日的158,965千港元大幅減少[37] - 應收賬款及票據的賬齡分析顯示,0至30天的應收賬款從88,033千港元減少至29,276千港元[38] - 公司持有的上市股本投資(持作買賣)在2020年6月30日的公平值為130,604千港元,較2019年12月31日的139,611千港元略有下降[39] - 應付賬款及票據在2020年6月30日為13,627千港元,較2019年12月31日的87,116千港元大幅減少[40] - 公司借款總額在2020年6月30日為402,933千港元,較2019年12月31日的644,772千港元減少[42] - 公司持有的策略性上市股本證券在2020年6月30日的公平值為10,409千港元,較2019年12月31日的25,591千港元減少[46] - 應付或然代價在2020年6月30日為161,094千港元,與2019年12月31日持平[47]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219,700,000港元[57] - 公司应付或然代价约为161,100,000港元(约20,600,000美元)[69] 现金流 - 公司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31,769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92,439千港元有显著改善[8]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219,717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472,663千港元减少53.5%[8] - 公司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1,740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78,987千港元减少85.1%[8] - 公司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46,211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67,805千港元减少45.4%[8] 业务表现 - 锂电池销售收入为89,415千港元,同比下降28.8%,去年同期为125,518千港元[11] - 换电池服务收入为2,418千港元,去年同期无此项收入[11] - 公司可申报分部总收益为91,833千港元,同比下降26.8%,去年同期为125,518千港元[15] - 公司可申报分部总亏损为7,557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的77,856千港元大幅减少[15]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来自中国市场的收益为71,824千港元,同比下降40.8%[19]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来自瑞典市场的收益为19,933千港元,同比增长845.8%[19]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补助金收入为15,292千港元,同比增长683.7%[20] - 公司2020年上半年财务成本为9,906千港元,同比增长16.5%[24] -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完成山東衡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视作出售事项,确认亏损58,767千港元[22]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收益为9180万港元,同比下降26.8%,主要受COVID-19疫情影响[54] - 浙江衡远新能源锂电池厂贡献公司超过97%的收益[54]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为18.5%,去年同期为0.4%,主要由于浙江电池厂升级产品利润率较高[54] - GETI电池共享业务在2020年6月拥有229个换电站和2843名套餐用户,确认收益为240万港元[51][55] - 山东衡远新能源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电池15万千瓦时或三元锂电池22.5万千瓦时,但期内已停止生产[50] - 浙江衡远新能源厂房最大设计产能为每年200万千瓦时三元锂电池,首条50万千瓦时生产线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量产[49] - 公司2020年上半年其他经营收入为1380万港元,去年同期为2930万港元,主要由于期内无贷款利息收入及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55] - 公司电池包已成功进入中国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48] - 公司通过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产品能量密度及降低不合格率等措施控制及改善锂电池产品成本架构[54] - 行政开支大幅减少,主要由于研发开支减少约50,200,000港元,折旧开支减少约12,800,000港元[56] - 公司确认财务成本约9,900,000港元,主要与银行借款及贷款相关利息开支[56]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杭州优行及杭州禾曦娇成立合营企业,在法国巴黎从事网约车服务,并计划拓展至欧洲其他城市[56] - 公司确认应占亏损约38,800,000港元,主要由于山东衡远新能源计提资产减值拨备[56] - 公司向巴西铁矿石项目提供本金额约74,000,000美元的资金,预计年产量达27,500,000吨,铁精粉平均品位为66.2%[58] - 公司与华为巴西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无人开采技术开发及5G技术应用上进行合作[60] - 公司在巴西疫情初期向米纳斯州北部6个市政捐赠了7万个医用外科口罩[60] - 公司与华为巴西计划在米纳斯州北部区域共同创建并实施一个科技创新中心[60] - 公司出售裕兴科技400,000,000股股份,代价为240,000,000港元,每股0.6港元[62] - 出售股份的付款分为三期,第一期25,000,000港元,第二期95,000,000港元,第三期120,000,000港元[63] - 公司已收到买方约15,600,000港元,并同意搁置第一期付款的到期日[63] - 公司预计2020年销售将受到COVID-19疫情和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影响[64] - 公司计划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和资源领域进行双轨发展[64] - 公司配售及股份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为1,336,000,000港元,其中540,000,000港元用于贷款,456,700,000港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65][66] - 巴西铁矿石项目已使用118,900,000港元,剩余34,400,000港元[66] - 公司未动用的57,400,000港元将用于特定用途,包括巴西铁矿石项目和一般营运资金[66][67][68] - 公司向沃爾沃汽車及浙江吉利零部件分別出售約65,900,000港元及23,500,000港元的鋰離子電池[81] 股东与股权 - 贺学初先生通过洪桥资本持有公司4,06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25%[78] - 贺学初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4,145,399,18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07%[78] - 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50,675,67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78%[78] - 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6,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3%[78] - 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145,399,189股,占总股本的42.07%[72] - 公司员工持有的未行使购股权为8,750,000股,行使价为每股2.61港元[75] - 李星星先生通过洪桥资本持有公司30.8%的权益[79] - 李书福先生通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持有公司19.83%的权益[79] - 沈文荣先生通过江苏沙钢集团持有公司4.53%的权益[79] - 浙江吉利向浙江衡遠新能源提供多筆貸款,總金額達人民幣252,800,000元(約288,100,000港元),年利率分別為4.75%和4.35%[81] - 上海華普汽車有限公司向浙江衡遠新能源提供兩筆貸款,總金額為人民幣86,400,000元(約94,750,000港元),年利率為4.35%[81] - 公司確認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間的財務成本為4,600,000港元[8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公司董事或控股股東無擁有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權益[82] - 所有董事確認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遵守了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83] - 審核委員會認為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業績符合適用會計準則[84] -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未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上市證券[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