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水务(0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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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水务(03768):付继芳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 2025-12-23 09:00
公司治理变动 - 滇池水务委任付继芳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 [1] - 付继芳女士同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自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 [1]
滇池水务(03768.HK):付继芳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格隆汇· 2025-12-23 08:56
公司人事变动 - 滇池水务委任付继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1] - 该任命自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 [1]
滇池水务:付继芳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 2025-12-23 08:56
公司治理变动 - 滇池水务委任付继芳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 [1] - 付继芳女士同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自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 [1]
滇池水务(03768)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12-23 08:5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昆明滇池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768[1] 人员构成 - 执行董事有曾鋒、陳昌勇、連照菊[2] - 非执行董事有徐景東、成怡靜、高媛[2]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查貴良、付繼芳、陳浩華[2]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 - 曾鋒、陳昌勇、查貴良任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2] - 查貴良、付繼芳、陳浩華任审计委员会成员[2] - 曾鋒、查貴良、陳浩華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 - 付繼芳、陳浩華任提名委员会成员[2] 职务担任 - 曾鋒任董事长、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主任[2] - 陳昌勇任总经理[2] - 查貴良任审计委员会主任[2] - 付繼芳任提名委员会主任[2] - 陳浩華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
滇池水务(03768) -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投票表决结果;及(2) 董事会及其辖...
2025-12-23 08:49
股份信息 - 2025年12月23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9,111,000股,内资股689,088,000股,H股340,023,000股[5] - 出席临时股东会股东或代表持796,752,000股有投票权股份,占比约77.42%[5] 审议事项 - 融资租赁合同调整赞成票748,802,000股(93.98%)[6] - 调整独立董事查贵良薪酬赞成票796,752,000股(100.00%)[6] - 委任付继芳为独立董事赞成票796,752,000股(100.00%)[6] 人员变动 - 付继芳任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换届完成[9] - 付继芳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23日起生效[3][9] 董事会构成 - 截至公告日,董事会含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
滇池水务(03768) - 内幕消息更新公告
2025-12-04 12:45
股权情况 - 公司曾协助冻结昆明滇池投资持有的60.95%公司股权[3] - 法院裁定解除上述股权冻结[4] - 截至2025年12月4日,昆明滇池投资持股占比43.42%[4] - 昆明滇池投资所有股份均受质押/司法冻结[4]
滇池水务(0376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2025-12-04 08:38
临时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12月2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1] - 审议事项包括调整融资租赁安排、独立董事薪酬及委任新独立董事[2] 代表委任表格要求 - 代表委任表格须最迟于12月22日下午2时3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才有效[3]
滇池水务(0376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2025-12-04 08:3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1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3] - 表决以投票方式进行,结果将上载公司网页及披露易网页[7] 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融资租赁安排调整及补充[5] - 审议批准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查贵良薪酬[5] - 审议批准委任付继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股份过户 - 2025年12月3 - 23日暂停办理H股和内资股股份过户[7] - H股股东12月2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股票及过户文件[7] - 内资股股东12月2日营业结束前办妥过户登记[7] 其他 - 委任代表文件最迟到12月22日下午2时30分交回[7] - 临时股东会预计不超半天,股东费用自理[7]
滇池水务(03768) - (1) 主要交易-融资租赁补充协议II 项下之交易;(2) 建议调整部分...
2025-12-04 0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股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768[10] - 昆明滇池投资于2004年10月13日在云南成立,是公司控股股东[12] 融资租赁合同 - 2021年12月24日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签订合同,购买价款为4亿元[18] - 2023年6月20日签订补充协议I,租赁期限由60个月延至71个月,租期由10个变为12个[18] - 2025年11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II,租赁期限由71个月延至107个月,租期由12个变为19个[21] - 兴业金融租赁合同的融资比率约为92.80%,购买价款公平合理[26] - 租赁成本为人民币400百万元[44] - 起租日租赁利率为4.65%/年,第4个租期起始日调整为5.30%/年,补充协议II签署日适用利率为4.50%/年[44] - 租赁手续费为每笔租赁资产购买价款付款的0.5%,公司支付租赁手续费人民币200万元[49] - 租赁到期回购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51] 还款安排 - 第9期(2025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4百万元及利息[35] - 第10期(2026年5月10日)偿还本金8百万元及利息[35] - 第11 - 13期,每期偿还本金20百万元及利息[35] - 第14 - 18期,每期偿还本金24百万元及利息[35] 临时股东会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于1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在云南昆明举行[15] - 临时股东会拟审议调整融资租赁安排、独董薪酬及委任新独董等议案[19] 股权相关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昆明滇池投资持有内资股446,889,209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43.42%,占相关类别股份64.85%[93]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昆明市安居集团持有内资股33,013,345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3.21%,占相关类别股份4.79%[94]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云南云投融资租赁持有内资股213,377,684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20.73%,占相关类别股份30.97%[94]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持有H股59,000,000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5.73%,占相关类别股份17.35%[94] 业务运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34间污水处理厂运营,日总污水处理能力达190万立方米[8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12间再生水站及2个二级加压泵站运营,日总设计产能达33.4万立方米[8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有4间自来水厂已投入营运[89] 财务状况 - 2025年10月31日集团未担保即期借款约5.423亿元、未担保非即期借款约1.705亿元[82] - 2025年10月31日集团担保即期借款约17.951亿元、担保非即期借款约26.209亿元[82] - 2025年10月31日集团购买不动产等应付款项约2.541亿元[82] - 2025年10月31日集团已签约未发生资本支出约8400万元、特许经营等项目约7.174亿元[82] 其他事项 - 2022年10月24日,昆明滇池投资质押不超198,080,068股内资股获2亿元贷款,2024年已还款,解除质押手续办理中[96] - 2023年8月31日,公司被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昆明滇池投资出资额为2.5亿元的股权,占已发行股本24.29%,冻结期至2026年8月30日[97] - 2024年12月10日,昆明滇池投资原持有的2.13377684亿股股份被裁定交付抵债[98] - 2022年6月9日公司向昆明城投提供3.1亿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5%,后1.8亿元本金展期至2026年6月7日[112] -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向昆明发展提供2亿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5%,本金展期至2026年6月24日[113] - 2023年6月16日公司向安居集团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5%,7200万元本金展期至2026年6月16日[113] -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出售宏宇热电100%股权,预计总代价不超4875.6万元[114]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出售三间附属公司各自80%股权,预计总代价不超24,517.47万元[114] - 公司终止老挝波乔省经济特区特许经营合同,获5114.18886万元补偿[115] - 公司与昆明市水务集团签订融资互保协议,双方担保额度累计不超5亿元,另有单方面额外担保额度5亿元[115] - 公司与昆明滇池投资签订委托运行管理框架协议,服务期至2027年12月31日[115] - 公司与联合承包人订立EPC合同,实施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扩容改造项目[115] - 公司与贵州建工诉讼终审判决,需支付工程款约1.033亿元及利息等[116]
滇池水务被列为被执行人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曾锋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智通财经· 2025-12-02 15:29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董事长曾锋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 - 案件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执行,源于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 - 执行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080.87万元,因公司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 限制消费措施的具体内容 - 限制措施禁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 - 具体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 - 限制消费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需履行完毕法律文书义务后方可解除 [2] 公司对事件的说明与处理 - 公司正在与相关当事人积极沟通,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澄清,此次案件并非其2025年11月4日公告中披露的与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 [3] - 关于与贵州建工的诉讼案件,公司正在与对方商议相关款项现金支付计划 [3] 事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评估 - 公司公告称,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 [3]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3]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维持正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