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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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延迟寄发通函主要交易融资租赁安排
2025-03-28 13:4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EW CONCEPTS HOLDINGS LIMITED 創 業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承董事會命 創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交易 融資租賃安排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18日之公佈(「該公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新融 資租賃安排。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義。 誠如該公佈所披露,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融資租賃及附帶文件以及其項下擬進行 之相關交易的進一步資料;(ii)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資料;及(iii)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的通函(「通函」),預期將於2025年3月28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 1 –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通函所載的若干資料,因此寄發通函的日期將會延遲 至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21) 延遲寄發通函 – 2 – 主席兼執行董事 朱勇軍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 ...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主要交易融资租赁安排
2025-03-18 14:38
租赁交易历史 - 2022年10月8日先前出租人5000万元购买租赁资产,含本金及约977.4万元其他费用,租期5年[3] - 2024年7月18日先前出租人1500万元购买租赁资产,含本金及约303.1万元其他费用,租期5年[3] 新租赁交易 - 2025年3月18日江苏租赁5600万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5] - 同日回租给承租人,本金5600万元,年利率6.5067%,租期5年[5] 交易条件与款项 - 购买价5600万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3500万元,第二期2100万元[17][19] - 租赁代价本金等于购买价,分20期支付,每期约330.7万元[21] - 逾期支付按每日0.06%支付违约利息[21] - 租赁期满支付所有款项及1000元回购费可回购资产[23] 资产与财务数据 - 租赁资产账面净值约1.07143亿元[16] - 租赁资产原始成本为1.5596亿元[20] - 对应收款项质押总额约6613.9万元[27] - 先前协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3721.9万元[34] - 新安排下公司资产总值和负债总额分别增加5600万元[35] - 扣除附带成本后收取所得款项净额约5570万元[35] 交易性质与安排 - 融资租赁合同适用百分比率超25%但低于75%,构成主要交易[6] -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新融资租赁安排[7] - 新安排需满足支付条件、股东批准及先前协议提前终止等条件[8] - 通函预期于2025年3月2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37] 相关方信息 - 承租人由担保人A拥有100%权益,担保人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或董事朱勇军先生[30][31][32] -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朱勇军先生及潘轶旻先生[43] -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杜芸女士等四人[43]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及职能
2024-12-31 07:15
公司信息 -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份代号为2221[2] 董事会 - 执行董事有朱勇军先生(董事会主席)、潘軼旻先生[3]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杜芸女士、罗俊超先生、唐嘉乐博士、蔡伟石先生[3] 董事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3个董事委员会[4] - 审核委员会成员有唐嘉乐博士(主席)、罗俊超先生、蔡伟石先生[4] - 薪酬委员会成员有蔡伟石先生(主席)、唐嘉乐博士、罗俊超先生、潘軼旻先生[4] - 提名委员会成员有罗俊超先生(主席)、蔡伟石先生、唐嘉乐博士、朱勇军先生[4]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执行董事辞任;更换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24-12-20 11:16
人事变动 - 李锡勋自2024年12月31日起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等职[3] - 朱燕燕自2025年1月1日起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4] 人员信息 - 朱女士有会计学学士及公司管治硕士学位,超20年工作经验[5] 人员名单 - 2024年12月20日,执行董事为朱勇军等[8] - 2024年12月20日,独董为杜芸等[8]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及职能
2024-12-11 08:3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EW CONCEPTS HOLDINGS LIMITED 創 業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21) 創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朱勇軍先生 (董事會主席) 潘軼旻先生 李錫勛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杜芸女士 羅俊超先生 唐嘉樂博士 蔡偉石先生, 榮譽勳章 , 太平紳士 董事會設立3個董事委員會,成員載列如下: 審核委員會: 唐嘉樂博士 (主席) 羅俊超先生 蔡偉石先生, 榮譽勳章 , 太平紳士 薪酬委員會: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及職能 蔡偉石先生, 榮譽勳章 , 太平紳士 (主席) 唐嘉樂博士 羅俊超先生 潘軼旻先生 – 1 – 提名委員會: 羅俊超先生 (主席) 蔡偉石先生, 榮譽勳章 , 太平紳士 唐嘉樂博士 朱勇軍先生 香港,2024年12月11日 – 2 – ...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罢免董事
2024-12-11 08:31
人员变动 - 公司将自2024年12月11日起罢免林家匡非执行董事职务[3] - 罢免因林先生自11月失联及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 人员构成 - 公布日执行董事为朱勇军、潘轶旻、李锡勋[4] - 公布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杜芸、罗俊超、唐嘉乐、蔡伟石[4]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24-12-09 04:10
财报获取 - 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中、英文版本分别上载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4] - 无法接收邮件或访问网站可申请免费印刷本[2][5] 通讯收取 - 非登记持有人联络中介提供邮箱收电子通讯[3][5][8] - 未提供有效邮箱只能发登载通知印刷本[3][5] 咨询方式 - 对通知有查询可工作日9:00 - 18:00致电分处热线[4][6] 其他说明 - 申请印刷本确认收取日后通讯及所选语言版本[8] - 指示适用至书面更改或2025年12月31日[8]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2024-12-09 04:08
财报发布 - 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中英文版本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和联交所网站[1][6] 股东通讯 - 股东接收通知及获取印刷本方式[2][6] - 登记股东需提供有效邮箱[3][7] - 无有效邮箱只能发印刷本[3][7] - 对通知有查询可致电热线[4][7] 企业通讯 - 企业通讯包含多种文件[4][7][10] - 可供采取行动的通讯定义[5][8][10] 其他规定 - 甲部指示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0] - 中英文版本合并索取印刷本情况[10] - 无有效邮箱视为选择邮寄通知[10] - 股东资料使用及修改规定[10] - 回条填写及寄回要求[10]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2025 - 中期财报
2024-12-09 04:06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香港的建筑业务和内地的环保业务[20] - 建筑业务收入为3.138亿港元,同比增长20.5%[2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拥有9个在建项目,合约总价值约为2,372.89百万港元[31] - 本期期间,公司来自环保业务的收入增加约4.1%至约48.5百万港元[38] - 本期期间,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收入为33.9百万港元,较2023年上半年减少4.2百万港元[38] 财务表现 - 毛利为3386.3万港元,同比下降17.0%[18] - 归属于公司拥有人的亏损为1485.6万港元,同比增长130.6%[18] - 每股亏损为0.92港仙,同比增长119.0%[18] - 整体毛利率从2023年上半年的约9.6%下降至本期期间的6.9%[29] - 公司收入增加约18.0%至约362,300,000港元[116] - 归属于公司拥有人的亏损约为14,856,000港元[116] - 每股基本亏损为0.92港仙[117] -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减少至3,100,000港元[118] - 行政开支减少至49,500,000港元[119] - 财务成本增加至8,500,000港元[120] - 总资产增加约8.7%至约1,201,100,000港元[123] - 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53,400,000港元[123] - 计息贷款总额约为194,700,000港元[123] - 资本负债比率约为148.4%[123] 环保项目进展 - 合肥项目的处理量在2024年9月30日约为每天200吨[43] - 宣城项目的处理量在2024年9月30日前逐渐上升至每天132吨[40] - 宣城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处理量为每天300吨,分两期进行[42] - 敦化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处理量为每天210吨[46] - 敦化项目获得敦化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运营一个处理量为每天200吨的餐厨垃圾厂,为期30年[47] - 涡阳项目计划处理量为每天126吨,特许经营期为25年,于2022年3月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48] - 敦化项目计划处理量为每天210吨,于2022年6月获得特许经营权,运营一个处理量为每天200吨的餐厨垃圾厂,为期30年[49] - 汉中项目为公司拥有80%股权的附属公司,计划与汉中市政府协商特许经营权安排及选址,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或建设[57][56] - 韩城项目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于2018年5月获得韩城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授予的独家特许经营权,运营一个处理量为每年20,000吨的餐厨垃圾厂,为期30年[60] - 韩城项目因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缺陷及占用集体土地问题,自2020财年起建设暂停,截至2023年9月30日审计尚未完成[63] - 韩城项目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减值亏损约HK$2,019,000(约RMB1,797,000)[64] - 公司从与中国水业集团子公司签订的厨余垃圾收集服务协议中获得约1163万港元收入[68][70] - 公司于2024年2月以100万元人民币收购山西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尚未开展建设或业务[77] - 宜兴项目自2024年3月31日起开始施工,并于2024年9月30日从银团贷款中提取约4500万元人民币[81] - 宜兴项目土地使用权于2024年9月30日及2024年3月31日分类为投资物业[81] - 公司注意到韩城市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某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其他企业,可能侵犯了公司原有的独家特许经营权[67][69]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成立宜升智滙科技產業發展(西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约合7790万港元),公司持股62.5%[84] - 宜升智滙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制造及研发环保设备、园区管理服务[84] - 宜升智滙于2024年9月完成自愿清算,清算对公司无重大影响[84] - 深圳華明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为686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为生产石墨基相关负极材料[86] - 深圳華明勝的计划年产能为2000吨,2023年6月开始试生产,2024年上半年收入约为304万港元(2023年上半年:约221万港元)[8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深圳華明勝收入约为4262.6万港元,其中78.76%来自一名主要客户[89] - 深圳華明勝因主要客户面临法律纠纷和信用风险,决定减少订单并收紧信用政策,2024年上半年来自该客户的收入约为233.4万元人民币,且所有贸易应收款已结清[89] - 西安漢唐明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30%,主要业务未明确提及[90] - 公司将汉唐明勝入账为联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报告日期,汉唐明勝处于建设及试行阶段,尚未开始任何业务[93] - 深圳华明胜于2024年8月以人民币100万元收购枣庄高能材料30%股权,并继承上海巴库斯的注资义务,包括现金人民币200万元及通过技术管理方式注资人民币600万元[93] - 清勤国际应向公司返还人民币3600万元现金退款,并出售18982992股公司股份[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所有现金退款已悉数收取,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罚款[96] - 代價股份尚未出售,公司有意在市价达到最佳水平时进行出售[9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及2024年3月31日,代價股份的賬面值記錄在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項下[98] - 公司于2018年5月收购Vimab的全部股权,19488428股代價股份受制于禁售條件,應在Vimab集团达成截至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各個財政年度的若干財務指標后解除[98] - 由于Vimab的質押股份被債權人執行,公司無法對Vimab集团进行審核,以確定2018年及2019年的經審核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98] - 破產受托人于2023年8月將9744214股禁售股份的權益轉讓予賣方B,以償付賣方A結欠賣方B的債務[98] -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终止了2014年购股权计划,并采纳了新的2023年购股权计划,有效期为10年[141] - 2023年購股權計劃的合資格參與者包括僱員參與者和服務供應商[145] - 2014年購股權計劃已於2023年5月30日終止,2023年購股權計劃已於同日採納[146][148] - 2023年購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最短歸屬期為12個月[151] - 截至報告日期,根據2023年購股權計劃及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的全部購股權獲行使而可予發行的股份總數為151,289,413股[151] - 購股權的認購價將至少為授出購股權當日的收市價、前五個營業日的平均收市價或股份面值中的較高者[150][152] -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授予46,492,000份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0.42港元[154] -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授予10,8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0.50港元[154] -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授予135,5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0.65港元[154] - 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2023年购股权计划下,任何12个月期间内授予任何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获发行及将获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156] - 向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均须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身為购股权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157] - 倘向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导致在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任何12个月期间内,上述人士因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或2023年购股权计划及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获授及将获授的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已获发行及将获发行的股份以及根据公司任何其他股份奖励计划将予授出奖励的总数:(i) 合共超過已發行股份0.1%;及(ii) 根據股份於各授出日期的收市價計算的總值超過5,000,000港元,则额外授出购股权须经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而表决将投票方式进行[159] - 公司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2023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于本期間的變動詳情載列如下:于2023年8月17日授予5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0.65港元,已於授出日期1周年歸屬[173] -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未行使的购股权总数为88,256,000[174][179]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未行使的购股权总数为44,128,000[174][179] - 朱勇军先生于2024年4月1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500,000[174] - 朱勇军先生于2024年9月30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500,000[174] - 蔡伟石先生于2024年4月1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500,000[179] - 蔡伟石先生于2024年9月30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500,000[179] - 员工于2024年4月1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5,500,000[179] - 员工于2024年9月30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0[179] - 顾问于2024年4月1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2,000,000[179] - 顾问于2024年9月30日未行使的购股权为328,000[179] - 2024年9月30日,尚未行使的購股權為328,000份[183] - 2024年9月30日,根據2023年購股權計劃可供授出的購股權為15,789,413份[185] - 2024年9月30日,可予發行的股份總數為156,100,000股,佔已發行股份約9.72%[186] - 2024年9月30日,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為15,789,413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98%[186] - 2024年9月30日,除2023年購股權計劃外,本公司並無其他購股權計劃及股份獎勵計劃[185] - 2024年9月30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187] - 2024年9月30日,購股權的歸屬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為各自歸屬日期起3年[183] - 2024年9月30日,購股權的行使受限於承授人必須達致的業績目標條件,歸屬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為各自歸屬日期起3年[183] - 2024年9月30日,購股權的行使受限於承授人必須達致的業績目標條件,歸屬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為各自歸屬日期起2年[183] - 2024年9月30日,購股權的行使受限於承授人必須達致的若干條件,歸屬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4年7月31日,有效期為各自歸屬日期起2年[183]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有关CLEAR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已发...
2024-12-02 10:0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EW CONCEPTS HOLDINGS LIMITED 創 業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有關CLEAR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已發行股本51%的和解協議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的最新資料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5月28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 月1日、2021年5月7日及2023年11月23日的公佈(「該等公佈」)。除非文義另有指 明,否則本公佈所用的專有詞彙具有該等公佈所界定的相同涵義。 誠如日期為2023年11月23日之公告所載,賣方已根據和解協議將代價股份存入本公 司受託方所存置的證券戶口,而買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於2023年11月23 日與受託方(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訂立代理協議(「代理協議」)。 延長和解協議項下的代價股份出售期 根據代理協議,受託方有義務(其中包括)於代理協議日期(或訂約各方書面協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