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控股集团(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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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控股集团(01943.HK)拟折让约19.87%配售最多1.5亿股 净筹约9102万港元
格隆汇· 2025-09-05 15:00
配售协议核心条款 - 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 以每股0.617港元配售最多1.5亿股股份 [1] - 配售对象为不少于六名独立第三方承配人 配售方式为尽力基准 [1] - 配售价较协议日收市价0.77港元折让19.87% [1] 资金募集规模 - 配售股份所得款项总额为9255万港元 [1] - 扣除佣金及其他开支后净额约9102万港元 [1] - 净配售价相当于每股0.607港元 [1]
金石控股集团(01943)拟折让约19.87%配售最多1.5亿股配售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09-05 14:56
配售协议核心条款 - 公司与配售代理签订配售协议 以每股0.617港元配售最多1.5亿股股份 [1] - 配售股份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3.04% 配售价较协议日收市价0.77港元折让19.87% [1] - 配售对象为不少于六名独立第三方承配人 配售方式为尽力基准 [1] 资金募集与分配 -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9255万港元 扣除费用后净额约9102万港元 [1] - 净配售价约为每股0.607港元 [1] - 73.61%资金(约6700万港元)用于发展工商业储能电站及建筑工业园区产业升级 [1] - 26.39%资金(约2402万港元)用于扩充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股东贷款 [1] 业务发展方向 - 资金主要投向用户侧工业及商业储能电站业务 [1] - 部分资金用于新建筑工业园区产业升级项目 [1] - 营运资金用途包括支付应付费用、薪金福利、专业费用及租金管理等 [1]
金石控股集团拟折让约19.87%配售最多1.5亿股配售股份
智通财经· 2025-09-05 14:54
配售协议核心条款 - 公司与配售代理签订协议 以每股0.617港元配售最多1.5亿股新股 [1] - 配售股份占扩大后股本13.04% 较协议日收市价0.77港元折让19.87% [1] - 配售对象为不少于六名独立第三方承配人 [1] 资金募集与分配 -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9255万港元 净额约9102万港元 [1] - 净配售价每股约0.607港元 [1] - 73.61%资金(约6700万港元)用于发展工商业储能电站及建筑工业园区升级 [1] - 26.39%资金(约2402万港元)用于扩充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股东贷款 [1] 业务发展方向 - 资金主要投向用户侧工业及商业储能电站业务 [1] - 部分资金用于新建筑工业园区产业升级项目 [1]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5-09-05 14:46
配售信息 - 配售价每股0.617港元,最多配售150,000,000股[6] - 配售股份占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5.00%,占扩大后股本约13.04%[6] - 配售价较9月5日收市价折让约19.87%,较前五日均价折让约9.80%[7] - 全部配售所得款项总额92.55百万港元,净额约91.02百万港元[7] - 配售代理收取配售总额1%佣金[12] - 配售股份最高数目总面值1,500,000港元[14] 资金用途 - 约67.00百万港元用于储能电站业务及产业升级[7] - 约24.02百万港元用于扩充营运资金[7] 股权结构 - 公告日公司已发行股份10亿股,曾女士持股7.5亿股占比75%[32] - 假设配售完成,公司已发行股份11.5亿股,曾女士持股占比65.22%[32] 业务发展 - 推动建筑主业与智能化、绿色低碳技术融合[26] - 采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模式[28] 其他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在香港从事建筑服务[26] - 过去十二个月内无股权集资活动[31] - 2025年9月5日董事会有4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8]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9-01 13:34
股本信息 - 截至2025年8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2000万港元,股份2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1] - 截至2025年8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0亿股,库存股份0,总数10亿股[2] 股份期权 - 2019年6月8日股份期权计划,上月底及本月底结存数目均为0[3] - 本月内因行使期权所得资金总额为0港元[3] 股份变动 - 本月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及库存股份增减总额均为0普通股[5]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股份计划
2025-08-28 12:17
股份计划基本信息 - 股份计划将透过2025年9月26日公司股东决议案采纳[1] - 行使期不得超过紧接相关奖励授出日期起计第10周年的前一日[8] - 最短期限自要约日期开始至紧接其12个月期限届满前一日结束[10] - 终止日期为紧接采纳日期的第10周年前一日本公司营业结束时,或根据相关段落终止本计划之日(以较早者为准)[11] - 采纳本计划须待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及采纳后方告作实[12] 计划目的与管理 - 计划旨在向合格参与者提供奖励推动集团发展,奖励形式为购股权及/或股份奖励[15] - 董事会管理计划,有权诠释条文、决定获授人员及股份数目等[15] 股份来源与持有 - 公司可发行新股份、利用现有股份或库存股份满足奖励需求[15] - 公司可能设立信托持有奖励股份,受托人应受公司指示[16] 参与者资格与要约 - 评估雇员参与者资格因素包括表现、技能等[16] - 董事会在特定期间不得作出要约,如知悉内幕消息期间等[20] - 要约应书面作出,指明奖励条款,21天内可供合格参与者接纳[21] - 合格参与者接纳要约需支付1.00港元或其他金额[21] - 向公司关连人士或其联系人提出要约需经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22] 价格与行使安排 - 行使价由董事会酌情厘定,不得低于股份于要约日期收市价、紧接要约日期前连续五日平均收市价及要约日期面值三者中的最高者[25] - 购买价由董事会酌情厘定,可定为零,公司将按规定披露[25] - 公司收到行使通知及款项等后,需在21天内(或更长时间)安排满足行使的奖励股份[26]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情况下,董事会可向雇员参与者授予归属期少于最短期限的奖励[27] - 承授人因身故不再为合格参与者,购股权可由遗产代理人在180天内(或更长时间)行使[29] - 承授人因身故不再为合格参与者,未归属的股份奖励立即失效,公司应在2年内(或更长时间)交付相关股份或金额[29] - 承授人因伤害、残障、健康不佳、退休或雇佣终止不再为合格参与者,可在终止日期后3个月内(或更长时间)行使奖励[28] - 因行为不检、破产等原因终止雇佣关系,承授人未行使奖励自动失效[30] - 公司控制权变动,距奖励授出日期不少于12个月,奖励即时归属;少于12个月,奖励自动失效,董事会另有决定除外[31] 奖励权利与评估 - 奖励不附带投票、股息等权利,行使奖励配发股份与现有股份同等地位[33] - 董事会可设定绩效目标,评估时考虑集团销售、经营、财务等表现[34] - 公司利用内部评估系统,参考多因素评估参与者贡献[35] 限制与调整 - 若规定退回机制,承授人出现特定情况,未归属奖励立即没收[37] - 奖励行使期自动终止,已归属未行使奖励在最早日期失效[40] - 计划授权限额下,授予奖励可能发行股份总数不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44] - 公司可在股东批准最后一次更新日期或采纳日期的3周年当日或之后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更新后发行股份总数不超批准更新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43] - 公司进行股份合并或分拆,计划授权限额下可发行股份最大数目占比相同[44] - 三年期间内的任何更新须经独立股东批准[45] - 授予超过计划授权限额的奖励需另行征求股东批准,且仅授予特别确定的合资格参与者[45] - 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若12个月内相关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超1%,需股东个别批准并刊登通函[45] - 向董事等特定人员授出奖励,须获股东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46][47] - 向特定人员授予奖励,若12个月内相关股份超已发行股份0.1%,公司应刊登通函,相关人员放弃投票[47] - 授予特定参与者奖励条款变动,若首次授出需股东批准,则变更也需获股东批准[49] -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需对奖励进行调整,由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证明[49] 其他规定 - 计划可由董事会决议修订,注销未行使奖励及授出新奖励需符合规定及经股东批准[57] - 计划条款重大变更、奖励条款变动、董事或管理人变更计划条款权力变动须经股东批准[58]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随时终止计划,已授出奖励继续有效[60] - 计划不构成雇佣或服务合约一部分,不影响参与者任职等权利义务[61] - 公司承担设立及管理计划成本、归属及发行奖励股份等直接成本[61] - 承授人承担销售奖励股份产生的徵费等成本,从应付款中扣除[61] - 公司与承授人间通知或通讯可通过多种方式寄送,不同方式视为发出时间不同[62] - 承授人接纳要约或行使奖励前须取得必要同意及批准,否则赔偿公司损失[64]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2025-08-28 12:15
会议安排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2时在香港湾仔鹰君中心举行[2] 股份授权 - 授予董事发行不超20%新股份、购回不超10%股份的一般授权[3] - 扩大授予董事处理已购回股份额外数目授权[3] 股本变更 - 公司法定股本由2000万港元增至5000万港元,增30亿股[3] 财务审核 - 省览并采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3] 人事变动 - 重选何鑫等为执行董事,林全智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核数师相关 - 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授权董事会厘定薪酬[3] 计划相关 - 批准新股份计划,终止2019年购股权计划[3] 章程修订 - 批准及确认采纳公司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3]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25-08-28 12:13
股东大会安排 - 股东周年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2时举行[3] - 代表委任表格等文件须提前48小时送达指定地址[20] - 2025年9月23 - 26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22] - 过户表格及股票最迟9月22日下午4时30分交回指定地址[22] 财务及股本相关 - 省览并采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4] - 董事可配发股份等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20%[7] - 公司购回股份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10%[11] - 扩大授权后可配发股份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10%[12] - 法定股本由2000万港元增至5000万港元[13] - 新股份计划下可发行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10%[16] 人事及其他安排 - 重选7位董事[4] - 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4]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和核数师薪酬[4] - 待新股份计划生效,终止现有购股权计划[16]
金石控股集团(01943) - (1) 建议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2) 重选董事;(3) ...
2025-08-28 12:11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 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金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 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King's Stone Holdings Group Limited 金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43) (1) 建議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 (2) 重選董事; (3) 續聘核數師; (4) 建議增加法定股本; (5) 建議採納新股份計劃及終止二零一九年購股權計劃; (6) 建議修訂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及採納新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及 (7)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金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
金石控股集团拟增加法定股本、采纳新股份计划
智通财经· 2025-08-27 13:40
公司资本结构调整 - 公司法定股本为2000万港元 分为20亿股股份 其中10亿股股份为已发行 [1] - 董事会建议增加法定股本至5000万港元 分为50亿股股份 其中10亿股股份保持已发行状态 新增40亿股股份为法定但未发行 [1] - 增加法定股本旨在为公司集资提供更大灵活性 促进未来业务增长 新发行股份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1] 股份计划更新 - 因上市规则第17章自2023年1月1日起修订 2019年购股权计划需进行重大修订 [1] - 公司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终止2019年购股权计划 同时采纳新股份计划 [1] - 新股份计划实施需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 并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