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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建业金融(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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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1-02 08:46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1] - 截至2025年12月底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300亿股,面值为每股0.003333333333港元[1] - 公司法定及已发行股份为每股面值三分一港仙[2] 股份发行 - 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61.9704922亿股,库存股份数目为0,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1.9704922亿股[3] 购股权计划 - 截至2025年12月底购股权计划股份期权数目为2.8895亿股,本月无变动[4] - 2025年12月因行使期权所得资金总额为0港元[4] 股份变动 - 2025年12月法定/注册股份数目无增减,法定/注册股本无增减[1] - 2025年12月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无增减,库存股份数目无增减[3] - 2025年12月合共增加/减少(-)已发行股份 (不包括库存股份) 总额为0普通股[6] - 2025年12月合共增加/减少(-)库存股份总额为0普通股[6]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25-12-09 09:40
股份数据 - 2025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197,049,220股[5] - 韩先生、林先生及华新通合共4,265,222,404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68.82%[7] - 赋予独立股东投票权的股份总数为1,880,654,814股,占已发行股份约30.34%[7] 决议案情况 - 批准向韩先生授出15,0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赞成票99.99%[6] - 批准向林先生授出30,0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赞成票99.99%[6] - 第1项及第2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8]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2 10:04
股本情况 - 公司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300亿股,每股面值0.003333333333港元[1] 股份发行与库存 - 上月底和本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均为61.9704922亿股,库存股份数目均为0[3] 股份期权 - 上月底和本月底股份期权数目均为2.8895亿股,本月内因此发行新股及转让库存股份数目均为0[4] 期权资金 - 本月内因行使期权所得资金总额为0港元[4] 股份增减 - 本月内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及库存股份增减总额均为0普通股[6]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2025-11-17 09:57
股东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11时45分举行[2] - 代表委任表格等文件最迟须于大会或续会指定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分处[7] 购股权授予 - 拟向韩晓生授出1500万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3] - 拟向林建兴授出3000万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3]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1-17 09:56
股东特别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11点45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3] - 记录日期及时间定在2025年12月3日下午4时30分[7] - 若大会当日特定时间香港生效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等,大会将自动押后[7] 购股权授予 - 拟向韩晓生授出1500万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4] - 拟向林建兴授出3000万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6港元[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成员包括3名执行董事、3名独董和1名非执行董事[7] - 代表委任表格须在会前48小时前送达指定地址[7] -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及相关股票须在12月3日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指定地址[7]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1) 授出购股权及(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1-17 09:55
股权结构 - 韩先生于华新通全部已发行股本49%中拥有权益[8] - 林先生于华新通全部已发行股本51%中拥有权益[10] -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韩先生、林先生及华新通共持有42.65222404亿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68.82%[43] 购股权授予 - 2025年9月12日董事会向韩先生提呈授予1500万份购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24%[15] - 2025年9月12日董事会向林先生提呈授予3000万份购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48%[15] - 已授出购股权认购价为每股0.16港元,授出日期股份收市价为每股0.153港元[16] - 购股权限分三批归属,各批60%归属需达成绩效目标[19][22] - 韩先生和林先生需在授出日期起21日内分别支付10港元接纳购股股权[21] - 购股股权行使期为授出日期起10年内[21] 过往购股情况 - 韩先生持有2023年7月授出的1250万份购股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20%[27] - 林先生持有2023年7月授出的2500万份购股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40%[27] - 过往购股股权行使价为每股0.20港元,行使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33年7月20日[27] 财务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美国物业所得约5260万港元[3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获取约1.799亿港元新银行贷款[37] 股东特别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11时45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4][45] - 记录日期及时间定为2025年12月3日下午4时30分[46] - 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赞成有关建议授出的普通决议案[48] - 代表委任表格等相关文件有提交时间和地址要求[59] - 若股东大会当日遇特定天气情况大会自动押后[59]
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1-03 08:46
股本与股份 - 截至2025年10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1亿港元,股份30亿股,每股面值0.003333333333港元[1] - 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发行股份61.9704922亿股,库存股份0股[3] 股份期权 - 截至2025年10月底,股份期权计划结存数目2.8895亿股[4] - 截至2025年10月底,因行使期权可能发行或转让股份3.30754922亿股[4] 资金与股份变动 - 2025年10月行使期权所得资金0港元[4] - 2025年10月已发行及库存股份变动均为0普通股[6]
华富建业金融拟750万美元出售美国住宅物业
智通财经· 2025-10-22 14:27
交易概述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彩雅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一处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住宅物业 [1] - 交易对手方为Trapit Bansal先生及Akansha Singh Bansal女士 [1] - 交易完成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 - 交易代价为750万美元 [1] 交易财务影响 - 预计公司集团将因出售事项确认收益约10万美元(未计相关交易成本及开支) [1] 标的物业详情 - 物业地址为1111 Tournament Drive, Hillsborough, CA 94010, County of San Mateo, State of California, the United States [1] - 物业由一幢两层独栋别墅组成 [1] - 总建筑占地面积约为6,520平方尺(约606平方米) [1] - 物业位于总占地面积约为0.71英亩(约30,900平方尺)的地块上 [1] - 物业建成于1995年 [1]
华富建业金融(00952)拟750万美元出售美国住宅物业
智通财经网· 2025-10-22 14:27
交易概述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彩雅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一处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住宅物业 [1] - 交易对手方为Trapit Bansal先生及Akansha Singh Bansal女士 [1] - 交易完成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 - 交易代价为750万美元 [1] 交易标的详情 - 物业为一幢两层独栋别墅,总建筑占地面积约为6,520平方尺(约606平方米) [1] - 物业位于总面积约为0.71英亩(约30,900平方尺)的地块上 [1] - 物业建成于1995年 [1] 交易财务影响 - 预计公司将因出售事项确认收益约10万美元(未计相关交易成本及开支) [1]
华富建业金融(00952.HK)拟750万美元出售美国加州物业
格隆汇· 2025-10-22 14:27
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已接受买方Trapit Bansal及Akansha Singh Bansal的要约,将出售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物业 [1] - 该物业的出售代价为750万美元 [1] - 交易双方将根据要约文件条款落实此次出售事项 [1] 标的物业详情 - 物业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希尔斯伯勒市,为一幢两层独栋别墅 [1] - 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6,520平方尺(约606平方米),坐落于总面积约0.71英亩(约30,900平方尺)的地块上 [1] - 该物业建成于1995年 [1] 交易背景与目的 - 鉴于物业投资并非集团主要业务,集团一直在寻求将该物业变现的机会 [1] - 通过出售事项,集团可将物业价值变现为收益,并有助于改善集团的财务状况 [1] -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条款属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