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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1-08 10:08
担保情况 - 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不超20000万元担保额度[1] - 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日起12个月[1] 审议进程 - 2024年1月4日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担保议案[3] - 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相关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担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异议[4][5] - 担保符合规定,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5]
华光源海: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0:0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1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平均美元资产保持在 3000 万美元左右,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美 2. 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 ...
华光源海: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08 10:08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 - 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3] - 申请是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所需[6] 审议流程 - 2024年1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议案[4]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华光源海: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08 10:08
业绩数据 - 2024年预计购买代理运费3400万元,2023年实际2990.98万元[4] - 2024年预计销售支线及代理运费3200万元,2023年实际1924.28万元[4] - 2024年预计租赁费23万元,与2023年持平[4] -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623万元,2023年实际4938.26万元[4] 股权信息 - 公司持有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南有限公司50%股权[7] - 公司持有江西骅光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30%股权[7] 会议表决 - 2023年1月4日独董专门会议审议议案,同意2票[9] - 2023年1月4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同意3票,回避2票[9]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10][11]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15]
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1-08 10: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 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光源海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 体情况如下: | | 主要交易内 | 预计 2024 年发生 | 2023 年与关联方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 | |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容 | 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 | | | | | (如有) | | 购买原材料、 | | ...
华光源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09:31
国浩律师(长沙) 事务所 关于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N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2 月 致: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光源海国际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雨娜律师、吴尚峰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华光源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09:31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3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926,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
华光源海: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3-12-29 09:31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35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00,000 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 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 ...
华光源海: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29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11月25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22,783,860股普通股,12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88,035,439元[6] - 设立时湖南轩凯认缴和实缴3000万元,出资比例66.67%;刘慧认缴和实缴1036万元,出资比例23.02%;李卫红认缴和实缴464万元,出资比例10.31%[13] - 股份总数为91,135,439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10日内注销;其他特定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1]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或控制股份达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相关情况[29]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60日内请求撤销[27] 公司治理与规范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资源[30] - 避免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必要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30] - 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5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39]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4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8]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未来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1] 信息披露与通知 -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通知可通过专人、传真、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送达日期不同[124] - 以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作为刊登公告及其他信息的媒体[127] 其他事项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11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1][122] - 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8][129]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华光源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09:05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32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符新民、副总经理伍祥林、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邱德勇、董事会秘书唐宇杰 因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对审议的 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拟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