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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8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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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8707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7-10 16:00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活动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 活动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参会单位及人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粤顺基金管理公司等。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副董事长宋亚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莹;法务专 员张怡。 √特定对象调研 □业绩说明会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新闻发布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活动 □其他 三、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问题 1:公司近年来力推 ICOOK 等自主品牌,效果也不错,对此有什么具体 规划吗? 回复:公司坚持国内外多品牌协同运营的策略,国内市场聚焦"ICOOK"自 主品牌,国外市场主推 "Eamoment" 自主品牌。公司采取以线上渠道为主、线 下渠道为辅的多元化营销模式。 线上 ...
鸿智科技: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09: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3 - 24日[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表决[9][11] 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3人,代表43,500,000股,占比71.88%,网络投票0人[8] 议案表决 - 两议案同意均为43,500,000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11][13]
鸿智科技:公司章程
2024-06-25 09: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0,434,783股,于2023年8月8日在北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521,738元[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持有公司3,000万股股份[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52.173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广东京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000,000股,持股比例60%[11] - 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持股6,000,000股,持股比例20%[11] - 湛江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000,000股,持股比例20%[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获股利、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等权利[22]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4][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1][92] - 单独或合并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17]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1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2]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27][12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42]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4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47]
鸿智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5 0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游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
鸿智科技(870726)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4 16:00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 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 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 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 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 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 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1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 ...
鸿智科技(870726)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4 16:00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游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
鸿智科技(870726) - 公司章程
2024-06-24 16:0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九章 | 信息披露 | 35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3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湛江 鸿智电器有限 ...
鸿智科技(8707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6 16:0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2.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游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 ...
鸿智科技(870726) -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4-06-06 16: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变更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鸿 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
鸿智科技(870726)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6-06 16:00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 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第五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五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41,739,130 | 元。 | 60,521,738 | 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73.9130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6,052.1738 | |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1、《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