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83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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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铭科技(83627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增《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以股权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负有指导等义务[5]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其需履职并定期汇报[7] - 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务由公司统一管理,人事变动需审核[15]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要守法和依公司规划,异常及时告知[11]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逐级审批[11] 财务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17] - 子公司财务受公司指导监督,及时报送报表[17][24][25] - 子公司借款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6][18] - 子公司严控关联方往来,异常提请处理[19] - 子公司妥善保管财务档案[31]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与对接人明确[21] - 子公司提供重大影响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21]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22] - 子公司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并审批[22]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子公司配合[24]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制度报公司备案[26] 违规处理 - 子公司违法违规,公司及子公司可处分相关人员[2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9]
天铭科技(83627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分红条件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现金分红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10]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决策程序 - 董事会拟定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1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论证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监督与实施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6] - 方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特殊情况除外)[18] 其他规定 - 实施权益分派通过中国结算并披露公告,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19] - 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违规占用资金可扣减红利[19]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审议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天铭科技(836270)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6:00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做好组织准备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5] - 登记在册股东有权网络投票,一股份选一种方式[5] - 通知明确投票代码、简称、时间、提案等事项[7] - 股权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规定票数或人数视为弃权[9] - 对总议案投票代表对非累积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9]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0]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0]
天铭科技(8362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议案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干预审计委员会职责[5]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3] 改聘时间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监督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18]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8]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损失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按公司制度处理,违法违规报司法机关[18] 不再选聘情形 - 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1] - 与其他审计单位串通虚假应聘[21] - 审计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1]
天铭科技(836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6:00
会议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份相关规定 - 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一年内消除该情形[21]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或成员推举主持[18] - 经现场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19]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2]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7]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按规定确定[22] - 派现等方案应在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4]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1]
天铭科技(8362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议案 - 《关于新增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通知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不限[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同意[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书面等表决方式[10] - 会议应制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13]
天铭科技(836270)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公司决策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管理制度》议案[2]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 - 按规则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5]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5] 选举规则 - 董事候选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当选需表决权过半数[7] - 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取足名额且票数超半数[7]
天铭科技(8362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担保议案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同意,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关联方回避表决[10] - 同次会议审核两项以上担保申请应逐项表决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披露与合同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14] - 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15]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15] 担保管理与监督 - 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登记备案、保存资料、填报情况表[15] - 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15]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16]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未按时偿债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17] - 被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批程序[17] 责任与制度生效 - 相关人员失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
天铭科技(8362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投资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不同情况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批准[7][8][9]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9]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决策机构,总经理为实施负责人,财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2] 审批程序 -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为业务部门提设想、中介出报告、按权限提交讨论[13] 投资管理 - 投资确认后成立小组或部门监管并跟踪报告[13] - 委托理财选合格受托方并签合同[14] - 董事会定期了解投资情况,问题追责[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多种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5] - 对外长期投资收回与转让需财务部提报告,经有权机构批准[16] 监督运营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决策[18] 财务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记录核算,设明细账[20] - 期末检查短期投资,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0] - 财务部分析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20]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审计[20] 子公司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2][25]
天铭科技(8362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会议与制度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需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7] - 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2][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5]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15]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责任追究 - 未按规定使用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担法律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