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8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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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2024-09-06 09:19
人员变动 - 2024年9月5 - 6日熊立军、曾鹏恺、刘月娥辞职[2] - 三人因个人工作岗位变动辞职[3] 影响及后续 - 辞职未使董、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数[4] - 三人辞职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5] - 公司将尽快补选董、监事及监事会主席[5]
惠同新材(833751) - 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2024-09-05 16:0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 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刘月娥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同时,衷心感谢他们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董事熊立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9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 Q2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8-14 14:2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3,377,642.32元,同比增长16.57%[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61,442.01元,同比增长28.46%[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78,096.60元,同比增长36.11%[15]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391,635,926.90元,较上年期末下降5.83%[16]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负债总计为31,292,476.58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5.06%[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51,139.39元,同比增长66.52%[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75次[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存货周转率为0.76次[17] 业务发展 - 公司亮相2024年法兰克福Techtextil & Texprocess展会,展示了全系列产品及最新技术应用[2] -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 - 公司拥有6大工艺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21项专利[20] - 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为31.27%,毛利率达35.00%[19] - 公司是国内技术及规模领先的金属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之一[19]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过滤、低氮燃烧、防信息泄露和人体防护等领域[19] - 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23] - 公司坚持"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理念,保持较强的技术优势[19] 风险因素 - 公司位于益阳市高新区的第三、四车间厂房建筑面积为12,852㎡,其中有3,202㎡超出自有土地范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8]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8,663.51万元,占总资产的22.12%,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38] -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979.8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2.72%,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难以回收[38] -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波动风险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38] - 随着"双碳"目标推动,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面临发展机遇,可能吸引更多竞争对手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38]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11人,监事会人数为5人,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为6人[4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存在部分人员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4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5.6944%[50][51] - 公司财务总监发生变动[52]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49]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为8,678.00万元[71]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02%的股份[71] -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71] - 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51.45%的股份[45] - 公司期末持有质押股份数量为9,980,000股[46]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32,331.25元[46] 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73] -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75] - 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6][77][78] -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87] -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105] 税收优惠 - 公司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政策[109] -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10] - 公司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11] - 公司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12]
惠同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4 09: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3日在麓谷分公司召开[2] - 出席股东10人,持表决权股份42371240股,占比47.6737%[3] 议案审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通过,同意股数42371240股,占比100%[5][6] -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137208,比例100%[8] 其他 - 律师认为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7] - 公告于2024年8月14日发布[10]
惠同新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4 09:55
会议安排 - 2024年7月25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26日公告通知[7] - 现场会议8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8月12 - 13日[8] 参会情况 - 现场10名股东及代理人,持股41,371,240股,占47.6737%[9] - 网络投票0人,持股0股,占0%[10]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100%同意[16]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3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371,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 ...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2024-08-13 16:0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原因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惠同新材: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经事后审核,《惠同新材:2024 年半年度 报告》中 "资产负债表"之"存货"项目下的子科目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 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 项目 | 2024 年 | 6 月 | 30 | 日 | 2023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存货 | | | 86,635,100.06 | | | 8 ...
惠同新材(83375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3 16:00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 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2024-07-26 11:07
员工持股会议 - 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39人出席,代表份额490,000股,占87.50%[3] - 持股计划工作组3人,设组长1名,任期与存续期一致[4] 组员选举 - 魏少锋、龙艳芬、伍海燕当选组员,魏少锋当选组长[5] 限售解除 - 第一期7月17日达成解除限售条件,解除56万股,25%份额解锁[5] 议案表决 - 《解除限售及锁定期届满议案》同意480,000股,占97.96%,尚需董事会审议[6]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2024-07-26 11:05
公告更正 - 公司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告部分内容有误并更正[3] 员工持股计划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于2024年7月17日达成[5] - 本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6万股[5] - 第一期锁定期对应参与对象持有的25%份额达成解除锁定条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