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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科技(83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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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 ...
三祥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1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北京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 规、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条件。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 ...
三祥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公平 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祥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
三祥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三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增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魏杰因在国外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 ...
三祥科技:承诺管理制度
2023-11-14 08:4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 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下简称承诺人) 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
三祥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3-11-14 08:42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 司选举两名 ...
三祥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1-14 08:4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0] 现金管理与期限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1]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7]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协议[8] 特殊情况公告 - 公司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4] 账户管理公告 -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补充流动资金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超200万元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大会审议[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使用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提供财务资助[1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并公告[17]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2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差异需解释原因[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并承担费用[20]
三祥科技(8311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1-13 16:00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9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