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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兰德: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5 12:2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04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884,002.44 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现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 ...
诺思兰德: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1-25 12:2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0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106,071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4.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0,799,997.43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3,884,002.44 元。 上述募集资 ...
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1-25 12: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思 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兰德"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 督导券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诺思兰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60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106,07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
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19 0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3日,注册资本258,767,903元[10] - 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简称诺思兰德,代码430047[10] - 公司是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从事基因治疗等药物研发、生产与销售[11] 业绩数据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33753.14万元,负债合计11575.08万元[31] - 2023年1 - 6月营收2882.64万元,净利润 - 3323.23万元[32] - 2023年1 - 6月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3112.56万元、 - 4486.03万元、1496.19万元[33][34] - 2023年1 - 6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02.28万元[34] - 2023年1 - 6月流动比率1.73倍,速动比率1.34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43%[35] - 2023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24.84次,存货周转率0.99次[35] - 2023年1 - 6月销售净利率 - 115.28%,每股净资产0.86元[35] - 2023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0.12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 0.24元[35] - 2021 - 2023年1 - 6月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 5156.67万元、 - 6761.68万元和 - 3475.83万元[46] - 2021 - 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691.80万元、 - 2423.85万元和 - 3112.56万元[48] 研发情况 - 公司正在研发11个生物工程新药对应13个适应症,含5个基因治疗药物、6个重组蛋白质类药物[12] - 生物工程新药有2项III期临床研究、1项II期临床研究,多个创新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12] - 2023年4月26日决定暂停NL002项目开发[16] - NL003计划2024年递交NDA,现处II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随访阶段[17] - NL005正在开展IIb期临床试验,处于统计分析及总结阶段[18] - NL005目前批次生产规模发酵规模达100L,纯化每批次处理2.5kg菌体,纯化收率>1mg/g湿菌体,收获>2.5g目的蛋白,理论可制备成品约25,000支[19] - 公司将NL005 - 1、NL005 - 2、NL201作为募集资金重点推进的临床前在研产品[20] - NL005 - 1完成处方筛选并确定制剂处方,正在开展制剂工艺研究[20] - NL005 - 2完成一个肺损伤动物模型的药效学评价试验,正在启动第二个动物模型的药效学研究[20] - NL201初步建立30L生产工艺,正在进行质量研究[22] 产品与业务 - 公司已通过3条眼用制剂生产线GMP认证/检查,拥有7个眼科药物产品注册批件[13] - 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中选国家第四批集采[13] - 玻璃酸钠滴眼液等产品销售及CMO/CDMO收入稳步增长[13] - 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转让费用为2500万元[28]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年国内CLI患者人数可达566万人,NL003每年生产可满足10万人次需求[4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 32332.98万元,预计最早2026年实现当年盈亏平衡[47] - NL003产品2025年实现收入前,日常经营等资金缺口10694.52万元,代理销售模式下缺口6493.32万元[48]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6106071股,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53]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月3日,发行价格14.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0,799,997.43元[54][57]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均以现金认购并签订《认购协议》[57] - 特定对象所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做市商获配股份6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做市[58] - 募集资金净额为223,884,002.44元,用于药物研发等4个项目[60][61] 风险提示 - 产业化项目存在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39] - NL003项目存在研发进度滞后等风险[44] - NL005项目存在后续临床试验进度滞后等风险[45] - 临床前阶段在研药物研发进度及结果存在不及预期风险[45] - 本次募集资金存在不能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风险[51]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法定代表人为王洪,保荐代表人为丁邵楠、王作维[80] - 保荐代表人有多个项目主持或参与经验,协办人无违法违规记录[63][64][65][66]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时间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76] -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73][82]
诺思兰德: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1-17 08:27
发行时间线 -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2] -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方案调整相关议案[22] -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调整发行价格[23] - 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24] - 2023年10月30日本次发行经北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审议通过,11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25][26] - 截至2024年1月10日17:00认购资金汇入指定账户,1月15日验资确认资金到位[27] 发行数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0799997.43元,扣除费用后净额223884002.44元,新增注册资本16106071元[28] - 本次发行新增1471039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139567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6106071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32] - 本次发行价格14.33元/股,与发行底价比率为106.31%[33]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谭先伦、朴哲等获配不同股数和金额[35][36][49] - 特定对象所认购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获配股份为做市库存股,6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做市[3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投入药物研发项目、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等,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8652.80万元、10427.20万元等[41] 发行流程 - 2024年1月2 - 5日收到6名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保荐机构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44] - 2024年1月5日9:00 - 12:00,27名投资者参与报价,均为有效报价[46] 公司相关协议 - 公司已与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1] 认购对象情况 -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部分私募投资基金、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部分公募产品及个人和机构无需备案[75][77][78][79] -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具备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81][82] 中介机构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 -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84] - 验资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5] 股东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31521452股,占比50.83%[86] - 发行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32844801股,占比48.33%[87] - 发行前许松山、许日山持股及占比情况,发行后持股不变占比变化[86][87]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 - 0.20元/股,2022年度发行前为 - 0.26元/股,发行后为 - 0.25元/股[90] -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0.94元/股,2022年末发行前为0.77元/股,发行后为1.54元/股[90] - 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0.19%,2022年末发行前为30.75%,发行后为18.66%[90] 发行影响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许松山、许日山[91] -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药物研发等项目,不会改变公司业务结构[92] - 本次发行使公司资本结构优化,资金实力提升,财务风险下降[93] -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提高[94] -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96]
诺思兰德: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的公告
2024-01-17 08:24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0 号)同意注册,北 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6,106,071 股,发行价格 14.3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30,799,997.43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6,603,773.58 元后,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 224,196,223.8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02 号)。 二、募集资金 ...
诺思兰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7 08:2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一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215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诺思兰德")的委托,并根 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海 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海润天睿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 ...
诺思兰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1-17 08:24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诺思 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600 号)同意注册,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兰德"、 "发行人"或"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即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泰证 ...
大宗交易(京)
2023-12-15 10:33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2023-12- | |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 | 15 | 834062 | 科润智控 | 4.66 | 138000 | 司江山中山路证券营 | 司江山中山路证券营 | | | | | | | 业部 | 业部 | | 2023-12-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 15 | 838924 | 广脉科技 | 8.4 | 400000 | 司杭州市心中路证券 | 司杭州市心中路证券 | | | | | | | 营业部 | 营业部 | | 2023-12- 15 | 430047 | 诺思兰德 | 12 | 35000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凯旋路营业部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上肖墙路证券 | | | | | | | | 营业部 | ...
诺思兰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0:21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本所律师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对法律意见书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公告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是截止到2023年12 ...